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理論論文:淺談綠色環境會計理論體系論文

會計理論論文:淺談綠色環境會計理論體系論文

  1.環境會計的內涵及產生背景

  1.1.環境會計的內涵

  環境會計,也稱綠色會計,是會計的一個新興分支,是指在生態哲學的指導下,運用會計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以有關環境法律和法規為依據,將會計學、環境科學和可持續發展理論相結合,採用以貨幣為主的多種計量手段與屬性,對企業的環境活動和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活動所作的反映和控制。環境會計之中蘊含了當代生態哲學的基本思想,它既考慮滿足人的需要,又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既要實現社會價值,又要保護自然價值, 促進人與自然的共同繁榮,努力實現天人互動的和諧社會。

  1.2.環境會計的產生背景

  我國開展環境會計的研究起步比較晚,直到20 世紀80 年代末才引進環境會計理論。20 世紀90 年代,我國逐漸開展了對“綠色GDP 的研究,進而延伸至綠色會計理論與方法。尤其是1994年我國政府制定了《中國21 世紀議程———人口、資源和環境白皮書》,將可持續發展確定為實現我國社會經濟和環境發展的基本戰略後,會計界對環境會計的研究更是投入了空前的熱情,同時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與國外相比,我國環境會計研究的現狀並不樂觀, 還存在不少問題。目前,國外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已經開始向環境會計準則、環境會計制度等方面縱深發展,而我國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基本上還處在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與定型的實踐模式。

  2.我國實施綠色會計的可行性

  2.1.會計法律環境

  我國實施綠色會計已具備了一定的會計法律環境。多年來,我國重視環境法制建設,目前已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包括相關法律、條例、環境標準等在內的環境法律體系。

  2.2可持續發展戰略

  我國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為綠色會計的發展指明瞭方向。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明確指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進自主創新,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使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提高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和可持性。”這一論斷明確了我國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關係,為建立我國的綠色會計指明瞭方向。

  2.3會計制度改革

  我國會計制度改革為綠色會計的建立提供了理論基礎與環境條件。近幾年來,我國進行了會計制度的改革,逐步向國際慣例靠攏,已加入了會計國際化的行列,為中外綠色會計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環境。這些理論基礎與環境條件為我國綠色會計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性。

  3.我國實施綠色會計的必要性

  3.1一是中國環境現狀提出的要求。

  科技的發展,人口的增加,社會需求膨脹,造成了自然資源被極度開採而日趨耗竭,環境汙染日漸嚴重,這從根本上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綠色會計能夠引導和監督企業透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資源,維護生態平衡。

  3.2二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

  傳統的企業發展模式是高投入低產出,必然造成過度開發消耗資源;高汙染低效益必然造成生態環境補償能力嚴重滯後,這些都阻礙了企業自身的發展。從企業長遠利益看,只有增大環保投入,重視綠色會計,才能始終保持競爭的優勢。

  3.3 三是適應現代消費觀念

  實施綠色會計是適應現代社會消費觀念的必然要求。由於社會公眾環保意識的增強和消費者素質的提高,綠色消費逐漸成為時尚,人們總是願意購買那些具有良好環境形象和具有綠色標誌的產品和勞務。實施綠色會計可督促企業向綠色經營方向發展,把環保放在日益突出的位置。

  4. 環境會計的基本假設與核算原則

  4.1.環境會計的基本假設

  (1)可持續發展假設。傳統的持續經營假設在環境會計中應重點強調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假設是指環境會計核算以會計主體在自然資源不枯竭、生態資源不降級的基礎上,保證杜會、經濟持續發展。這一假設是在環境惡化的條件下,作為環境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受到其影響而提出的一種制約條件。

  (2)綜合計量標準假設。由於環境資訊屬於特殊的資訊,環境會計對外披露環境資訊時,多數情況是無法用貨幣計量的。因此,將貨幣計量假設應用於環境會計時, 必須做出一定的調整,即環境會計的計量應以貨幣計量為主,以實物、照片、影象等為輔助的綜合計量標準。

  4.2.環境會計的一般原則

  (1)政策性原則

  (2)社會性原則

  (3)特殊性原則

  (4)強制與自願相結合的原則

  5.環境會計核算物件及方法

  5.1.環境會計核算的物件區別於傳統會計的顯著特點是增加自然環境因素,重視環境科學與會計實務的結合。

  因此, 環境會計主要核算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及環境保護收益、損失以及協調企業與環境共同發展。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自然資源損耗。主要核算和監督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開發、利用和消耗自然資源帶來的損失,損失大小可採用復原或避免成本法核算,也就是根據汙染後,恢復和預防損害所需成本來估計,若有賠償費以及環保部門的各項罰款,可直接採用歷史成本計價。

  (2)自然資源資本。主要是指可以用貨幣計量的人造資本以外的自然物質,如水、森林、原油等。對自然資本的核算是環境會計的主要內容,也是對傳統會計的重大突破。

  (3)環境保護支出。主要核算和監督企業為保護環境而付出的代價。如對“三廢”治理、控制、補救和減少自然資源損耗,美化社會環境而發生的各種支出,以及企業協調的環境機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支出。

  5.2.環境會計的核算方法

  綠色會計核算方法與財務會計核算方法基本相同,都包括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程式,只是核算的物件略有不同而已。

  綠色會計的確認是將涉及資源環境的經濟業務作為會計要素加以記錄,並列入會計報表的過程。應將企業由於實施環境保護、開發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能源所取得的收入;利用“三廢”取得的收益或推行清潔生產成效顯著得到政府獎勵、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確認為收入要素,將“土地資源”確認為資產要素,將“環境補償費用”確認為費用要素。

  綠色會計的計量是運用一定的計量單位,確定記錄各項經濟業務數量的.會計處理過程。綠色會計主要以貨幣為計量單位,也可以採用非貨幣計量單位來反映環境成本或生態收益,必要時可以用文字、表格、流程圖的形式說明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損害或所取得的或即將取得的經濟、文化、科技發展的成績。

  6.綠色會計的報告和披露

  6.1.綠色會計財務報告

  綠色會計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環境資料應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披露有關企業的環境政策和實施情況;另一部分較具體地反映計入本期損益的環境支出及與環境有關的資本性支出這部分資料可在財務報表及註釋中披露。

  具體披露事項為:

  ①有關環境問題型別;企業關於環境保護的措施和方案;

  ②企業自定的環境排放指標以及企業如何對待這些指標;

  ③根據政府法體規定而來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和按照政府要求達到的程度;環境保護措施對目前企業的資本支出和損益的影響以及對未來的影響;

  ④環境經常性支出的數字;已資本化了的數字及攤銷情況;

  6.2.為滿足綠色會計資訊質量要求,企業應在綠色會計報告附註中披露下列資訊:

  (1)企業的綠色會計政策及目標;

  (2)企業的資源環境管理系統;

  (3)企業主要的汙染物及其處理措施;

  (4)企業採用的環境標準及其變化對資料的影響;

  (5)綠色會計價值採用的方法及其變化帶來的影響;

  (6)環境監測制度及監測技術;

  (7)重大環境事故的說明;

  (8)重要環境專案的說明;

  (9)企業實施綠色會計審計的情況;

  (10)綠色會計重要的或有負債;

  (11)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7.總結

  雖然環境會計體系的建立存在各種各樣的困難, 但無論是定性還是定量、精確還是粗略,只要能儘快在社會經濟發展與相應的環境資源代價之間建立起某種對比關係, 從而為政府、企業與公民的發展、生產與消費決策提供有益參考,就可以說是取得了巨大的進步。目前綠色會計的理論和相關的計量、報告研究已經漸漸成熟。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並且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環境保護法律的相繼出臺以及我國正在進行的會計制度改革,綠色會計的發展有了堅實的基礎。相信未來綠色會計在我國一定能得到長足的發展,並逐步取代現在傳統的財務會計,而成為未來的主流會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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