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課文解讀和練習詳解

《中庸之道》課文解讀和練習詳解

  中庸之道<課文理解>本章闡述孔子的人生出世的態度和保持社會安定的基本思想,符合了中國傳統的“和諧”思想,所以得到歷代統治者的重視和提倡。宋代時,專門把孔子關於“中庸”的一些論述集中加以評論闡述,作為“四書”之一。孔子“中庸”思想包含做事、考慮問題要“執中”而不偏(考慮全面,不走極端),“和而不同”,對人寬容包含,但又堅持道德原則,做事、考慮問題要穩健、合情合理等內容,不應片面理解。在今天建設“和諧社會”中,應借鑑孔子的這一理論。

  <課文解讀>

  一、“中庸”、“和”的精神實質是什麼?有人把這種主張看成“折中主義”,你認為符合實際嗎?

  “中庸”、“和”的精神實質是要求人們在處理人際關係時,在對待社會問題時要依據道德原則保持中立態度,考慮問題全面,不走極端,對人寬容大度,這樣可以使人與人之間關係保持穩定,有利於社會安定。把它看成“折中主義”是不妥當的。因為,全面看《論語》中關於“中庸”、“和”的論述,可知孔子還提倡“和而不同”(在保持穩定下允許不同意見),反對“同而不和”(表面上強求統一),反對無“是非”原則的“鄉原”等。

  二、試從《論語》中找些例子,說說孔子在自己言行中是怎樣貫徹中庸之道的。

  這樣的例子很多。如“季氏將伐顓臾章”中,孔子旗幟鮮明地反對破壞秩序的以強凌弱的“攻打”,主張以“德”、“禮”來達到“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的穩定。

  又如“陽貨見孔子章”,孔子與陽貨主張不同,討厭其為人,就採取迴避、應付,而不與之矛盾激化。

  又如“侍坐章”對待不同主張的學生,他也能以恰當評價,等。

  三、結合日常生活,說說中庸之道的作用。(略)

  <文言練習>

  四、讀下面一段古文,參照註文(小字部分)和工具書,解釋畫線詞語,並回答問題。

  1、陳的始祖是誰?這個人和周武王有什麼關係?陳和舜之間有什麼關係?

  2、陳在哪裡找到了肅慎氏之矢?這種箭有什麼來歷?

  仲尼在陳,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楛矢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隼,鷙鳥也。楛,木名。砮,鏃也,以石為之。八寸曰咫。楛矢貫之,墜而死也。陳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館問之。惠公,陳哀公之孫,悼太子之子吳也。館,仲尼所舍。仲尼曰:“隼之來也遠矣。此肅慎氏之矢也。肅慎,北夷之國,故隼來遠矣。《傳》曰:肅慎燕亳,吾北土也。昔武王克商,通道於九夷百蠻,九夷,東夷九國。百蠻,蠻有百邑也。使各以其方賄來貢,方賄,各以所居之方所出貨賄為貢也。使無忘職業。於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也,以示後人,使永監焉。監,視也。故銘其括曰“肅慎氏之貢矢”。刻曰銘。括,箭羽之間也。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諸陳。分,予也。大姬,武王元女。胡公,舜後虞遏父之子胡滿也。諸,之也。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親也。展,重也。玉謂若夏后氏之璜。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使無忘服也。故分陳以肅慎氏之貢。陳,媯姓也。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故府,舊府也。使求,得之金櫝,如之。櫝,櫃也。金,以金帶其外也。如之,如孔子之言也。(《國語·魯語下》,三國吳·韋昭注)

  譯文:

  孔子在陳國時,有一隻鷹墜在陳侯的.庭院裡死了。楛木做的箭射穿了它的身體,箭頭是用尖石做的,箭有一尺八寸長。陳惠公派人帶著這隻鷹,去到孔子住的館舍詢問。孔子說:“這隻鷹來得很遠呢,它身上的箭是北方肅慎氏製造的。從前周武王打敗了商,開通了去南北方各少數民族居住地區的道路,命令他們各自拿出本地的土特產進貢,使他們不忘記各自所從事的職業。於是肅慎氏就向周天子進貢楛矢和石砮,箭長一尺八寸。武王為了公開表明他使遠方民族歸附的威德,告示後人,讓他們永遠看到自己的權威,所以在箭尾扣弦處刻上‘肅慎國進貢之箭’的字樣,送給大女兒,並隨嫁給虞胡公而帶到他所封的陳國。古時候,帝王把珍玉分給同姓,用來表示血緣的親近;把遠方的貢品分給異姓,使他們不忘事奉天子。虞胡公是異姓,所以把肅慎國的貢品分給了陳國。國君如派管事的去舊府裡尋找,大概還能找到。”陳惠公於是派人尋找,果然在用金裝飾的木盒裡發現了楛矢,像孔子所說的一樣。

  1、陳的始祖是舜後虞遏父的兒子胡滿,周武王將大女兒嫁胡滿,封於陳。所以胡滿是舜的後代,周武王的女婿。

  2、陳在舊府的“金櫝”(鑲金的櫃子)中找到肅慎氏之矢。這種矢是當年周朝平定肅慎,肅慎進貢,周王賜給異姓諸侯,以表示異姓諸侯不忘向周朝臣服進貢。

  砮:石頭磨成的箭頭。尺有咫:一尺八寸長。有,又。咫,古代八寸為“咫”。

  館:旅館。方賄:各地諸侯進貢的財物。監:監視、督察。

  銘:將字刻在石頭或金屬器皿上。括:箭桿。分:給予。故府:舊府,原來的府第。金櫝:外面鑲金的箱子。

  關於儒家經典《四書五經》:先秦時有“六藝”(學習課程):禮、樂、射、御、書、數。配有教材《詩》、《書》、《禮》、《樂》、《易》、《春秋》,《莊子》中稱為“六經”(此“經”與後來的“經”不同)。

  西漢時,尊儒,將儒家經典稱為“經”,設“五經博士”研究傳習,由於“樂”失傳,所以稱“五經”:《詩經》、《書經》、《易經》、《禮記》、《春秋》。

  東漢時加《論語》、《孝經》,成為“七經”。

  唐時,將《禮記》分成《周禮》、《禮儀》、《禮記》三禮,將《春秋》三傳列入,作為科舉考試內容,稱“九經”:《詩》、《書》、《易》、《周禮》、《禮儀》、《禮記》、《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後又增加《論語》、《孝經》、《爾雅》,成為“十二經”。

  宋時又加《孟子》,成為“十三經”。清代有《十三經注疏》,將原文及前人的註疏合刻,成為儒家經典集大成之作,被認為是“中華文化的核心典籍”。

  南宋朱熹又將“三禮”合併,並從《禮記》中抽出《大學》、《中庸》兩章,加上《論語》、《孟子》稱“四書”,又將《周易》、《詩經》、《尚書》、《禮記》、《春秋》稱為“五經”,加以“章句”(註疏)、“集註”(綜合前人評價),成為“四書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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