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的婚姻生活

  孫中山,名文,字載之,號日新,又號逸仙,幼名帝象,化名中山。中國近代偉大的資產階級革命先行者,中華民國和中國國民黨創始人,三民主義的倡導者。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孫中山的四次婚姻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週年,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新聞發言人趙啟正介紹,政協今年的重點活動就是舉行辛亥革命一百週年紀念大會,還要拍攝專題的文獻片,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行紀念郵票、紀念幣,與辛亥革命歷史相關的地方以及民革中央、臺盟等民主黨派將圍繞著辛亥革命一百週年舉行專題講座和各種紀念活動。

  100年前,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的統治。孫中山出生在廣東香山縣的翠亨村,乳名帝象,入學時取名孫文,1897年孫中山流亡日本,投宿東京一家旅館時化名中山樵,隨後革命黨人便稱他為中山。

  孫先生1915年同宋慶齡結婚,二人相濡以沫的傳奇愛情,至今仍為後人樂道。  但與宋慶齡結婚並不是孫中山的第一次婚姻。在孫中山公開的傳記中,他承認有兩位夫人,一位是盧慕貞、一位是宋慶齡,其實孫中山還有一位妾叫陳粹芬。

  孫中山的元配盧慕貞夫人1884年與他結婚,是個沒有文化的家庭婦女。妾陳粹芬生活在香港,經陳少白介紹與孫中山認識,隨後與孫中山同居。孫中山早期許多革命活動都有陳粹芬參與,因為她在家排行老四,故人稱陳四姑。陳粹芬後來患肺病,1914年定居在馬來亞,1931年後常住在中國湘潭縣,後來又去香港。三位孫夫人情況各有不同,但都長壽,盧慕貞活到86歲,陳粹芬活到89歲,宋慶齡也活到89歲。

  孫氏晚輩對於孫中山的三位夫人都視為祖母。據孫中山的後人孫必達說,孫家人暱稱陳粹芬為“南洋婆”,盧慕貞因與孫中山離婚後住在澳門,被暱稱為“澳門婆”,至於宋慶齡則被稱為“上海婆”。也有孫家晚輩稱盧慕貞為“婆婆”,稱陳粹芬為“二婆”,孫中山兒子孫科也隨家裡的小孩稱陳粹芬為“二婆”。至於宋慶齡,並沒被稱為“三婆”,孫家子弟與她見面時,稱她為“grandma”***奶奶***。

  此外孫中山還有一位日本籍的祕密夫人,孫家家譜中沒有記載。孫中山在美國的親友們曾說,孫中山在日本有一個女兒,但不知其姓名,是一個日本籍太太所生。這位東洋夫人的名字叫大月薰,大月薰的父親原是和中國有貿易往來的商人,孫文因藏匿在大月薰家裡而與大月薰相識相愛;四年後孫文向大月薰求婚,並舉行婚禮,當時大月薰還只是橫濱高中女中的學生,年僅14歲。孫中山的四次婚姻中最為外界稱道的是與宋慶齡的婚姻。

  孫中山一生娶了幾個女人?

  在他公開的傳記中,只承認兩位,一位是盧夫人***盧慕貞***、一位是宋夫人***宋慶齡***。其實孫中山還有一位妾叫陳粹芬,在孫中山家的族譜裡有詳細的介紹。《翠亨孫氏達成祖家譜》關於孫中山的有關情況中有這樣的文字:元配盧慕貞***1885年結婚,1915年離婚***享壽八十六歲,側室陳粹芬***1891年開始與孫中山同居,1912年秋離開孫中山***享壽八十九歲,妣宋慶齡***1915年22歲的宋與49歲的孫中山結婚***享壽八十九歲。孫氏晚輩對於孫中山的三位夫人都視為祖母。據孫中山的後人孫必達說,孫家人暱稱陳粹芬為“南洋婆”,盧慕貞因與孫中山離婚後住在澳門,故被暱稱為“澳門婆”,至於宋慶齡則被稱為“上海婆”。也有孫家晚輩稱盧慕貞為“婆婆”,稱陳粹芬為“二婆”,孫中山兒子孫科也隨家裡的小孩稱陳粹芬為“二婆”,至於宋慶齡,並沒被稱為“三婆”,孫家子弟與她見面時,稱她為“grandma”。此外孫中山還有一位日本籍的祕密夫人,孫家家譜中沒有作記載。 孫中山的元配盧慕貞夫人

  1866年11月12日夜,孫中山出生在廣東香山縣的翠亨村,乳名帝象,入學時取名孫文,參加革命後孫中山被清政府通緝時,通緝令上的名字為“孫汶”,中山是他1897年流亡日本,投宿東京一家旅館是化名中山樵,隨後革命黨人便稱他為中山,孫中山家從他爺爺孫敬賢時起就沒有土地了,父親孫達成在澳門一家鞋店當學徒,32歲才與家鄉的揚勝輝的女兒結婚,婚後先後生下了孫眉、孫妙茜、孫中山、孫秋綺兄妹四人。宋慶齡回憶孫中山時,寫道因為孫中山家裡貧窮,孫中山“到15歲才有鞋子穿”。在孫中山5歲時,他的哥哥孫眉去檀香山當傭工,後來在檀香山發達起來了。

  1883年秋,孫中山因在故鄉毀壞北極殿裡的神像,擔驚受怕的父母面對鄉親的眾怒,為息事寧人,萬般無奈之下只好把兒子送往香港讀書,後又到檀香山的長兄孫眉那裡,可孫中山不滿大哥的嚴厲斥責和管束,竟然負氣不辭而別,於1885年4月,回到了故鄉翠亨村。當時,愛弟心切的孫眉看到弟弟性格倔強,實在難以管教,思來想去,想到婚姻是羈絆弟弟的一種良策。於是,他匯了一筆錢回家,除了供弟弟讀書之外,希望父母儘快為弟弟成婚,使其安於家庭生活,免得再因年輕氣盛而惹出難以收拾的麻煩,讓父母在鄉里眾人面前受辱。

  孫眉的提議促使父母迅速為孫中山物色物件,母親楊太夫人恰巧有一姐妹嫁在香山縣上恭都外塋鄉***今屬珠海市金鼎區外沙鄉***,她認為同鄉盧耀顯之女盧慕貞與孫中山很相配,從雙方的家世、年齡、經濟狀況等看,算得上門當戶對,便極力撮合這樁婚姻。其父盧耀顯承先祖業讀書,後漂洋過海到檀香山謀生,與孫眉同為檀香山華僑,盧耀顯雖經商而致家境漸富,卻很早因病而逝,家境又漸轉衰,盧慕貞是盧耀顯的長女,雖然她的家距離孫中山的家鄉翠亨村只有幾裡,但在這以前盧、孫兩家素無往來。那時,年輕人結合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盧慕貞與孫中山根本無緣相見。對於孫中山來說,他有志於從事反清革命,生活勢必飄忽不定,所以起先並不願結婚。

  再加上他少年時就到檀香山,深受西方婚姻自由思想的影響,對封建禮教一向深惡痛絕,他的想法與父母的傳統習俗大相徑庭。在那個講究“郎才女貌”的時代,孫中山儀表堂堂,一表人才,所受的教育更是盧慕貞無法相比。盧慕貞身材矮小,自幼纏足,是一個相貌平平、性格內向的舊式女子。然而,由於孫中山一向敬重父母,同時他也根本沒有把婚姻視為像反清革命那麼重大,所以,他當時在婚姻問題上隨波逐流,沒有違抗父母和大哥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