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闖紅燈撞小轎車如何處罰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麼,?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電動車闖紅燈撞小轎車處罰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電動車闖紅燈撞小轎車處罰規定

  根據《交安法》第119條規定:“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現階段所有電瓶車出廠都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說明書》,有些會附寫《GB17761-1999》標準。所以一般電瓶車仍然認定為非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電動車闖紅燈撞小轎車發生交通事故,應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過錯程度則以交警的書面事故認定書作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也是各方承擔責任的依據。

  電瓶車撞到人的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說,如果撞到人,造成對方輕傷,則只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承擔多少責任,會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來承擔。如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這裡提醒一下,構成交通肇事罪,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是,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如果你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此時就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了。

  那麼,電瓶車是否屬於機動車呢?根據《交安法》第119條規定:“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現階段所有電瓶車出廠都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說明書》,有些會附寫《GB17761-1999》標準。所以一般電瓶車仍然認定為非機動車。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車輛是否需要是機動車呢?答案是不需要。根據刑法的規定,行為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電瓶車撞人了也可能構成犯罪。

  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標準

  一、電動車交通事故的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四項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根據該規定,只有那些時速低、重量輕,不具有一般機動車的危險性的電動自行車,才會被認定為非機動車。

  實踐中,電動自行車一般認定為非機動車,但如果其超過20公里/小時的國家標準上限,極有可能要認定為機動車。在現實中,有不少人會私下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調高時速,以達到提高行駛速度的目的。若違反交通規則或相關法律規定,引發一定後果時,除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交通肇事罪。

  如果醉酒的話,則可能會觸犯危險駕駛罪。

  二、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區分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

  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

  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3特殊情況的責任劃分和承擔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未立即停車,為保護現場,或者有條件報案而不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應當按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

  1一方當事人有上述行為的,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人均有上述行為的,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依法可以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