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物資採購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使用效率,合理採購物資,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請購

  1、各科教師凡要採購教學用品、教學裝置等,均應填寫物品採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徵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後,並及時補填物品採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採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二、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三、採購

  1、購買儀器、裝置、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准,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採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採購申請表採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裝置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採購,並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3、採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採購用品的質量,採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採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四、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稽核物品採購申請表、發票與採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後驗收簽名,並登記造冊。

  五、報銷

  採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籤批,同時要把物品採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六、領用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後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准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七、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八、維修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篇二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採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採購計劃制度

  1、學校採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採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採購物資需提前兩週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彙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後執行。

  3、由於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採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採購計劃。

  4、凡採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准,主管領導稽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採購。

  二、物資採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採購,需入庫登記後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裝置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採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採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式辦理採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採購要求

  1、採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採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採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採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一支付。

  篇三

  隨著全區教育事業的不斷快速向前發展,中小學辦學條件得到很大改善,為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物品的採購、發放、進出庫、使用、保管工作,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採購

  各校***園***申請購物時,必須本著勤儉節約、物盡其用的原則,確需購買時,一次購買總額在500元以下的小件物品,由校長批准,總務主任購買,一次購買總額500-1000元以內的物品,須經校委會和教職工會議研究討論,學校向鄉鎮中心學校寫出購物計劃申請,校長簽字後,上報鄉鎮中心學校,經鄉鎮中心學校研究批准後,在鄉鎮中心學校財務人員監管下學校採購,若是全鄉鎮各校***園***均需的物品,鄉鎮中心學校報請區教育局、財政局批准後,抽調人員統一組織採購。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經鄉鎮中心學校研究稽核後,上報區教育局批准後,由中心學校購買,若屬政府採購範圍的,還要通過政府採購辦辦理政府採購手續後,方可購買。未經批准的購物申請,任何學校都不能私自購置,否則,除責令退還所購物品外,責任人要賠償學校損失。

  二、物品進庫

  各校***園***經批准購入的辦公、生活用品、維修物資等經校長,總務主任核驗後,一律交保管員入庫,登記造冊,記入庫存資料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帳,要按程式操作,做到手續齊全。

  三、物品出庫

  使用人領取物品時,須先填寫領借單,總務主任或校長簽字批准,方可領用,保管員見單發放,未批准,不得發放。

  四、物品的使用管理

  1、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的管理實行責任制。教室的門窗、玻璃、照明燈具、黑板、桌凳、電教設施及學生宿舍的門窗、玻璃、拉手、照明燈具、圖書櫃、櫥等,由使用班級管理。各教師辦公室所配的辦公用品及門窗、玻璃、照明燈具等由使用人負責管理。學校要做到周檢查,月總結,實行月通報制度。

  2、各班級、各宿舍、各教研組,辦公室的物品增減時,須經總務主任核實,任何人不得隨意佔用或處理。

  3、學校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定期對物品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實行量化積分、納入班級,教師、教研組量化評比之中。

  4、損壞公物,自覺修理好,否則按學校損壞公物賠償制度賠償。故意損壞公物,加倍賠償並追究行政責任。

  5、教職工個人不得借公物私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准,有管理人員辦理手續後方可借用,並按時歸還。單位借用公物必須經校長批准,管理人員辦理手續後方可借用,管理人員要按時歸回。

  6、鄉鎮中心學校將各學校的資產管理,公物保護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之中,要加大對物品採購、使用及校產管理的監管力度,對違反採購、使用和管理制度的人員將嚴肅追究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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