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篇一、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水孩子》講述了一個掃煙囪的孩子——湯姆一直受到師傅葛林的虐待。一天,他路遇了以普通婦女面目出現的仙女。在仙女的暗中保護和引導下,湯姆變成了水孩子,開始獨自在水中生活,同水中各種動物打交道。在經歷了種種奇遇之後,湯姆漸漸改掉了許多壞毛病,成長為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整本書最讓我感動的是全書的最後一部分——“重見葛林”。說的是仙女讓湯姆找到葛林並感化他。我想,這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個極大的考驗,誰會願意幫助一個壞人呢?相信大多數人遇到這個挑戰都不會接受,如果換作我,一定安安分分地呆在仙島,才不會去感化他呢!然而湯姆做到了,他克服了一個個困難,來到葛林面前。當葛林用悔恨的淚水沖掉身上的汙物從煙囪中出來時,我為他們感嘆不已。

  以往的我們崇尚懲惡揚惡,但在這裡,愛憎分明有了新的意義!湯姆已經可以去天外仙境了,因為他已經做到了人性中最難的一部分,消除他心中的怨恨,寬容為懷。

  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葛林”,如果我們能打倒他,那該多好啊!但如果僅僅是那樣的話,我們就永遠也不會到達心中的“天外仙境”,無法將人格提升到最高點。只有勇敢地找到心中怨恨的根源,並用自己的善心打敗它,才能真正成為一個擁有高貴品質的人。

  篇二、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一本本好書像一朵朵五顏六色的花,散發著縷縷花香,伴我度過了美好的人生。

  ——題記

  我從小就喜歡看書,每當得到一本書時,心中就像吃了蜜一樣甜。當我看書時總時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節裡,如痴如醉。我如飢似渴地吮吸著書中的知識,從中我知道了世界的美好,童話裡的美妙,瞭解到了生活中的人情世故。雖然現在長大了,但書永遠是我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最近我讀了查爾斯·金利寫的《水孩子》,我被書中的故事情節深深吸引了。文中講述了在英國北方一個大城市裡,住著一個掃煙囪的小男孩,名叫湯姆。一個偶然的.遭遇,讓他變成了一個四英尺長,“死不了”的兩棲孩子—水孩子。在仙女的指導下,他去了室外奇境,做了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歷盡了各種奇怪事和重重考驗,最終成為一個善良、可愛的孩子的故事。仙女給湯姆的那句教導,我印象深刻:“你得一個人去,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嗅,自己睡的床自己來鋪,自己玩火燒自己的指頭……”意思是說,湯姆現在應該自立,去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情”。湯姆聽後才決定出發去世外奇境,尋找並儘量幫助自己的師傅格蘭姆斯。湯姆有一種精神,就是他那頑強不屈,笑對困難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學習;他那不怕困難,敢於和困難抗爭的勇氣也很值得我們學習。

  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總依賴別人,缺乏和困難抗爭的勇氣,做事一旦失敗,便一蹶不振。然而,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讀了《水孩子》之後,我才知道,應該像湯姆那樣,做一個勇敢、懂事的孩子,有錯誤要及時改正,不應該逃避。

  篇三、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今天,我讀了《水孩子》這本書,它是由英國作家查爾斯。金斯利寫得。這本書的主人公是湯姆,它講了湯姆——一個掃煙囪的男孩是怎樣變成水孩子的。

  有一次,湯姆去了哈索爾莊園的約翰爵爺那裡去掃煙囪,他在房間裡見到了一位潔白的小姐。他從鏡子裡看見自己很醜,羞愧極了,立馬從房間裡爬出了窗外。在房子裡,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湯姆,並追過去了。但還是把機靈的湯姆跟丟了。而湯姆穿過一片森林,正好來到一條小河旁,他立馬把衣服脫了個精光,開始洗起自己來。湯姆睡了一覺,醒來後,他的脖子旁長了一圈鰓,湯姆以為這是衣服旁的領子,就使勁扯,但非但沒扯下來,還弄痛了自己,很快他意識到這是身體的一部分。

  在河的上游,他碰巧遇到了一個水孩子,當湯姆見到幾乎數不清的水孩子的時候,他興奮的無法形容了。但雖然湯姆成了水孩子,但它依然很調皮,他一直逗弄動物,他還把冰冷的石頭放進海葵的嘴裡。其他水孩子都警告他說你不能在這樣下去了,但湯姆不聽,繼續嘻嘻哈哈,星期5,懲罰仙女來了,他給其他孩子一粒糖,卻給湯姆吃了一個又冰冷又硬又難吃的石頭,湯姆很討厭懲罰仙女,但也只能憋在心裡。他決定要做一個好孩子,這樣就不會被懲罰了。星期天,福善仙女也來了,他把湯姆抱在懷裡,講了好幾個故事,湯姆都睡著了……

  湯姆還遇到了之前看到的那個小姐,那個小姐還教湯姆學習,但湯姆卻為了不能到“艾麗”的家而不開心,仙女說,只要去不想去的地方,幫不想幫的人,就可到“艾麗”小姐的家,於是湯姆就不顧路途遙遠去光輝之城的護城婆婆的地方問怎麼到天外仙境的路,去幫格林姆先生。湯姆到了格林姆被扣押的地方,他想搬幾塊磚頭,讓格林姆鬆鬆身,但實際卻不容易,當格林姆的眼淚落下來時,磚頭竟然垮了。

  當湯姆再次回到水孩子的天地的時候,艾麗已近變成一個婀娜的少女,而湯姆變成了一個帥氣的的小夥。仙女說,湯姆可以到艾麗家去了,他已經是個男子漢了。

  我覺得水孩子這本書是一本讓小讀者知道什麼樣是善,什麼樣是惡的一本書,告訴小讀者怎樣做一個勇敢的孩子,勇於面對自己的缺點,敢於承擔責任,從生活中吸取教訓,改正錯誤。作者還在言語間透露著幾分憂愁,雖然他叫水孩子來清理,但他還是看到了環境的髒亂:黑乎乎的煙囪、煙霧瀰漫的鎮子、臭烘烘的下水道、滿是垃圾的海洋。這些都是對工業發展的破壞。我們要保護環境。

  篇四、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這二天我看了英國作家查爾斯·金斯利寫的《水孩子》。

  這本書的主人公湯姆是一個掃煙囪的男孩。他每天都要爬進黑乎乎的煙囪去工作,可是工錢卻全部要上交給他的師傅格林姆,格林姆還動不動就打罵他,甚至不給他東西吃。

  看到這裡,我為湯姆的悲慘生活感到難過。年紀小小的他竟然想著快點長大,這樣他就可以像他的師傅格林姆那樣收徒弟,像師傅對待他那樣對待他的徒弟們。我感受到了湯姆心中的委屈和不滿。我聯想到自己的生活是多麼的幸福美好,我有愛自己的爸爸媽媽,不愁吃不愁穿,可是湯姆卻連爸爸媽媽都沒有!我真的應該好好珍惜自己現在的美好生活。

  在約翰爵士的莊園裡,湯姆逃跑了。他被仙女變成了水孩子,在水裡生活。可是這時候的湯姆是個調皮搗蛋的孩子,他經常欺負水裡的小動物。懲惡仙女懲罰了他,並讓他看著其他人被懲罰的模樣,湯姆有所覺悟,決定不欺負小動物們了。可是後來湯姆卻因為嘴饞,偷吃了一罐糖果,結果全身長滿了刺。幾個星期過去了,湯姆以為仙女不知道自己偷吃糖果的事情,因為懲惡仙女對此隻字未提,卻不知道仙女把一切都看在眼裡。幾個星期後,心裡難受得厲害的湯姆把自己偷吃糖果的實情告訴了懲惡仙女。懲惡仙女沒有懲罰他,而是抱了他和親吻了他。湯姆意識到了,做錯事不承認的孩子,會讓愛自己的人傷心難過;主動承認錯誤才能取得諒解。

  記得有一次我倒水喝的時候,一不小心把水灑到了桌子上。我想喝完水就去擦掉的,可是一轉眼就把這事拋到了九霄雲外。媽媽喝水的時候看到桌子上很多水,就對在旁邊玩耍的我和妹妹說:“哎,是哪個孩子把水倒到了桌子上?”我這時候才想起來,連忙向媽媽承認是自己的過錯。媽媽沒有責怪我,而是笑著說:“沒有關係,勇於承認、知錯能改就是好孩子。現在你需要做什麼呢?”我拿起抹布把桌子上的水擦乾淨,再看一眼媽媽,媽媽笑了,我也笑了。

  接著往後面看,更精彩了:湯姆和仙女看完逍遙國的歷史後,湯姆不想退化和變成水蜥,決定要去尋找格林姆。途中有很多的艱難險阻,可是湯姆已經決定,無論那個地方有多麼遠,是在天涯,還是海角,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也不怕。最後他來到了天外天,他沒有記恨格林姆,而是想盡辦法幫助他。

  湯姆在這次旅程中學到了很多東西,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誠實、成熟穩重的孩子。我要學習湯姆不怕苦,不怕累,做一個追求上進的人。

  篇五、金斯萊《水孩子》讀後感

  他還來到了胡說八道國和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經過他自己的努力,他來到了天外天,看見了格里姆斯,他在掃煙囪,他本來想點燃菸斗的,但因為他的心實在太冷了。後來他的心中冰融化了,不再掃煙囪了,他自由了!同時,湯姆也過上開心、幸福的生活。

  這篇文章寫出了英國人對工人的殘酷的壓迫,所以湯姆不喜歡格林姆斯,對他只有害怕,而不是肝膽相照、真摯的友情。工人同樣是人,為什麼要讓他們沒有自尊心,受別人壓迫、被別人看不起呢?而且人是有自尊心的,沒有自尊心的人就不算人,是人就要有自尊心。難道工人是子虛烏有的嗎?難道我們就不應該尊重他們嗎?你想象一下,自己被別人嘲笑、欺侮,你難道不會生氣嗎?恐怕你也會覺得自己是有人格的,有自尊心的,是不能被別人侵犯的,換了我,我肯定是怒髮衝冠,摩拳擦掌了,預備扇他一巴掌了!所以我們應該尊重別人。

  在大頭娃娃生活的地方,天天都是考試,題海戰術是一種十分笨的方法,不過這都不應該叫做方法了。曾經也有人寫過一副對聯,叫做:書山有路勤為徑題海無崖苦做舟。這種話真叫人哭笑不得、啼笑皆非啊!死記硬背學了又忘,有什麼用?要懂方法,不懂方法而努力是不行的。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最終在考場上也是“無功而返、碌碌無為”。懂了方法當然也會忘,但要溫故知新,這才是真正的學習!家長對孩子嚴格,不要嚴格的過分!“可憐天下父母親”啊!原本是想讓孩子獲益,結果讓孩子變成機器。這難道不是很好笑嗎?所以說過分的嚴格只會讓孩子變得失去童年的快樂,童年原本是美好的,家長為什麼要虐殺孩子童年的樂趣呢?難道孩子只是一種機器一樣一文不值嗎?我猜這些家長的爸爸媽媽一定不想讓他們變成考試的機器,所以他們才不知道孩子的壓力、負擔。要是孩子抱怨一下,有些嚴格的家長就會說:“你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然後,開始跟你嘮嘮叨叨,說自己年輕時的苦中苦、“偉業”,然後拿那時候的事情和我們水孩子讀後感800字現在的生活比……我承認家長們那時候很苦,可是我們也有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壓力,所以我希望家長們千萬不要虐殺孩子童年的樂趣啊!

  這是一本出色絕倫、滋潤心田的一本書。這本書就像精神大餐,這些讓我明白的道理讓我深受啟發。這是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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