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協議書集錦7篇

離婚調解協議書集錦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離婚調解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XXX,男,現年24歲,住店集鎮鎮東行政村王橋自然村。

  乙方:XXX,女,兩年24歲,住店集鎮姚灣行政村徐樓自然村。

  20xx年王顯文與徐莉娟結婚後,20xx年9月24日生一男孩,名叫王雨澤。王顯文要求與徐莉娟到民政部門一起辦理結婚證,徐莉娟一直不願辦理結婚證。因感情不合,徐莉娟與王顯文分居2年,現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如下:

  1.乙方徐莉娟沒有任何理由經濟財產糾紛,同意一男孩王雨澤給甲方王顯文監護撫養。

  2.甲方王顯文允許五年後在協調人監護下看望王雨澤。

  3.雙方不得干預個人家庭,違者追究個人責任。以上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調解人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調解人: (簽字)

  年 月 日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2

  調解離婚的協議書丟失後再婚是否屬於重婚

  1、據《關於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1984年公佈實施)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訴訟離婚檔案法院還未銷燬的話,可與法院檔案保管部門取得聯絡,然後以當事人身份要求複製審判文書。

  2、另據相關規定,法院審判婚姻案件,判決或調解准予離婚的,一般會再每審判年度終了時,統一將審判文書送原婚姻登記機關備查。因此,原婚姻登記機關也應該有法院的裁判文書。

  3、即便當事人丟失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再婚的,現婚姻仍合法有效,不會構成重婚。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3

  當事人:XXX,男,1973年8月26日出生,漢族,重慶市人,家住重慶市忠縣白石鎮打泉村十一組26號附1號,身份證號碼:512223197308268652 (以下簡稱男方)

  當事人:XXX,女,1975年5月18日出生,漢族,江陵縣人,家住江陵縣沙崗鎮吳興淵6組。身份證號碼:42242119750518582X (以下簡稱女方)

  案由:離婚糾紛。

  經審查上列男、女雙方當事人於1995年11月29日在重慶市忠縣白石鎮婚姻登記,婚後因性格或感情不和等原因,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自願申請要求離婚;據此,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入申請並在完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自願簽訂如下離婚調解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第二條:雙方婚生子:王巧雲,女,現年16歲,由女方監護撫養,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撫養費。

  第三條: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債權債務分割。

  第四條:在婚姻關係存續期的財產分割如下:位於白石鎮打泉村11組26號附1號一棟老宅歸男方所有。

  第五條:男、女雙方離婚時,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雙方不知道而署名在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任何一方均不對此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第六條:男、女雙方自依法領取離婚證書之日起,即為婚姻關係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干涉他(她)方的'婚姻自由和無故打擾他(她)方的正常生活,否則,對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過錯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是男、女雙方在完全自願的前提下籤訂的,是各自的真實意願表示,自簽訂之日起必須全面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並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更不得在財產分割中故意隱瞞、藏匿、抽逃、轉移家庭共同財產,若出現上述行為,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據本協議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男、女雙方當事人親筆簽名並在婚姻登記機關正式領取“離婚證書”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它事項:無。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分別由婚姻登記機關和本所存檔備查。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主持調解單位:忠縣白石鎮法律服務所

  調 解 員:

  年 月 日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4

  離婚協議公證的程式、流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一、什麼是離婚協議書公證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解除婚姻時,以協議的形式對家庭財產進行分割、處分及明確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有子女的夫妻對子女的撫養費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約定。離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這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公證。

  二、離婚協議如何公證及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的材料

  申辦離婚公證,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2、離婚證書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判決離婚的還應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該判決書已生效的裁定證明);

  3、戶籍地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離婚後未再婚證明原件。

  4、委託親屬代為辦理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和代理人身份證。

  5、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有效的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6、申請人遺失離婚證的,應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解除婚姻關係證明書》。離婚公證只能根據根據離婚證書、民事調解書、判決書、裁定書證明當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離婚,並不能證明當事人現在是否再婚。當事人還可以申請公證處對其未再婚的宣告進行公證。

  7、如果為解放前離婚的,須提供本人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解除婚姻關係證明。證明應當詳列離婚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離婚時間、離婚地點。

  三、離婚協議需要公證和生效時間

  1、選擇性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正,因為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

  2、必要性

  如果當事人為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以上就是關於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有關內容,如果您覺得離婚協議書公證心裡會踏實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紹的程式進行離婚協議書公證;如果您覺得離婚證已拿到手,離婚協議書也已經在民政局備案,沒有必要花那份公證費,那不用去公證處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5

  起訴離婚後,離婚調解的結果要麼是離婚要麼是和好,但一般夫妻雙方都會就調解內容達成一個協議,尤其是在調解離婚和好的情況下。至於離婚調解協議書怎麼寫,小編準備了相關範本,僅供大家參考。

  甲方:______年齡:______姓名:______工作單位:______住址:______

  乙方:______年齡:______姓名:______工作單位:______住址:______

  甲乙雙方本系夫妻,因生活情趣不同,雙方本著友好的態度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離婚。

  2、婚生女______由甲方撫養,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肆佰元整(¥:___元)。撫養費以半年為單位支付,支付時間不遲於當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乙方有探視___的權利,每週末可視情況接女兒回乙方處居住。

  4、雙方所欠肆萬元整(¥:___元)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貳萬元整(¥:___元)。甲方應承擔的份額交乙方歸還債權人。

  5、現住址處電器歸甲方所有,甲方自願補償乙方貳仟元整(¥:___元)。

  6、甲、乙雙方位於___區___花園___的房產一處,雙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在三個月之內出售,出售後10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壹拾柒萬元整(¥:___元)。

  7、本協議第4項、第5項、第6項約定的款項在甲方售房後10日內支付給乙方。如甲方到期後未支付,乙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8、甲方自願承擔本案訴訟費用___元。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的內容,自雙方在調解協議筆錄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方式:

  男、女雙方於年月相戀,於年月日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並於年月日生育了孩子。因雙方之間存在問題,導致感情破裂且無和好可能,現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商量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調解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撫養權及撫養費:

  婚 生孩子由攜帶撫養,隨同生活;由承擔支付撫養費的責任,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如下:每月-日前向支付人民幣元至孩子能夠獨立生活時止。如 期間孩子產生較大數額的合理開支(如醫療費、教育費等),上述約定的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支付撫養費一方應在接到撫養孩子一方的通知後及時支付,標準以該 開支費用的一半為原則,如雙方就支付標準另行商量一致的,則以雙方協議為準。

  1、撫養費支付方式:

  2、轉賬支付的,支付至下述賬戶: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情況下,探視的時間和方式如下: 。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分配方式:

  (2)房屋:夫妻共同共有的位於房屋,分配方式:

  (3)夫妻其他共有財產:

  分配方式:

  五、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1、夫妻共同債權:

  分配方式:

  2、夫妻共同債務:

  承擔方式:

  3、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了以上所述債權債務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共同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雙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共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或以本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男方: 女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人民調解員(簽字): 調解委員會(蓋章):

離婚調解協議書 篇7

  男方:年齡,姓名,工作單位,住址; 女方:年齡,姓名,工作單位,住址;

  男女雙方因感情問題本著友好的態度達成如下協議:

  1、男、女雙方同意離婚。

  2、婚生女___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元整(¥:___元)。撫養費以半年為單位支付,支付時間不遲於當年___日、___。

  3、女方有探視___的權利,每週末可視情況接女兒回女方處居住。

  4、雙方所欠___元整(¥:___元)債務,男女雙方各承擔___元整(¥:___元)。男方應承擔的份額交女方歸還債權人。

  5、現住址處電器歸男方所有,男方自願補償女方___元整(¥:___元)。

  6、男、女雙方位於__區的房產一處,雙方同意由女方配合男方在3個月之內出售,出售後10日內男方支付給女方___元整(¥:___元)。

  7、本協議第4項、第5項、第6項約定的款項在男方售房後10日內支付給女方。如男方到期後未支付,女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8、男方自願承擔本案訴訟費用___元。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的內容,自雙方在調解協議筆錄上簽名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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