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使用管理規定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規則你知道多少?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加強對危化物的管理,防止危化物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危化物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危化物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危化物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效能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定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洩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準或發生事故。 3.3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裝置、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4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

  3.5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6危化物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處理。

  3.7嚴禁用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裝置、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危化物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範要求設定相應的防爆、洩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晒、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危化物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危化物,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牴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危化物,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晒會發生分解的危化物,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溼、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危化物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危化物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危化物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嚴格執行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5.裝卸運輸

  5.1危化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危化物裝卸運輸人員,按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誌,堆放穩妥。

  5.3危化物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製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乾淨,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燬。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汙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