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真實的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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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神探夏洛克》劇照看,夏洛克梳起大背頭,披上大斗篷,復古感十足的造型一下子就隨劇情一起穿越回維多利亞時代。特別是那頂頗具標誌性的獵鹿帽,還有手邊的一隻葫蘆菸斗,讓夏洛克系列暫時告別了前幾季改編的現代形象,回到他的“原型”。

  可要說這是“原型”,卻又不得不打上幾個問號。在柯南•道爾爵士的原作中,福爾摩斯從來沒有戴上那頂獵鹿帽。在《銀斑駒》***The Adventure of the Silver Blaze***中,他只是戴著“一頂有護耳的旅行帽子”。而在《博斯庫姆溪谷謎案》***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裡,他戴著“一頂服貼的布帽子”。儘管獵鹿帽完全符合這兩個特徵,但柯南•道爾爵士畢竟從沒直接給福爾摩斯添置過這頂帽子,那麼獵鹿帽是從何時開始成為廣受認可的福爾摩斯造型“標配”呢?這個小說裡的虛構人物,從何時開始在讀者心中有了固定形象?

  深得人心的獵鹿帽

  所謂獵鹿帽,顧名思義,就是鄉野狩獵打鹿時戴的帽子,通常由六到八片三角形布片縫製在一起。除了花呢,布面、羊毛、山羊皮和牛仔都是常見的面料。這頂帽子的特別之處在於帽子的前後都有帽簷、並且帶有護耳,分別保護戴帽子人的臉、脖子還有耳朵,不僅躲避日晒,還能抵禦寒風,的確是長期在戶外活動的不二選擇,也是維多利亞時代流行一時的裝扮。

  1891年,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在為《河岸月刊》***The Strand Magazine***畫《博斯科姆比溪谷祕案》的插畫時,為福爾摩斯設計了一頂獵鹿帽和一件長斗篷。這是福爾摩斯本人第一次正兒八經地戴上獵鹿帽。緊接著在1892年12月的《銀斑駒》配圖中,佩吉特再次給福爾摩斯戴上了這頂帽子。從這時開始,獵鹿帽和福爾摩斯就緊緊聯絡在一起,甚至化身為偵探的標誌。

  可以說,在佩吉特筆下,福爾摩斯的形象從黑白的字裡行間躍然紙面,走入人們的生活裡。他的輪廓不需要清晰,只要有一個頭戴獵鹿帽、吸著大煙鬥、手持放大鏡的剪影造型,就足以讓人們辨認出這是鼎鼎大名的福爾摩斯了。因此當1901-1902年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在《河岸月刊》上刊登時,柯南•道爾指名要佩吉特為系列畫插圖。佩吉特之於福爾摩斯的重要意義,甚至是在他死後都影響深遠。為福爾摩斯繪畫的畫家們發現自己除了模仿佩吉特以外別無他法,因為他筆下的福爾摩斯形象實在是太深入人心了。

  但歷史上第一位為福爾摩斯配圖的畫家大衛•亨利•弗里斯頓***David Henry Friston***卻沒有這樣的榮幸。弗里斯頓在1887年獲邀為《比頓聖誕節年度精選》***Beeton’s Christmas Annual***裡《血字的研究》畫插圖,這也是柯南•道爾筆下福爾摩斯的第一次探案。第一次出現在雜誌插圖裡的福爾摩斯同樣身披斗篷,手持放大鏡,唯一的不同在於他戴著一頂維多利亞時代象徵紳士身份的禮帽,而非獵鹿帽。

  福爾摩斯的這一人生首次“亮相”並不成功,沃爾特•克里奈菲爾特***Walter Klinefelter,《福爾摩斯的肖像和剪影》***Sherlock Holems in Portrait and Profile***一書的作者***批評這“極其拙劣”。就在幾十年後,1932年,紐約的文學刊物《愛書人》***The Bookman***還形容這個福爾摩斯形象“在他的崇拜者眼中肯定是毫無樂趣可言。既不帥氣,又沒有見識。”另外一本叫作《福爾摩斯陪你度過睡前和閒暇時光》***Bedside, Bathtub, and Armchair Companion to Sherlock Holmes***的讀物甚至認為大衛的插圖是對福爾摩斯的摧殘:“頭也小,手也小,像個女人一樣,鬢角卻太長,身上又罩著一件偏大的外套顯得整個人都很臃腫。特別是他的頭看起來真奇怪,那頂圓帽子是什麼意思呢?這個福爾摩斯一點都不像我們認識的那位偵探。”

  這位作者的憤慨我們完全可以理解。進入到20世紀30年代,頭戴獵鹿帽的福爾摩斯已經來到美國。弗里斯頓創作的這個散發出濃濃維多利亞英國紳士氣息、言行刻板、舉止規矩的福爾摩斯,一舉一動都像個警察,和佩吉特筆下那個頭戴獵鹿帽、已經為尋求謎底做好探險的準備、完全沒有半點公務人員味道的福爾摩斯相比,後者自然更迎合美國人的口味,也符合了幾乎所有福爾摩斯愛好者的標準。由於弗里斯頓的第一次嘗試可以說以失敗告終,比頓公司在重版《血字的研究》時就換了一位畫家。如果柯南•道爾爵士算是福爾摩斯的父親,那麼這位畫家就算是他的爺爺了,也就是柯南•道爾的父親——查爾斯•道爾***Charles Doyle***。

  道爾一家出了很多畫家,但查爾斯本人受困於抑鬱症和酗酒的折磨似乎影響了他繪畫天才的發揮。然而,儘管線條簡單,人物形象平平,我們仍然能從他創作的福爾摩斯插畫中感受到這個祖父對自己孫輩的喜愛,因為他筆下的福爾摩斯幾乎和他自己的輪廓一模一樣。為柯南•道爾寫作傳記的吉布森和格林覺得這次嘗試“雖然看起來和福爾摩斯沒什麼關係,但仍然不失樂趣”。

  福爾摩斯簡介:

  歇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譯作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一個虛構的偵探人物,是由19世紀末的英國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所塑造的一個才華橫溢的偵探形象。福爾摩斯善於通過觀察與演繹法來解決問題,冷靜、睿智,無數次被搬上大熒幕。柯南·道爾是從自己見習於愛丁堡皇家醫院時一名善於觀察的老師的身上獲得靈感,創造了福爾摩斯這一人物的,其全名被認為是威廉·歇洛克·斯科特·福爾摩斯***William Sherlock Scott Holmes***。他能察覺他人不會留意的細節,並從中推斷出大量的資訊,抽絲剝繭,條分縷析,最終破解案件謎團,他的司法科學及演繹法推理,在現代犯罪偵查中有廣泛應用,他也對後世的偵探形象和作品——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赫爾克里·波洛、多蘿西·L·塞耶斯的彼得·溫西——創作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福爾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範圍內都頗受讀者喜愛,他被認為是偵探的代表,一個多世紀以來成為無數偵探的偶像。

  夏洛克·福爾摩斯***又譯歇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 Sir Arthur Conan Doyle***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所創造出的偵探,全書主要以華生為第一人稱敘述發生在福爾摩斯身上的事情,現在已成為世界通用的名偵探最佳代名詞。

  福爾摩斯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極強;而且,他的劍術、拳術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

  平常他悠閒地在貝克街221號B的公寓裡***B代表法語中的bis,表示公寓中有兩人居住***抽著菸斗等待委託人上門或者做化學實驗***他和好友華生的第一次相遇即是在福爾摩斯做化學實驗的時候***。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隻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最後真相大白。華生***Dr. John H.Watson***是他的多年的室友,辦案時的得力助手,他的傳記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爾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見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約183釐米***,身體異常消瘦,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細長的鷹鉤鼻子使他的相貌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下顎方正而突出,說明他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經常拿著菸斗與手杖,喜歡把情節弄得戲劇化,外出時經常戴黑色禮帽。福爾摩斯的思考為眾人所知,他那嚴謹的推理,豐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