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載如何處罰

  車輛在執行的時候需要按照規定的重量進行運載,不然的話就會構成超載行為,這是屬於我國法定的交通違章行為,就需要對駕駛者做出相應的處罰。那具體來說,?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車輛超載處罰規定。

  車輛超載處罰規定

  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客車超載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貨車超載

  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貨車超載罰款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提示:

  ①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②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超載保險理賠要看事故原因。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根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載而定。

  按照保監會原頒發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中的第25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並按規定檢驗合格;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條例》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的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可是,由於沒有明確超載和保險事故的因果關係,又沒有將因超載而發生的事故列為責任免除的範圍,因此發生了不少保險糾紛。

  超載可以拒賠,但超載並不是一個可以拒賠的萬能理由。若是行人違規在先,事故主要責任方是為了避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超載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怎麼才算車輛超載

  超載,分為客車超載和貨車超載兩種情況。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