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6篇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承諾書的事情愈發增多,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寫起承諾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1

  按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義務,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現作出承諾如下:

  1、對本單位特種裝置(見附表)安全執行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級責任人員。

  2、本單位所有特種裝置都必須取得使用登記證,確保安全使用。停用或報廢特種裝置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在安全檢查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

  4、按相關要求自行或委託相關機構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並保證本單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按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建立特種裝置臺帳,逐臺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保證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都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安裝、維修,電梯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8、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9、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10、履行好《條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自覺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察,並對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消除各種隱患後再投入執行。

  法人(負責人)簽字: 使用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2

臨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規定,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裝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我作為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對你單位上述《告知書》內容進行了深入全面的學習領會並承諾: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義務,承擔特種裝置安全主體責任,遵守國家特種裝置有關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範,加強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裝置安全經濟執行,保證履行《告知書》要求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安全、節能主體責任。同時承諾大力宣傳《告知書》內容,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以及本單位職工的監督,如有違反,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接受相關處罰。

  特種裝置使用單位:

  法人代表(簽名):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3

  為保證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我單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對使用的特種裝置安全負責。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裝置安全第一責任人。工作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法》、《山東省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有關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節能責任制度,制定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加強特種裝置安全和節能管理,確保特種裝置使用安全,符合節能要求。承諾確保不發生特種裝置一般及以上事故,不發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特種裝置事故。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並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使用未取得相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的特種裝置管理、檢測和作業人員。

  三、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裝置。在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辦理使用登記。特種裝置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在辦理變更登記後繼續使用。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依法履行報廢義務,採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裝置的使用功能,並辦理使用登記證書登出手續。

  四、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對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對使用的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使用時確保特種裝置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與特種裝置安全相關的建築物、附屬設施,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提供特種裝置相關資料和必要的檢驗、檢測條件,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

  六、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立即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繼續使用。充分授權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單位有關負責人。充分授權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立即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裝置執行不正常時,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按照操作規程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

  七、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一旦發生特種裝置發生事故,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措施,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並及時向青島開發區質監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不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況,不隱匿、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八、本單位在簽訂本承諾的同時,與相關部門、車間、班組和人員簽訂特種裝置安全責任書,確保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以上承諾如有違背,自覺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處罰,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絡座機: 手機:

  使用單位地址:

  xxx年 月 日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4

  按照《中華人民特種裝置安全法》要求,為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我作為特種裝置安全第一責任人,就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和應履行的義務,特做出如下承諾:

  一、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二、切實保證我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裝置的.安全執行全面負責。

  三、配備專職(或兼職)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努力取得特種裝置管理人員證書後上崗。

  四、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並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裝置執行保障和事故記錄。

  五、特種裝置依法登記,經檢驗合格後取得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六、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七、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做出記錄。

  八、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有效期滿前1個月主動向特種裝置檢驗單位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九、特種裝置的安全、搬遷和檢修及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報告,並由有資質的單位對特種裝置實施安裝、搬遷或檢修。

  十、特種裝置停用一年以上,主動向登記部門申請報停,重新啟用,必須向監察部門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一、以上內容已由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確認,對存在問題立即組織改正。如發生安全事故,願承擔一切行政和法律責任。

  單位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承諾時間: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5

  按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義務,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認真做到“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即落實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人員、落實規章制度,裝置有使用證、作業人員有操作證,必須對裝置依法申報檢驗,建立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現作出承諾如下:

  1. 對本單位特種裝置(見附表)安全執行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級責任人員。

  2.本單位所有特種裝置都必須取得使用登記證,確保合法使用。停用或報廢特種裝置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 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

  4. 按相關要求自行或委託相關機構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並保證本單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 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按要求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建立特種裝置臺帳,逐臺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保證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都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安裝、維修,電梯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8.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9.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10.履行好《條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它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自覺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察,並對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消除各種隱患後再投入執行。

  以上是我單位對安全使用特種裝置法規、規定承諾,如有違反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人(負責人)簽字: 使用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1、本承諾書一式二份,監察機構和使用單位各存一份。

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安全承諾書6

  按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義務,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現作出承諾如下:

  1、對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級責任人員。

  2、本單位所有特種裝置都必須取得使用登記證,確保合法使用。停用或報廢特種裝置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

  4、按相關要求自行或委託相關機構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並保證本單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5、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附屬儀器儀表按要求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6、建立特種裝置臺賬,逐臺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保證所使用的特種裝置都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安裝、維修,電梯由取得許可的有證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8、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

  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再重新投入使用。

  9、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和客運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進行試執行和例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將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10、履行好《條例》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它特種裝置安全工作。自覺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察,並對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消除各種隱患後再投入執行。

  法人(負責人)簽字:

  使用單位(蓋章):

  年月日

  附表:(認真如實填寫)

  注:1、承諾書和上述表格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橫山縣質監局,另一份本單位存檔;

  2、不明事宜請諮詢橫山縣質監局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科。

  聯絡電話:76XXX32 聯絡人:XXX XXX 聯絡地址:苗圃灘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