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準則條例學習心得體會範文

  學習準則和條例貫徹黨內兩項法規,重在思想認識深化。修訂後的兩項法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下面是有幹部準則條例學習心得體會,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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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近日公佈。重修後的《條例》突出重點、鍼砭時弊,實現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於國法”的高標準。重修後的《準則》對原有的黨員領導幹部,擴充套件到黨員幹部,體現從嚴治黨的方方面面。中央對黨內兩大法規採取“一攬子”修訂的方式,分別確立黨員應當遵循的道德“高線”和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德法相依,相輔而行,將有助於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一是《準則》中對黨員幹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風。把黨員領導幹部修身齊家擺在重要的位置,重點要做好“四個必須”。即,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些要求與在今年黨中央、國務院舉行的春節團拜會上,對家庭建設問題的生動論述中提出的“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是一致的。每一位黨員領導幹部都應認識到自己的家風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幹部作風的重要體現,帶頭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教家風,帶動“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黨員幹部“四個必須”與對家風建設“三個注重”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更好地詮釋了黨員幹部修身齊家的重要性。

  二是《準則》覆蓋所有中共黨員,普通黨員納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準則》的全名是《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很明顯,主要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幹部。此次修訂後,名稱變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所針對的物件覆蓋了全體黨員,也就是說,普通黨員也被納入到了《準則》的覆蓋範圍。從近年查處的案件來看,小官鉅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與鉅額貪汙數字之間的強烈反差,為百姓痛恨。“小官大貪”貪腐行為多發生在群眾身邊,是近年來打擊腐敗的重點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紀律,嚴懲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規矩行為。對於《條例》來說,突出政治規矩是又一亮點。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新修訂的《條例》中,有它的特殊歷史背景。以後,以為的黨中央高舉反腐大旗幟,堅持“老虎”和“蒼蠅”一起,反腐無禁區,一批大“老虎”紛紛落馬。其中,最為典型的要屬xx。20XX年是xx歷史上極不尋常的一年,“系統性、塌方式”的嚴重腐敗震驚全國。7名省級領導幹部被立案調查,全年處分市廳級幹部45人、縣處級幹部545人。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教訓十分深刻。“對抗組織審查”的案例,也不鮮見。中央紀委監察部曾通報稱,xx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所以在新版條例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於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對於違反組織紀律,也有教訓。即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另外,中紀委通報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潘逸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等。新版《條例》突出了“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新問題,強調要忠誠於組織,要向組織講真話、報實情。從以案件中,我們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條例》,有它的原因和歷史教訓,並且從這些教訓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紀律約束與規定,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嚴黨紀。新修訂的《條例》突出更嚴更精更細。突出重點、鍼砭時弊,實現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於國法”的高標準。國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黨員管理則要強調紀律。黨員遵守國家法律是分內之事,而由於角色身份特殊,還需遵守紀律和規矩,黨紀嚴於國法,標準更高,要求也更高。黨紀與國法重複,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難以體現,容易出現“沒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階下囚”的現象。此次修訂落實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於國法淪為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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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統一部署,全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內容,通過學習《準則》、《條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啟發,通過學習也讓我更加了解什麼是共產黨員該乾的,什麼是黨員幹部所不允許的,下面就談談通過此次學習我的所學、所感、所悟。

  經過一年多的修訂和完善,中央印發了新版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的《準則》和《條例》是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它為全面從嚴治黨劃出了明確的道德和紀律紅線。與舊版本相比,新的《準則》和《條例》覆蓋物件更全、紀律要求更嚴、主題宗旨更明,為組織部門更好的履行管黨治黨職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蓋物件更全。以來,黨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蠅,各級領導幹部是重點,雖頗有成效,但也讓不少普通黨員產生了認知錯覺,即從嚴治黨只是針對領導幹部而言。然而,黨員才是構成黨的細胞和血液,每個黨員個體的好壞最能影響黨的戰鬥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臺的《準則》,首次對 8600萬名普通黨員提出了具體的廉潔要求,要求每個黨員都能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同時,又突出“關鍵少數”,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更高要求。這表明,廉潔要求從不分職業貴賤、職務高低,它是每個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紀律要求更嚴。我們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肩負著中國夢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需要強大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這也就要求黨規黨紀必須標準更高、要求更嚴。原《準則》和《條例》中有多多處規定都與法律條文重複,紀法不分、以法代紀的問題凸顯,這就導致工作中部分黨員幹部只要不觸犯法律,就沒人管、難追責,比如不服從組織決定,違反民主集中制、隨意傳播政治謠言等行為,常常難認定、難處罰。

  如果僅以法律要求約束黨員行為,那就降低了黨員標準,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就無從體現。新出臺的《準則》和《條例》去除了與法律條文重複的70餘條規定,並圍繞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進行細化,將原來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規範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類,為廣大黨員列出了一份“負面清單”,也為我們從嚴管黨治黨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題宗旨更明。與原《準則》中要求的“8個禁止”“52個不準”不同,新出臺的《準則》突出重點、刪繁為簡,將原來的18條、3600餘字的準則濃縮成8條、309字的自律標準,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規定,要求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係,並針對黨員領導幹部從公僕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準則》的八條規範,要義明確、一目瞭然,既是對黨員幹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們黨向人民群眾發出的道德宣示和莊嚴承諾。

  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如何更好的貫徹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我覺得要做到以下四點。

  1、把握內涵要求,做學習的表率。要快速反應、緊緊跟上,勤學實學深學,把學習《準則》《條例》的過程,變為做好今年各項工作、謀劃明年工作思路的過程,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提振精神狀態、提升能力素質、提高工作質效的過程。

  2、營造濃厚氛圍,做宣傳的表率。《準則》《條例》是稅務機關正確履行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依據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週雙學”認真抓好《準則》和《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要人人擔當、個個參與、時時宣講,要多途徑宣傳、全覆蓋宣傳。

  3、自覺接受約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真正把《準則》《條例》的各項要求內化於心、外化於形;要自覺接受黨組織、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監督,時刻維護稅務幹部忠誠、乾淨、擔當的良好形象。

  4、全面精準履職,做執行的表率。要按照《準則》《條例》要求,進一步深化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全面落實監督責任。要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與義務,跟著紀律走,跟著規矩走,跟著監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準則》、《條例》標準約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黨員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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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明確告訴我們每一位黨員幹部什麼是倡導的、什麼是禁止的,違反規定將會受到什麼樣的紀律處分。兩個規定,傳遞出四個明確的資訊:一是彰顯了我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二是樹立了面向全體黨員廉潔自律的道德高線;三是理清了黨員幹部行為的負面清單;四是傳遞了嚴格按黨的準則和條例辦事的明確訊號。

  作為一名黨員幹部,要踐行好《準則》和《條例》,做到“不為名利失心、不為權慾薰心、不為排場傲心”,關鍵要做到四點:

  一要端正做人。憑良心說話、按黨性辦事,是檢驗一個黨員幹部品行好壞的重要標準,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確的動機,才能使他人信服。

  二要嚴謹做人。在工作作風上,務實高效;在生活作風上,潔身自好。無論手中握有多大的權力,都要時刻注意慎言、慎行、慎獨、慎思。

  三要忠誠做人。作為一名黨員,要始終牢記入黨誓詞,永遠忠於黨和人民,任何場合都要講政治;作為一名幹部,要忠於自己的工作職守和道德,真誠對待服務物件、同事、朋友和親人,坦蕩做人。

  四要守紀做人。要處理好三種關係:1.處理好工作與生活的關係。要正確區分工作與生活之間的界限。不該想的不想,不該吃的不吃,不該拿的不拿,不該去的地方不去。2.處理好感情與原則的關係。把握好“度”。任何人和事不能凌駕於原則之上,用人情代替原則,或用權術改變原則,只要堅持原則,即便是複雜的矛盾都會迎刃而解。3.處理好權力與責任的關係。要時刻牢記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絕不是個人的私產。只有常懷公心和敬畏之心,才能使守紀律、講規矩成為自覺行為,才能面對誘惑不迷失自我,真正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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