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出交通事故如何處罰

  我們都知道,為了道路交通的公共案例,駕駛員必須有合格駕駛證才能行車。那麼,如果無證駕駛發生了交通事故,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無證駕駛出交通事故處罰規定。

  無證駕駛出交通事故處罰規定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事故責任。如果是對方全責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不過,無證駕駛,由公安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認定是無證駕駛加事故全責,不但要被罰款,還要賠償給對方。

  1、行政處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拘留。

  2、刑事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無證駕駛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相應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樣。

  3、賠償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如果無證駕駛人負主要責任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無證駕駛並不會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出了交通事故找誰賠

  1、對事故後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駕駛員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事故,那麼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於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後,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3、機動車轉賣後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並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屬於無證駕駛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無證駕駛和被視為無證駕駛的可能有以下十種情形:

  1、沒有駕駛證的;

  2、未經考試,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3、駕駛證被登出、吊銷的;

  4、不符合駕駛條件年齡和健康狀況,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5、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6、駕駛證被暫扣的;

  7、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

  8、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9、駕駛車輛超過最高準駕車型的;

  10、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