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的愛憎分明散文

丫丫的愛憎分明散文

  一】愛

  丫丫還不會說兩個字以上的話時,她的太爺爺來家小住。

  太爺爺很喜歡他大孫子,愛屋及烏地自然也便喜歡我和重孫女了。

  每次吃飯,我和丈夫都輪流著邊給爺爺夾菜邊說爺爺吃菜之類的話。

  那一天,我抱著丫丫挨著爺爺坐著吃飯。

  我沒注意看管,丫丫突然伸出小手就到盤子裡抓出來一把冷盤,往太爺爺嘴邊送去,還不停說著:“吃,吃。”

  在慶幸丫丫抓的是冷盤而沒有燙著手的同時,我們更多的`是欣慰。

  尤其是爺爺,樂得鬍子直抖。

  二】憎

  丫丫小的時候,姥姥常帶比丫丫大三歲的表姐來家裡住上一些日子。

  茶餘飯後,我們常逗小侄女玩樂。比如,問她讓不讓我們去她家吃豬肉什麼的。有的時候,小侄女就會認真地回答說不讓去。

  逗著小孩子玩兒的事,誰也不會往心裡去,說過也就忘記了。

  有一天,丈夫燉了香噴噴的雞肉,擺在桌子上。

  我抱著丫丫,媽媽領著她大孫女,先後過來準備一起吃飯。

  忽然,丫丫伸出來一根小手指頭,指著已經垂涎三尺的小表姐,咬牙切齒地說:“小死欣欣,你大姑去你家吃豬肉都不讓,你還有臉吃雞肉?”

  小表姐立刻滿臉通紅,撅著嘴,望著桌子,不敢靠前。

  總結語:丫丫的那次愛和另一次的憎,都是發自孩童的內心,但是,卻絕對不是空穴來風的。對太爺爺的愛,是由我和丈夫對爺爺的關心舉動效仿而來;對小表姐的憎,也是根據我們平時逗著玩的事實。這兩件事情給我的啟示是:不能以為小小孩子什麼也不懂,大人就不管不顧自己的言行。要知道,孩子就是在每時每刻模仿身邊大人的言行中漸漸長大的。大人做不好,孩子就很難做得正確了。從這兩件事情發生後,我和丈夫都開始注意自己的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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