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違章滯納金怎麼交

  深圳有車一族眾多,交通違章司空見慣,對司機車主來說,就算是老司機有一兩次違章也是難免的。深圳車主瞭解一些深圳交通違章處罰的相關規定很有必要,尤其是深圳交通違章滯納金是怎麼交的更有必要。接下來,小編為你介紹。

  

  什麼是交通罰款滯納金

  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金額一定的百分比。簡單地說,交通罰款超過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

  什麼時候產生滯納金

  1、現場單

  指的是交警抓到現行的,當場出具罰單,滯納金就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2、到違章處理大廳開單

  若是在處理大廳開的罰單,也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3、電子眼抓拍

  電子眼抓拍的、違停貼條的,這類情況對滯納金的逾期限制沒有那麼嚴格,一般是在一個記分週期之內,在檢車前處理完畢,因為檢車時會要求先把違章記錄給處理完畢,才能檢車,所以去處理時,收到票單後就要在15日交完罰款。

  這裡要注意,一般情況下,電子眼抓拍到某一車輛違章,會在交警的違法違章處理系統有一條記錄,這時需某人的駕照不一定是車輛登記人的駕照去交警隊接受扣分後交罰款,處理完畢後記錄會自動消除,若不處理的話,那違章車輛就會在車輛檢測中過不了關的,甚至無法預約年檢。

  很多人認為有違章沒及時處理,就會有滯納金產生,這其實是個誤區。如果有了“電子眼”記錄的違章,駕駛人要先到交警大隊或車管所處理違章行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然後15天之內沒有去繳納罰款的,第16天開始才計算滯納金,但罰款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數額。沒有去開罰單的“電子眼”記錄,不會產生滯納金。但如果是交警現場開的罰單:比如違章停車、不避讓行人、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就要在15天之內去繳納罰款了,否則16天開始才計算滯納金。

  滯納金繳納的金額多少

  自收到罰單後15日內,必須完成罰款的繳納,若是逾期未交罰款,從16日開始以3%計算滯納金,但根據規定,最終的滯納金不會超過罰金總額,比如,罰款200元,逾期未交後的滯納金總額≤200元。由於車主不知曉違章行為而導致違章罰款滯納金不斷累加,這種啞巴虧可別再吃了。

  哪些交通違章行為可吊銷駕照

  一一年內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對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五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六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七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