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了怎麼辦

  身份證是一個人身份的憑證,身分證號碼是每個公民惟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程式碼。那麼呢?本文是小編整理的,僅供參考。

  

  1--趕緊登報掛失

  2--上公安局補辦

  身份證丟失掛失補辦流程

  一、身份證掛失和補辦:

  公民攜帶戶口簿、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如辦慢證三個月,制證工本費為20元;如辦快證5個工作日,制證工本費為40元。

  1、在所在單位或居委會開身份證丟失的證明***也算一個申請***,上面寫丟失人姓名、單位***單位開的證明*** 或住址***居委會開的證明***以及丟失原因。

  2、本人帶著證明和戶口本去所在派出所進行掛失。就是登記一下,填張報失單,然後發給你一張補領居民身 份證登記表。

  3、一個月後***也就是為尋找身份證的一段時間,報失單上有尋找期限***,帶著戶口本、報失單、登記表***已 填好***和身份證丟失的證明,去派出所申請補辦,同時交40元作為補辦的錢。兩個月後就可以拿到新的身 份證。

  4、在沒有身份證的三個月內,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在掛失時即可辦理,拿著戶口本、報失單交十元辦理, 憑所開的臨時身份證領取單四天後即可領到臨時身份證,其有效期3個月。

  注:臨時身份證做的極其粗糙,難看的不得了……總計花費50元,跑路費和耽誤的時間不算…… 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重新申領時,申辦人應持補領申請和丟失證明及時向派出所報告,由公民填寫《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從報告之日起三個月後仍未找到的,應持《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報告回執》申請補領新證。”辦理普通身份證需要60天,快證只需7天即可。遇有緊急情況還可特事特辦。

  二、是否必須登報作廢?

  《齊魯晚報》:居民身份證丟失了,是不是必須登報掛失?記者採訪有關專業人士得知,對此公安機關沒有強制性要求,登不登報居民自願。 日前,山東濰坊市的耿先生打本報熱線諮詢,說他的身份證丟了,聽說必須登報宣告掛失才能補領新身份證,而且掛失宣告必須登在省級以上的報紙上。此外,本報熱線也時常接到讀者電話,問該如何在報紙上辦理身份證掛失宣告。那麼,身份證丟了,到底該不該登報掛失呢?28日下午,記者就此採訪了濟南市公安局戶政處居民身份證管理科的秦智勇警官。 秦智勇警官說,居民身份證丟失,該不該登報掛失,公安機關沒有強制性要求,全憑居民自願。身份證號都是終身制,原身份證丟失,申請補辦的身份證與原身份證還是相同的號碼。 秦警官說,如果身份證丟失,居民應該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並申請補領。補領新身份證後,原證就自動成為無效證件,即使再找回原來的證件,那麼持有人也不可以使用這張證件辦理業務,因為這張證件已經無效。

  三、登報作廢,有益無害

  當你遇到被盜、被搶等意外情況造成你的身份證丟失,請您立即到案發地派出所報案,案發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份報案登記證明,這份證明就證明你的身份證到報案的時候就作廢。如果您的身份證丟失了,請您立即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派出所會給你出具一份證明信,證明你原來的身份證已經作廢。   您可以採取以下三種方式來避免和減少身份證被冒用所帶來的麻煩。

  一、報案證明,如果身份證是因被盜、被搶造成的丟失並發現,因馬上到案發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所開的報案證明可以有效證明原來的身份證作廢;

  二、補辦證明,如果身份證是自己不慎丟失,一經發現,因馬上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補辦,開具補辦證明,證明丟失的身份證作廢;

  三、登報宣告,登報宣告可以成為一個證明身份證作廢的輔助憑證。 這樣當您遇到身份證被冒用所帶來的麻煩時,出示報案證明、補辦證明或者報紙宣告,所以最大限度地澄清自己,減少和避免承擔一些不必要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