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空中不能再跳第二次的原因

  眾所周知,田賽專案中有三級跳遠,卻從來沒有聽過有二級跳高或三級跳高,因為這是不可能的。那麼,人在空中為什麼不能再跳第二次呢?

  

  人站在地上不動,是因為人所受的重力與地面對人體的支援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所以人體處於平衡狀態。但當運動員用力蹬地,肌肉收縮時,產生的力量增大了人對地面的壓力,根據牛頓第三定律,地面也就給運動員一個大於重力的支撐反作用力,這樣運動員就向上跳起了。這就是急行跳高的粗淺道理。對人體來說,肌肉力是內力,而地面支撐反作用力是外力,內力通過堅硬的地面影響了外力。如果地面是沙灘,則同一運動員跳起的高度就要比在硬地時小得多,因為沙的退讓,使內力對外力的影響減小了。

  當運動員跳到空中之後,腳接觸的是空氣,這時如果再用力蹬空氣,那是無濟於事的,因為空氣阻力很小,肌肉力無法再影響外力了。這正如把一隻玩具汽車懸吊著,開動發動機後,儘管車輪旋轉,而汽車卻停留在原地不動一樣。我們知道,起跳後如果除重力外沒有其它外力的影響,身體在空中的運動軌跡是不能改變的,再蹬幾次也是徒勞的。

  但應注意的是,身體重心的運動軌跡雖然不變,但採用不同的空中動作,對成績卻是有影響的,這也就是背越式比跨越式跳得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