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的中小企業層出不窮,為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做出著重要的貢獻。與此同時,隨著企業不斷地增多,對電力、火源、燃氣以及其他各種可燃性材料的需求也隨之增多增大,不過企業的大型火災事故也時常發生,對企業、對社會都造成巨大的損失,也對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1、總則

  為了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強和規範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國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彙編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做好防火、防災工作,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付能力,減少事故發生後對國家、企業和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根據公共場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樓的特點,制定本應急預防方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及時地進行有條不紊的搶救、疏散和保衛工作,把因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到最低限度。

  一、發生火災時的預案:

  火災一旦發生,在專職消防隊員未趕到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清醒頭腦,聽從指揮,按此預案,各就各位,根據職責和要求,分頭迅速開展火災搶救、報警、緊急廣播、開啟應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斷電源等工作。

  1.火災的撲救工作:

  聞警後,義務消防隊員和公司員工應利用就近、便攜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撲救工作由防火負責人即總經理領導和現場組織指揮。總經理不在時,由下列人員依次類推進行指揮:分管經理、各部室部長、主任。現場工作必須服從火災現場總指揮的集中統一布暑。

  2.火災的報警工作:

  火災發生後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火災發生部門的負責人應用現有的通訊器材迅速報警,如現場目擊者為多人時,應分頭報警,報告防火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報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路名、門牌號碼、交叉路口、單位名稱及發生火災部位、燃燒物件、電話號碼,並在報警結束後,指定一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並簡要向消防人員講述現場火災情況,協助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3.人員疏散工作:

  火災一旦發生,就近事發地的人員及保安隊員,應迅速按下緊急報警按鈕,在統一指揮下組織人員把守主要通道並開啟所有出。此時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其他人員馬上到公司各樓層協助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發生火災後,二樓以上樓層的人員可以從兩邊樓梯進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樓就近人員開啟,疏散工作由各樓負責人負責實施,保安隊和各部門協助配合。

  二、發生突然停電時的預備方案:

  當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應馬上聯絡制技部有關人員,瞭解停電原因,如是短時間停電,則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意外情況發生。如是長時間停電,則請示經理室,決定下一步應採取的措施。

  發生突然停電時,財務人員不易隨意離開,現金保管員應堅守櫃檯,保護好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命令,方可採取下一步措施。

  製造技術部裝置動力室人員應立即到低壓配電間瞭解停電發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裝置事故,能立即解決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解決;如不是短時間解決的,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在查明原因後,再報告分管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及所需時間,以便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的基礎上,作出正確的決定;如是供電局方面的原因,應立即和供電局聯絡,聯絡電話是:5165830濟寧高新區供電所。 同時,維修電工應立即檢查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工作,萬一事態有其他變化時,可有一定的照明燈光和緊急電源。 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後,佈置緊急處理辦法。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保安人員應馬上到大門出口,原則上各種人員只能出不能進,疏散圍觀人群,防止有人趁機破壞搗亂,在接到經理室有關指示後,再採取下一步行動。

  三、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預備方案:

  當大樓裡發生各種危害性較大的意外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協助值班經理了解事態經過及現場情況,或保護好現場,由值班經理妥善處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獨立處理時,立即向經理室彙報,或向110報警臺報警,取得公安系統的及時幫助。

  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後,佈置緊急處理辦法。

  保安人員應把守門口,阻止各種人員的進出,疏散圍觀人群,防止事態進一步的擴大或搶救受傷人員。

  財務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櫃檯,應堅守崗位,保護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有關命令後,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