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怎麼處罰

  違章停車現象很常見,車輛亂放不僅給城市形象帶來影響,同時也會擾亂城市道路秩序。那麼,你知道嗎?下面就由小編給你介紹違規停車處罰規定,希望你喜歡。

  違規停車處罰規定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違章停車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章停車怎麼繳費

  第一,通過查詢確認自己的交通違例行為是電子眼拍攝的交通違例行為,方可選擇任一處理點接受處理。如果是流動電子警察,即路面執勤民警用相機或攝像查處的,必須到執勤民警所屬大隊違例處理點接受處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處理的是交通違例的當事人或車主。當事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方可查詢、列印違例處理通知書。

  第三,當場核對違例通知書各項條款、指標,確認無誤後才可以簽名。違例當事人或車主代辦者需在相應位置簽名,一經簽名認可,法律上即時生效。

  第四,要妥善儲存交款單。

  第五,被扣車、扣牌證者或外地車需要出具違例處理回執者,交款後須返回處理點辦理相關手續,其他情況交款後不必返回。

  第六,領取電子監控交通違例行政處罰通知書後15日內繳款,免收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第七,單位要求領取違例記錄清單的,憑當事人單位介紹信、工作證、企業程式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