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精選6篇)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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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1

  為深入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於“實施以供氣供暖供氧為主要內容的宜居工程”安排部署,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省委涉藏工作會議和州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把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圍繞落實“雙碳”戰略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案建設,著力改善人居環境,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為加快建設團結富裕和諧美麗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甘孜提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以專項規劃為引領,把當前工作與長遠目標、民生需求與發展定位、城鎮功能與宜居水平有機結合起來,科學編制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項規劃,統籌整合各類資源,合理確定實施路徑,先行試點啟動,分批推進實施。

  ——政府推動,市場運作。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切實履行政府在城鎮供氣供暖供氧規劃編制、政策制定、公共服務、環境營造等方面的引導推動作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推動城鎮供氣供暖供氧科學有序發展。

  ——清潔環保,經濟普惠。以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為引領,立足我州能源結構,優先選用清潔可再生能源,助力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建立;將供氣供暖供氧作為高原城鎮功能設施配套建設,選擇經濟適用工藝模式,出臺補助補貼優惠政策,讓發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綜合考慮縣(市)地理區位、常住人口、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嚴寒程度、海拔高度等因素,科學選擇技術路線,嚴格執行安全規範,有序實施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案,確保安全、穩定執行。

  三、主要目標

  (一)供氣目標

  到2025年,力爭實現城鎮燃氣普及率達80%以上,其中:城鎮管道天然氣供氣佔比達30%以上、城鎮液化石油氣微管網或液化天然氣瓶組氣化站區域管道供氣佔比達20%以上、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氣佔比降至50%以下。

  到2030年,力爭實現城鎮燃氣普及率達95%以上,其中:城鎮管道天然氣供氣佔比達50%以上、城鎮液化石油氣微管網或液化天然氣瓶組氣化站區域管道供氣佔比達40%以上、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氣佔比降至10%以下。

  (二)供暖目標

  到2025年,基本滿足海拔3200米以上城鎮公共服務機構供暖需求,其中:優先覆蓋城鎮教育衛生、養老撫幼等機構供暖;同步推進海拔2600米以上城鎮賓館酒店和其他有需求的城鎮居民供暖。

  到2030年,基本滿足海拔2900米以上城鎮公共服務機構供暖需求,其中:優先覆蓋城鎮教育衛生、養老撫幼等機構供暖。

  (三)供氧目標

  到2025年,基本滿足海拔3200米以上城鎮公共服務機構供氧需求,其中:優先覆蓋城鎮教育衛生、養老撫幼等機構供氧;同步推進海拔2600米以上城鎮賓館酒店和其他有需求的城鎮居民供氧。

  到2030年,基本滿足海拔2900米以上城鎮公共服務機構供氧需求,其中:優先覆蓋城鎮教育衛生、養老撫幼等機構供氧。

  四、技術路線

  (一)城鎮供氣。優先發展管道天然氣供氣(液化天然氣氣化站+市政燃氣管道);對暫不具備條件的,實行液化石油氣微管網或液化天然氣瓶組氣化站區域管道供氣。

  (二)城鎮供暖。立足高寒城鎮資源稟賦和發展趨勢,因地制宜採取地熱源、空氣源熱、太陽能+電鍋爐、太陽能集熱板等多能互補的方式供暖。

  (三)城鎮供氧。採用以分子篩製氧系統和分體式製氧機組為主,液氧氣化供氧為輔的供氧模式。

  五、建設任務

  (一)城鎮供氣。結合全州供氣現狀,充分考慮市場發展需要,重點發展管道天然氣。一是管道天然氣。實施縣(市)縣城液化天然氣氣化站和管網建設。二是液化石油氣微管網。依託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建設微管網區域供氣(小型丙烷儲罐供氣裝置+庭院戶內燃氣管道),保障管道天然氣未覆蓋區域供氣。三是液化天然氣瓶組氣化站。建設液化天然氣瓶組氣化站區域供氣(液化天然氣瓶組氣化站+庭院戶內燃氣管道),保障管道天然氣未覆蓋區域供氣。

  (二)城鎮供暖。結合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和建築節能保溫現狀,實施縣城熱源、供暖管網和熱轉換設施建設。

  (三)城鎮供氧。實施縣城供氧站、供氧管網、供氧終端等設施建設。

  六、建築配套

  (一)強化末端設施配套。為切實規範城鎮建設,避免重複投資,減少重複建設,把城鎮供氣供暖供氧納入房屋建築專案申報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內容,做到末端設施配套與房屋建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城鎮新建住宅小區必須配套建設燃氣末端設施,海拔2900米以上城鎮新建公共建築和住宅小區必須配套建設供暖供氧末端設施,海拔2600米以上賓館酒店建築必須配套建設供暖供氧末端設施。結合城市更新行動,統籌推進城鎮既有建築供氣供暖供氧入戶管網末端設施配套改造。

  (二)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按照《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26-2018)》《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15)》《四川省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J51/143-2020)》,全面落實新建建築節能保溫措施,實施城鎮既有建築節能保溫改造,提高供暖供氧能效。制定《甘孜州城鎮供氣供暖供氧技術導則》,規範城鎮供氣供暖供氧設施建設。

  七、安全執行

  (一)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工程建設的安全標準和規範,設計與採購選用的裝置、材料和器具要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開展現有城鎮供氣供暖供氧設施、裝置和管網安全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全面改造提升,達到安全運營要求。壓緊壓實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案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嚴防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強安全設施裝置投入。結合“數字甘孜”,統一建設全州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安全資訊化監管平臺,運用科技手段實施實時監管和安全預警。規範建設消防、應急、管網檢測等技防設施裝置,強化使用者燃氣報警裝置安裝。

  (三)加強安全防控機制建設。經營企業要建立健全預警應急機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應急處置預案,儲備應急搶險物資,組建應急搶險隊伍,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宣傳,深入排查安全生產經營隱患,有效化解各類安全生產風險,確保設施裝置安全執行。同時,嚴格落實縣(市)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統籌抓好安全監管工作。

  八、實施步驟

  (一)規劃編制階段(2022年5月底前)。立足當前,結合長遠,圍繞中央、省關於碳達峰碳中和能源轉型變革目標,透過購買第三方服務,採取“州級統籌,一縣一策”方式,分別編制州、縣(市)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項規劃,科學指導全州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工作實施。5月底前,完成州級城鎮供氣、供暖、供氧總體規劃和試點縣(市)專項規劃編制。

  (二)先期試點階段(2022年3月—2023年12月)。選擇條件相對艱苦、示範效應明顯的康定、甘孜、色達、理塘、石渠、稻城6個縣(市)先期試點,同時將基礎條件較好的瀘定、丹巴等縣納入城鎮供氣試點;積極探索管長遠、可持續的運營模式,做好成本核算,科學規劃建設,為全州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工作積累經驗做法。

  (三)重點實施階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在試點示範的基礎上,按照“先城後鎮”的方式,重點實施海拔3200米以上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同步推進海拔2600米以上城鎮賓館酒店和其他有需求的城鎮居民供暖供氧,優先覆蓋教育衛生、養老撫幼等公共服務機構。

  (四)全面推進階段(2026年1月—2030年12月)。統籌實施18縣(市)城鎮管網供氣,整體推進海拔2900米以上城鎮供暖供氧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城鎮供暖供氧,全面提升城鎮宜居水平。

  九、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州、縣(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城鎮“宜居工程”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州城鎮供氣供暖供氧規劃、建設、運營、監管工作。將城鎮供氣供暖供氧納入州縣目標績效考核,每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加強工作排程。

  (二)強化責任落實。州級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行業部門責任,積極向上爭取專案資金和政策支援,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強化縣(市)工作指導;各縣(市)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抓緊編制專項規劃,細化工作方案,完善推進措施,狠抓專案實施,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強化政策支撐。由州財政局牽頭,研究制定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州級獎補辦法,保障基本民生,關愛睏難群體。由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經濟資訊化局配合,積極爭取城鎮供暖供氧電價優惠政策和地方留存電量,降低企業電價成本。由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積極爭取建築節能改造補助政策,推進既有建築節能保溫改造。

  (四)強化要素保障。整合部門力量,強化資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搶抓國家擴內需、對口支援的機遇,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涉藏專項資金、對口援建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財政建築節能改造補助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投入;全面梳理“十四五”城鎮基礎設施專案資金,作為城鎮功能專案資金整合投入;鼓勵企業爭取金融機構融資,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積極對接州、縣《國土空間規劃》《城市詳細規劃》,保障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建設用地需求,系統推進實施。最佳化專案審批,做好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案水、電等基礎配套接入。強化人才保障,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吸納培養專業人才隊伍,有力有效推動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工作。

  (五)強化運營管理。按照相關程式,採取政府授權州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實施主體,會同縣(市)國有企業或引進有實力、專業強的企業,在州內註冊成立“三供”公司,在優勢資源配置上給予傾斜,對全州供氣供暖供氧專案進行整體設計、施工和後期運營。全面清理整治現有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專案,規範建設、運營、管理,杜絕“小、散、亂”現象。

  (六)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支援、配合城鎮供氣供暖供氧建設,形成全民參與、全員支援、全力配合的良好局面;要深入引導群眾轉變生活習慣,鼓勵城鎮居民使用城鎮供氣供暖供氧設施,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擁有更加宜居、更有質量的生活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2

  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22-2023年度城鎮供熱保障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2〕22號),進一步提高全市供熱質量和服務質量,確保群眾溫暖過冬,根據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供熱企業為主、政府推動的原則,透過供熱企業、居民使用者、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互動,用心、用情、用力為民服務解難題,促進供熱民生保障上臺階,提升廣大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重點任務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區要全覆蓋摸排供熱情況,全面摸清供熱總體情況、存在問題,建立臺賬清單,明確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完成時限:2022年9月底前完成問題整改)

  1.摸清熱源保障能力。重點摸排主熱源供熱能力、調峰備用熱源供熱能力情況,是否存在熱源供熱能力滿負荷或趨於飽和,調峰備用熱源能力不足等情況;排查鍋爐、除塵裝置等熱源設施裝置情況,對存在隱患的設施裝置要列入夏季維修改造計劃,需要更換的立即更換,需要維修的立即維修,確保熱源設施完好,保障冬季熱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網執行隱患。重點排查出現爆管、洩漏的管線及補償器等附屬裝置,超期服役或臨近使用年限的管線執行情況,對需要更換的管線和裝置,能納入供熱老舊管網改造的,要列入管網改造計劃實施;對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維修改造計劃,抓緊組織實施,確保管網設施完好,冬季供暖執行穩定。

  3.摸清換熱站調控能力。重點排查換熱站內換熱器、水泵、閥門、儀表、感測器等設施裝置執行情況,對需要維修更換的設施裝置,抓緊時間維修更換;對需要裝置升級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計劃,能結合供熱老舊管網改造的,一併組織實施,提升換熱站精準調控水平。

  4.摸清供熱高頻重複投訴問題原因。重點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熱不達標和供熱設施問題,特別是管網設施老化嚴重、問題頻發的小區及樓棟,居民反映強烈的低溫小區、低溫樓和低溫戶,要制定詳細的維修改造清單,限期整改銷號。

  5.摸清既往突發性供熱事故的原因。舉一反三,建立臺賬清單,嚴格落實責任,汲取各類事故教訓,徹底解決存在的類似隱患問題,將生產經營隱患和運營風險降至最低。

  (二)加強裝置檢修。各旗區要按照“供熱零故障”的原則,督促供熱企業根據設施裝置檢修規程及採暖季期間存在的問題,制定檢修計劃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熱前裝置檢修率和完好率達到100%,提升供熱系統執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熱管網執行風險。(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供熱企業要結合摸排發現的問題,制定檢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檢修,全力保證供熱前萬事俱備,萬無一失。

  2.熱源企業、供熱企業必須制定供熱設施、裝置及供熱輔助系統的維修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完成檢修,按時限要求完成熱網系統的注水或補水。

  3.各旗區要將老舊供熱管網更新改造和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改造有機結合、一體推進,督促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管網更新改造工作,力爭2024年底前完成現有老舊供熱管網更新改造。

  4.各旗區根據供熱現狀,加大各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建設改造力度,推動中心城區供熱一體化工作,實現多熱源聯網執行、互為補充,提高熱網事故備用和熱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進工程建設。各旗區要強化督導、統籌協調,及時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完成年度計劃內的建設任務。(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能源局;完成時限:2022年9月底前)

  1.各旗區要全面摸清供熱熱源、管網及設施建設改造工程專案進展情況,在建工程必須細化時間表、任務圖,倒排工期,確保按期竣工,供熱前投入執行。

  2.積極爭取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城市,持續提高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率和清潔取暖率。加強集中供熱能力建設、推進現有熱源清潔改造,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並則並”的原則,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燃煤鍋爐淘汰和燃煤散燒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應。各旗區要督促供熱上下游企業儘快簽訂能源合同,確保供熱前合同簽訂率達到100%。能源企業和供熱企業要結合供熱實際,共同做好能源供給和儲備。(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能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1.能源企業要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中設定的中長期交易價格,限時簽訂保價保質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應企業必須於2022年8月底前完成與燃煤鍋爐供熱企業供煤合同的簽訂;氣源企業必須於2022年7月底前完成與燃氣供熱企業用氣合同的簽訂。

  2.供熱前燃煤鍋爐供熱企業儲煤率不低於60%,元旦前儲煤率不低於80%,春節前儲煤率達到100%,熱電廠燃煤儲備不低於15天,城燃企業要根據已簽訂的天然氣購銷合同優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熱用氣。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改造的,能源部門要確保清潔能源和電力負荷落實到位,切實保障改造區域的正常供熱,確保不讓一戶居民挨凍。

  3.交通運輸部門應當保障燃煤運輸暢通。

  (五)提高服務質量。各旗區要持續開展“訪民問暖”專項行動,主動了解群眾訴求,尋差距、找不足,強弱項、補短板,不斷提升供熱服務質量。堅決杜絕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人為限熱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保障居民室溫達標;堅決杜絕過量供熱、習慣性供熱等浪費能源的行為。(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1.各旗區要在公共建築和新建居住建築推行計量供熱,按照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收取供熱費。

  2.供熱企業必須保證供熱之日0:00起熱使用者室溫達到18攝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時前熱使用者室溫達到18攝氏度以上。

  3.供熱企業連續停熱超過24小時,自停熱之日起按日退還使用者熱費,30日內3次測溫不達標,退還1個月的熱費。

  4.供熱企業要應用物聯網、人工智慧、5G行動通訊等前沿技術,加強對供熱管網安全執行監測預警,進一步完善供熱設施巡檢制度,對管網破損、跑冒滴漏、汙水浸泡等隱患問題要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5.各旗區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務承諾、投訴處理等制度,暢通電話、網路等投訴渠道,嚴格落實“接訴即辦”工作機制,快速響應群眾訴求。要定期梳理、彙總高頻重複問題,做到問題早發現、矛盾早協調、糾紛早解決。

  6.供熱企業要暢通多渠道受理繳費、報修等業務,實行首問負責、全程跟蹤,及時調查、限時辦結。

  (六)加強應急能力。各旗區要制定和完善供熱應急預案,強化應急舉措,堅決杜絕因燃料和經營問題引發棄供、停供、低溫執行等情況發生。供熱企業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製度,確保安全執行。(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1.各旗區要加大調峰備用熱源建設和維護管理,確保在出現設施故障、極端天氣等情況時,能夠及時啟動,最大限度降低對居民用熱的影響。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安排專項資金配備移動應急熱源,保障熱網等設施執行安全,每個旗區配備不少於1臺大功率移動應急熱源車。

  2.各旗區要強化對供熱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防範發生停暖、棄供、斷供事件,對出現問題的企業,要無條件接管。

  3.供熱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標準配置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及演練;特種裝置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要做好溝槽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特殊作業安全管理。

  4.供熱企業要建立與供熱安全管理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並配齊應急搶修裝置、物資、車輛及通訊裝置等,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供熱期間實行24小時全天應急備勤。

  5.各旗區要常態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防疫需要,及時調整應急供熱保障措施。

  (七)釐清責任邊界。各旗區要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透過採取普法宣傳、執法檢查等措施,正確引導和明確供用熱雙方在供熱工作中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推動供熱企業服務“一管到戶”。(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新建專案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供熱設施要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時,應當通知供熱企業參加。驗收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當將專業經營設施裝置以及相關管線移交給供熱企業維護管理,供熱企業應當接收;驗收不合格的,由建設單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後移交給供熱企業維護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熱設施及管線尚未移交供熱企業維護管理的,由旗區人民政府組織供熱企業驗收。驗收合格的,移交給供熱企業維護管理;驗收不合格的,由旗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單位整改,整改責任單位不明確的,要納入老舊管網更新改造範圍內改造,整改合格後移交給供熱企業維護管理。

  3.移交給供熱企業的設施及管線,其維修、養護、更新等費用,由供熱企業依法承擔。尚在保修期內的,其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4.將供熱企業設施及管線,其維修、養護、更新等費用要納入供熱價格成本範圍。

  5.各旗區要建立供熱管網維修、養護、更新保障資金制度,專項用於熱使用者分戶終端計量裝置或者入戶埠以外供熱設施、裝置維修、養護、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區、蘇木鄉鎮(街道)要落實好屬地責任,對轄區城鎮供熱工作負總責,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層層傳導壓力,抓實抓好城鎮供熱工作,確保供熱執行平穩、重大問題及時處置。各旗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層層抓好落實。要高度關注低收入困難家庭冬季取暖問題,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補貼要落實到位、不得拖欠,加強對公益性機構、特困低保群體等供熱取暖需求保障。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級財政要把城鎮供熱作為財政投入重點領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解決拖欠供熱企業的供熱補貼、工程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歷史欠賬,減輕供熱企業因煤價上漲帶來的經營壓力,幫助供熱企業渡過難關。要在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援的基礎上,拓展籌資渠道,透過債券資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案、基金等多種方式籌措資金,解決供熱資金短缺問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供熱工程建設。

  (三)加強督導落實。各旗區及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檢查指導力度,防止供熱工作出現供熱不達標、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要及時迅速嚴肅查處,認真跟蹤督辦,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導致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並公開通報。要堅決清退擅自停供、供熱不達標等問題嚴重的企業。

  (四)加大宣傳引導。各旗區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內蒙古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等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強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引導使用者安全、合理、經濟用熱;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加大活動宣傳力度,樹立供熱工作先進典型;對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問題,相關責任人要在媒體上說明情況,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並採取臨時性、過渡性措施,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3

  一、規劃建設

  (一)城區供熱發展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根據城區發展需要和供需狀況,按照合理佈局、統籌安排、遠近結合、分期實施的原則編制。規劃由縣建設局、環保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避免重複建設,減少投資風險。

  (二)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擴建10噸以下分散的供熱鍋爐。

  優先發展集中供熱,城區供熱實行供熱市場統一管理。限制並逐步取消分散鍋爐供熱集中管網未覆蓋區域暫時保留原有鍋爐,但要做好防塵、環境汙染處理。

  城區供熱規劃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其配套的供熱設施建設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審批、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三)新建居住建築的供熱系統實行分戶迴圈、分戶控制、分戶計量。

  應當制定計劃逐步改造。改造費用由熱經營企業、住宅建築立項建設單位、居民共同承擔。縣建設局對現有的居民室內單管迴圈供熱系統。

  應當預留安裝熱量表位置。新建房屋設計施工時。

  要科學設計、文明施工,居民室內供熱系統改造工程。嚴格執行設計檔案和施工規範。因違反設計檔案和施工規範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施工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供熱工程的設計、施工。並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質量驗收時,供熱工程竣工後。應當邀請有關熱經營企業參加供熱工程專項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供熱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二、供熱管理

  (五)縣建設局是鎮賚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對供熱執行服務和供熱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供熱期內。設定投訴電話,及時協調處理檢查發現的和投訴反映的問題。投訴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反饋投訴人。

  (六)凡從事供熱經營的單位。方可從事供熱經營活動。

  (七)熱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穩定、安全的熱源;

  2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3有健全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有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的供熱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熱經營企業未取得《供熱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供熱的由縣建設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九)熱經營企業與熱使用者(包括單位和個人。應當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

  (十)城區採暖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熱經營企業必須保證熱使用者冬季採暖165天的採暖期限。遇有氣溫異常。

  縣政府根據氣候變化情況適當調整供熱起止期。

  (十一)房屋採暖系統已實行分戶控制的熱使用者要求停止供熱一個採暖期的應當在採暖期前10個工作日向熱經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熱經營企業研究。

  不得申請停止用熱。進入採暖期後。

  未進行分戶改造的使用者不得申請停止用熱。

  基本熱價按照熱費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向熱經營企業交納。申請停止用熱的熱使用者應當繳納基本熱價。

  (十二)熱經營企業要加強經營管理。一個採暖期結束後。

  (十三)熱經營企業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供熱保障方案。確保正常供熱。

  (十四)熱經營企業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供熱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公開服務標準和投訴電話,加強生產執行和服務管理。

  (十五)供熱期間居民使用者主要房間(臥室和起居室。下同)平均溫度晝夜不得低於攝氏18度;低於攝氏18度的熱經營企業應當退還相應熱費(含基本熱費)

  (十六)居民使用者主要房間溫度達不到標準退費的具體確定依據:

  1熱經營企業按規定設定的溫度測試點的測試記錄;

  2縣建設局(縣供熱管理辦公室)熱經營企業跟蹤實測至少三次以上,居民使用者投訴後。並有熱使用者、熱經營企業及供熱管理辦公室三方簽字記錄。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4

  為進一步做好採暖期集中供熱工作,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確保我區集中供熱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相關職能部門用熱保障屬地監管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規範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集中供熱問題。確保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集中供熱工作組織領導,成立新城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 卓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張建平 區城管局局長

  成 員: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隊、西一路街道辦事處、中山門街道辦事處、解放門街道辦事處、長樂西路街道辦事處、長樂中街道辦事處、韓森寨街道辦事處、胡家廟街道辦事處、太華路街道辦事處、自強路街道辦事處、幸福路地區管委會、房地產經營三公司、西安新城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分管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城管局副局長王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熱工作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議,督促、檢查領導小組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排程,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調聯動,按照各自職責,全力保障集中供熱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責任分工

  (一)區級部門

  1.區城管局:向區委、區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加強對集中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轄區集中供熱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轄區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對轄區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裝置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2.區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峰供氣保障工作,面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協調爭取氣源,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故,負責集中供熱工程的專案審批和職責範圍內集中供熱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3.區住建局:督促物業企業履行供熱管理相關規定,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裝置,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資訊;教育、引導、督促物業服務公司依據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對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 積等“偷熱”問題的物業服務單位督促其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計入全市不良信用資訊;處理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供熱問題投訴。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以及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

  5.交警新城大隊:協調市級部門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供熱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6.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7.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集中供熱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指導、協調、督促區級集中供熱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治理等工作;指導區級集中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集中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裝置監察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裝置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9.區政府辦:負責將12345、96100、人民網等平臺的供熱問題投訴及時準確地向相關單位交辦。關於供熱質量和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問題,向屬地街道辦事處交辦;關於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市場監管局交辦;關於“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公安部門交辦;對於其他問題,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二)各街道辦事處、區城棚改事務中心、幸福路地區管委會

  各街道辦事處、城棚改事務中心、幸福路地區管委會要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專門安排部署,每週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使用者進行走訪調研;落實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建立供熱使用者臺賬,完善轄區內集中供熱的相關資料及資料的統計、收集、上報;開展訪民問暖活動,處理回覆轄區群眾集中供熱方面投訴,避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質量問題;督促轄區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使用者調峰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地督促其進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線查處並上報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房地產經營三公司、西安新城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履行所管理的小區供熱管理相關規定,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裝置,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資訊;每週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使用者進行走訪調研;落實用熱保障的管理責任,建立供熱使用者臺賬,完善管理範圍內集中供熱的相關資料及資料的統計、收集、上報;開展訪民問暖活動,處理回覆管理範圍內群眾集中供熱方面投訴,避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質量問題;組織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定期巡查管線查處並上報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四)集中供熱保障企業

  1.天然氣公司: 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排程,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採暖期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2.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

  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割槽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汙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裝置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裝置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處置機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區城管局牽頭,區政府辦、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管委會、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熱投訴應訴處理機制,各相關部門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安排專人處理12345、96100、人民網等平臺轉辦涉及供熱保障職責的各類投訴,並及時做好使用者的安撫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各集中供熱企業要保證供熱服務熱線暢通,及時受理群眾投訴,及時解決使用者各種問題,堅決杜絕電話虛設、無人值守現象的發生。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各相關部門一是要透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使用者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透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及時對轄區內供熱輿情進行研判,透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對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出現集中供熱問題炒作現象。

  (三)強化資訊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供熱保障專班辦公室報送鍋爐執行、供熱能力、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總體保障供熱情況。區住建局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投訴物業問題處理情況及物業服務公司資訊公開情況。區市場監管局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供用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各街道辦事處每週向區城管局報送對轄區各換熱站、居民使用者進行走訪調研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關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區城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和集中供熱企業抽調專人組建聯合督導組,透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5

  城鎮供熱是重要民生保障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係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受能源、天氣等多方面因素疊加影響,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工作面臨較大挑戰。目前,我國北方採暖地區已進入全面供熱階段,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城鎮供熱執行保障工作,堅決守住群眾溫暖過冬民生底線,現就有關事項如下。

  一、壓實地方屬地管理責任

  各地要認真履行保障民生、供熱取暖主體責任,全力保障供熱用能,落實國家已有的支援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快組織煤企與中小型鍋爐供熱企業對接,確保煤炭資源供應,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強政府煤炭資源儲備,支援供熱企業正常執行。強化對供熱企業的監督檢查,堅決防範發生停暖、棄供、斷供事件,對出現問題的企業,要無條件接管。加大城鎮老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力度,降低供熱能耗水平,加強能源節約。抓緊做細做實煤炭、天然氣“壓非保民”預案,組織有關企業充分對接,完善有序用能方案,紮實開展提前演練,必要時及時啟動,確保民生用能需要。對民生用能保障問題多發的城鎮供熱和燃氣企業,要積極採取措施督促整改,對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依法清出市場。政府承諾的補貼要落實到位、不得拖欠,及時精準發放困難群眾取暖補助,加強對公益性機構、特困低保群體等供熱取暖需求保障。

  二、加強供熱設施執行管理

  各地要督促供熱企業全面做好供熱設施裝置執行維護,加強設施巡查巡檢,特別是對一些執行時間長、維護不到位以及處於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條件下執行的供熱設施,要及時排查和消除各類隱患。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體系,組建應急搶險隊伍,備齊搶修車輛、裝置等各類應急救援物資,確保在出現設施故障、極端天氣等情況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處置妥善,最大限度降低對居民用熱的影響。深刻吸取近期部分地區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切實防範事故發生。

  三、主動靠前解決群眾問題

  各地要督促供熱企業高度重視供熱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推動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不斷提高供熱服務水平。要在總結往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開展“訪民問暖”專項活動,尤其是在供暖季初期和嚴寒期,主動走進社群、入戶走訪等,靠前瞭解群眾訴求,加強溝通交流,採取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確保供熱問題整改到位、室溫達標。暢通電話、網路等投訴渠道,實行24小時值班和投訴處理等制度,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積極主動發聲,加強宣傳解釋,全力確保群眾滿意。

  四、建立健全工作協同機制

  各地要充分利用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堅持日排程、周平衡,狠抓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持續推動能源保供工作。嚴格落實城鎮供熱執行保障工作資訊報送機制,及時排程掌握供熱執行保障工作情況,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報告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主動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供熱用能供應穩定。對於供熱執行的個案問題,一經發現,應立即交辦、立即處置,做到早知情、早處理、早解決,如遇無法解決的困難問題,及時履行有關報告程式。

  城鎮供熱保障工作方案6

  按照中央和省、市、區關於冬季供熱的各項工作要求,為切實保障今冬明春全區供熱安全、穩定,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為做好全區供熱工作,根據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把供熱保障作為“保民生、保穩定”的重要舉措,切實納入區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凝聚思想共識、協調行動措施,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切實強化各級各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供熱單位主體責任,努力做到準備工作紮實充分、供熱執行安全有序、突發事故限時處置、供熱質量明顯改善,城市供熱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超前謀劃,統籌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問題早發現、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措施,努力爭取供熱工作的主動權。

  (二)抓住關鍵,把握重點。圍繞重點供熱時段、重點供熱單位、重點供熱區域,落實重點監督管理措施,切實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確保供熱規範有序進行。

  (三)分級負責,部門聯動。牢固樹立“供熱服務人人,人人支援供熱”的大局意識,堅持條塊管理相結合、屬地化管理為主的原則,落實三級監管責任,健全部門聯動機制,不斷提升供熱保障水平。

  (四)補齊短板,最佳化服務。客觀分析供熱現狀,緊盯供熱管網改造、老舊樓院改造、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處理等重點方面,集中解決供熱服務不規範、投訴處理不及時、應急保障能力不強等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供熱服務質量。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實供熱準備工作

  1.做好供熱設施檢修與維護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在供熱前集中開展專項檢查,督促轄區內供熱單位透過自查自糾,限時整改鍋爐裝置、燃氣管網等存在的隱患;督促供熱單位規範落實壓力儀表、安全閥、燃氣報警裝置等重點設施裝置的校驗維護;重點督促轄區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所屬各換熱站認真落實換熱器及相關設施的檢修維護,徹底消除裝置隱患,確保符合安全執行技術要求。

  2.做好供熱管網隱患整治工作。對影響供熱的老舊管網,區別不同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在不影響按期供熱的前提下限期進行維修改造。重點對上個採暖期暴露出的因“三供一業”改造引發的相關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各供熱單位實施的供熱管網改造維修專案必須在2021年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確保按期投入執行。

  3.做好供熱用煤正常供應保障工作。工信部門要牽頭落實好煤炭儲備工作,確保採暖季前熱力煤炭儲煤量及合同簽訂量不低於整個採暖季使用量的90%;做好儲煤量動態監測工作;加強與煤炭一級市場及型煤生產企業的聯絡,協商解決煤供應中遇到的困難,必要時由區工信局上報市工信部門,調運本市煤炭生產企業煤炭,優先保障我區供熱用煤供應。區住建局要督促指導轄區燃煤供熱企業做好供熱燃料保障相關工作。轄區燃煤供熱企業要根據供熱需求,科學制定儲煤計劃,滿足冬季供暖需求,務必於10月25日之前完成日常20天供熱生產用煤的現煤儲備量;爭取供熱用煤直供直銷,以保證質量、降低成本。不得因煤炭供應不足出現停供及供熱溫度不達標現象,不得出現哄抬煤價、突擊亂漲熱費現象。

  4.做好按時達標供熱工作。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和轄區各供熱經營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方案,細化關鍵措施,切實落實各項準備工作。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要提前完成現有應急調峰熱源的維護檢修,切實做好極端情況下的供熱應急保障準備工作;各供熱單位要提前開展注水打壓工作,最佳化管網水力平衡調整,及時發現和整改管網漏點隱患,確保11月1日零時達標供熱。如遇極端嚴寒天氣,全區各供熱經營單位需根據市政府統一排程命令安排適時啟動提前供熱。

  5.做好各類供熱矛盾化解工作。針對供熱前期個別供熱單位棄供、熱使用者拖欠暖氣費等問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主動介入、強化督導,確保影響今冬供熱的各類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切實強化供熱執行監督管理

  1.聚焦供熱監管。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關街道辦事處,對供熱問題突出、正常供熱難以保障的重點供熱站,落實專人重點監管督導,實行採暖期全程監督,直至相關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供熱服務明顯改善。由區住建局牽頭,區物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依託“蘭州市智慧供熱執行監督管理平臺”技術優勢,切實發揮平臺對全區重點供熱企業供熱執行的日常監督管理作用。

  2.緊盯問題整改。區供熱管理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解決供熱質量不達標問題,確保各供熱單位按時點火供熱。對供熱質量差、使用者投訴多的供熱站及時約談,限時整改;全面推行低溫常執行供熱,努力提升供熱質量。

  3.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供熱單位要根據國家、省、市、區釋出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在供熱生產、執行維護、投訴處理、熱費收繳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做到防控措施全覆蓋、無死角,切實擔負起供熱行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區供熱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及時開展供熱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

  (三)建立健全供熱投訴處理機制

  1.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各供熱單位要切實強化服務意識,大力開展供熱宣傳入社群活動,及時公佈供熱故障報修投訴電話,廣泛宣傳供熱常識及相關政策法規,引導熱使用者合法用熱,爭取廣大市民的支援。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作用,為供熱保障服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加強值班值守,暢通投訴渠道。在民情通熱線設立供熱專席,認真解答供熱政策諮詢,集中受理供熱投訴、意見反饋等問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區供熱管理部門、各供熱單位務必於10月25日前公佈值班投訴電話,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和投訴受理措施,及時處理使用者投訴。

  3.加強協調處理,實行分級限時辦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及區供熱管理部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內供熱投訴的協調處理。市熱力公司三供一業運營處負責全區“三供一業”供熱移交改造引起的投訴處理。各類投訴(除突發爆管情況)務必在3-5個工作日辦結,影響面較大的投訴採取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相應鎮、街集中協調處理,必要時及時上報市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聯合處理,其中對政策諮詢建議類和供熱服務質量類投訴,限定5個工作日辦結;對市民情通熱線、相關媒體轉交的投訴,限定3個工作日辦結;對市供熱管理部門轉辦的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直接受理的投訴,確保2個工作日辦結;對供熱站受理的投訴,要做到隨時受理隨時處理。

  4.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從10月25日開始,區供熱管理部門對供熱值班情況、投訴辦理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督查,對抽查發現供熱單位值班不落實、投訴超時辦理的,將下發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將上報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扣減政策性補貼。

  (四)逐級落實安全防範責任

  1.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供熱站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健全完善供熱站內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落實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嚴格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2.強化執行監管。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倒逼供熱單位規範操作,規範完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供熱執行記錄等,不斷健全日常巡查、重點檢查、隱患查改等安全生產臺賬。

  3.適時督查檢查。區供熱管理部門要與各鎮、街及社群,廣泛及時溝通,適時聯合檢查,進一步強化採暖期各項常規檢查和主要時段的重點檢查,健全重大隱患臺賬,實行掛牌銷號督辦,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隱患,確保隱患整改不留盲點,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4.建立長效機制。各供熱單位要及時自查、自報、自改,建立各鎮街及區供熱管理部門督辦、追責問責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對查改隱患不認真、不徹底的,及時進行約談告誡;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五)有效防範和處置突發事故

  1.強化應急防範工作。嚴格落實《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區供熱管理部門要督促重點供熱單位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處置科學、及時、有效。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採暖期嚴格執行供熱站負責人值班制度,嚴格落實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執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全力保障供熱安全執行。

  2.強化應急搶修工作。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一般事故供熱單位自主搶修,重大事故集中組織力量搶修。區供熱管理部門聯合蘭州範坪熱網有限公司及其他有搶修實力的施工隊伍,對應急搶修工作早準備、早籌劃,提前做到裝置、材料、人員“三落實”。區住建局要及時督促範坪熱網公司對供熱應急搶修隊伍的管理,強化搶修隊伍力量,確保突發重大供熱事故有效處置。

  3.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工作。華能蘭州範坪熱電公司要提前做好熱電聯產主、備用設施裝置各項檢查除錯工作,按照至少滿足20天正常用量的標準足額動態做好煤炭儲備,落實應急搶修相應裝置、材料、人員儲備,強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發現故障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切實保障主幹熱網安全穩定執行。

  4.強化供熱管網改造專案執行保障工作。針對上個採暖期“三供一業”改造遺留問題整改和老舊小區改造等各類供熱管網改造專案,各施工單位要在確保按期完工的基礎上,繼續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裝置駐守改造專案施工現場,在本採暖期全程駐點保障,對管網及住戶家中出現的問題第一時間處置,將可能對住戶正常供熱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

  (六)協同聯動做好供熱保障

  切實加強區、鎮街協調聯動,成立全區供熱保障協調領導小組,研究、指導、推進全區供熱相關工作,細化責任措施,切實加強供熱保障工作。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方位強化本轄區、本系統供熱工作。區屬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七里河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協調做好供熱保障相關工作。發改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電力、煤炭、天然氣的保障工作;民政部門要負責做好城鎮優撫物件、低保戶、困難群體等的供熱救助工作;公安部門要負責處理因供熱突發事故引發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負責供熱鍋爐、壓力容器、供熱管道等特種裝置的安全監管;信訪部門要負責相關供用熱信訪投訴的協調處理;水務部門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工信局協調保障好煤炭企業進口環節的各項服務工作,確保供暖期供熱煤炭充足。供氣、供水、供電企業要優先保障供熱用氣、用水、用電的供給,及時處置相關突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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