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地質災害,地質學專業術語,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篇一:

  相關單位要繼續按照武隆縣“6.5山體垮塌地質災害發生後,開展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的同時。區政府於6月8日和7月1日召開的兩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題會議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推進避險搬遷工作進度,尤其要抓緊完成緊急避險搬遷戶的搬遷及大灣鎮“手爬巖”危巖等8處特別危險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排危治理,確保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

  一、工作責任

  責任領導:

  主要責任單位:區國土分局

  責任單位:區建委、區市政委、區交委、區水利農機局、區教委、區移民局、區經委、區中小企業局、區安監局、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和各鎮街、園區新城、風景區

  二、工作目標

  一對所屬地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100%拉網式排查,排查實現三個100%一是通過開展地質災害大排查。查找出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範工作中存在問題,提出監測、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隱患的措施和建議。二是將排查時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00%納入地質災害防災體系。三是專業技術單位編制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報告複核率100%

  二嚴厲查處可能誘發重大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採礦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一是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大執法。有效預防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二是堅持“既要處理事,又要處理人”原則,對地質災害防治中的失職、瀆職工作人員進行查處。三是對專業技術單位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二是通過開展地質災害大整治,確保“四到位”和“八落實”一是對排查發現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做到責任單位、防治資金、監測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警示牌、單點防災預案、監測經費、監測人、監測記錄、兩卡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監測設施、撤離路線等群測群防工作“八落實”進一步完善和鞏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三、工作內容

  特別是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巖、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點。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重點是三峽庫區、城市建設地帶、重要交通幹線、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礎設施、礦山開採、礦山採空區、學校、旅遊景區等周邊地質災害隱患點。

  一大排查工作內容

  並對每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按以下要求進行排查: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要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機構、責任落實、防治經費、防災體系、監測網路、年度防治方案、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工程治理與搬遷避讓、宣傳培訓等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自查。

  否可能擴大和變化,1.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實”二是排查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規模、影響範圍包括人員、設施、生產企業等威脅物件、發展趨勢等。否可能發展為重大安全隱患。

  除開展上述兩個方面的排查內容外,2.對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進行工程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還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學有效,否按照批覆的治理方案實施,施工過程或效果監測是否有變形,工程施工現場是否出現新的變形,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是否到位。

  除開展上述兩個方面的排查外,3.對已採取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還要排查是否按照批覆的搬遷避讓方案實施,核實該隱患點的變形情況,核實影響範圍是否擴大,影響範圍內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脅物件。

  要開展地質調查工作,4.對排查時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認真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規模、危險區範圍、威脅物件、穩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議,並將其納入當地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涉及本行業範圍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參照上述要求開展地質隱患點排查。專業技術單位對本單位承擔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調查評價報告、勘查設計報告和工程治理等技術資料進行詳細自查。

  二大整治工作內容

  對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整治: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相關部門必須落實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員。

  按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八落實”和地質災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時整改完善;1.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漏洞。

  將隱患點納入當地群測群防體系,2.對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並按照群測群防達標建設標準,制訂單點防災預案,明確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落實監測人員和監測經費,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設定警示牌和遇險撤離路線圖;

  及時組織群眾撤離險區,3.對出現險情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應急調查,並採用專業監測、搬遷避讓及工程治理等處置措施;

  4.對在查處地質災害防治違法違規行為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三大執法工作內容

  1.對在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工作中失職、瀆職並造成後果的搶險救災中嚴重失職、瀆職的違反地質災害防治規定辦理建設專案有關手續的

  2.對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徹底的

  3.對在地質災害危險區、極易發區或直接威脅區內從事與地質災害防治無關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設、採礦等活動的

  4.對工程建設和礦山開採專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論不宜開採而開工建設開採的

  未按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要求配套設計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或落實治理措施的5.對違反地質災害防治“三同時”制度。

  6.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範圍內及其周邊進行工程建設的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影響論證的

  7.礦山開採可能誘發礦山地質災害的

  或承擔的專案出現質量問題的8.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和地質災害治理專案勘查、設計、施工及監理單位弄虛作假。

  9.對妨礙、阻撓地質災害監測、搬遷避讓和治理工作的

  四及時按要求報送《地質災害大排查明細表》和《地質災害大排查彙總表》檢查總結工作內容。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情況並形成書面報告。

  四、工作步驟

  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深化和延續,此次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執法工作是全區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執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開展。此次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執法工作從年7月20日開始,至12月15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建立工作機構,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區級相關部門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人員,完成人員培訓,做好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工作。

  由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工作,二大排查階段8月11日—8月31日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內容要求進行排查,排查率要達到100%並填寫排查統計表和彙總表。同時,制定問題整改的具體工作方案,並開展大整治和大執法的相關工作。此基礎上,區國土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復查,複查率達到50%以上,區國土、建設、市政、交通、水利、移民、安監、煤監、支鐵辦等將排查和複查結果報相應市級行業主管部門。

  針對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時發現的地質災害防災體系中存在問題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三大整治大執法階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相關部門依照《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落實責任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渝委辦〔 〕77號職責劃分。按大整治工作內容進行整治。區級相關部門按照執法許可權對大執法工作內容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建立長效機制,四總結提高階段11月16日—12月15日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相關部門對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執法查處情況、隱患整治落實情況等開展檢查並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細化、硬化、鞏固專項行動成果。推進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

  五、職責分工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和“誰引發、誰治理”原則。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區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各鎮街、各園區新城、風景區區政府相關部門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中的具體職責是

  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所有地質災害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組織機構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制訂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對所有地質災害點逐一建立防治預案,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充分發揮村居組等基層組織作用,紮實推進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區國土分局:牽頭負責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區建委:負責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主要範圍包括: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市政基礎設施及各類汙水和垃圾處理場。區市政委:負責市政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主要範圍包括:各類交通設施建設專案包區交委:負責公路、航道沿線邊坡及周邊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括改擴建專案周邊、公路和航道沿線邊坡及周邊。

  建水利工程影響範圍。區水利農機局:負責影響水利設施和法定邊界範圍的地質災害和因洪水引發災害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主要範圍包括:已建水利工程及其周邊。

  區教委:負責學校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

  主要範圍包括:移民工程建設影響範圍,區移民局:負責三峽庫區的移民遷建區、移民遷建設施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三峽庫區高切坡專案等。

  重點是位於危巖、陡崖和滑坡體影響範圍內的企業、煤礦、非煤礦山的生產區、生活區及尾礦庫壩廢棄礦井、採空區、井口、道路等。區經委、區中小企業局、區安監局等部門:負責工業企業、煤礦和非煤礦山開採等生產活動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主要範圍包括:工業企業生產、煤礦和非煤礦山開採可能引發或遭受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不穩定邊坡。

  區發改委支鐵辦全面負責鐵路工程沿線周邊地質災害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實責任。為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一加強領導。經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成立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黃宗華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永洪、區國土分局局長牟躍進任副組長,區政府應急辦救災辦區國土分局、區監察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教委、區建委、區市政委、區交委、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水利農機局、區移民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氣象局、區房管局、交警支隊、區中小企業局、區國資辦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國土分局,由牟躍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青、包秀華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有關部門也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區政府與各鎮街、各園區新城、風景區及區級有關部門簽訂《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各鎮街、各園區新城、風景區及區級有關部門要把領導責任、管理責任、防治責任落實到具體環節、具體崗位、具體人頭。分管領導牽頭抓,其他領導成員“一崗雙責”具體抓,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做到監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防災減災責任體系。

  注重培訓。要充分利用地災防治知識培訓、發放傳單、現場宣講等各種手段,二搞好宣傳。採用電視、廣播、報紙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地災防治知識和《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要狠抓地質災害重點區域的防災知識宣傳工作,對受威脅群眾、中小學生,以及鎮村幹部、地質災害監測員等開展一次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意識和遇險自救能力,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全民普及、地質災害全民預防的目標。

  強化整治。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工作實際,三紮實推進。制訂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強化工作責任,明確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紮實推進,確保排查不留死角,執法不留情面,整治不留後患,使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真正收到實效。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立即整改,對嚴重威脅礦山安全生產和人員生命的要立即責令停產、停工進行整改,待隱患排除後方可恢復生產。

  突出重點。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要統籌兼顧,四全面深入。點面結合。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及區級有關部門既要全面發動,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蓋;又要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檢查地質災害極易發區、高發區內嚴重威脅群眾安全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出現險情且急需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區監察局、區政府督查室要對各鎮街、園區新城、風景區及區級有關部門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進行綜合督查。對責任不落實、預防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職、虛報、瞞報、漏報等行為,五加強督查、務求實效。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將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直接當事人的責任。

  並於年12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區國土分局。區國土分局每月14日、29日前將區領導帶隊檢查情況、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每月1日、15日前將全區工作開展情況以區政府名義報市國土房管局;年12月15日前,各鎮街、園區新城、風景區每月13日、28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區國土分局。區國土分局將全區工作總結以區政府名義報市國土房管局,同時抄送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篇二:

  我鎮屬中低山丘陵區,地質環境條件相對複雜,存在不同程度地質災害。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人類工程活動強度不斷加劇,地質災害已成為我鎮主要自然災害之一。為認真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切實做好我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制定2013年度下稱《防治方案》。

  一、主要地質災害點的分佈

  一20XX年我鎮地質災害概況

  20XX年,我縣雨量總體較少,颱風較少,受汛期降雨天氣的影響,我鎮部分村引發了一些小型山體滑坡、崩塌、山體裂縫等地質災害,如古石村黃耀章等5戶房屋建在滑坡體上,房屋出現裂縫,地面湧水;上登村溫運蒸等四戶房屋建在滑坡體腳下,我鎮採取積極的防治措施,及時報告、發放兩卡,並請專家現場勘察。全年未發生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

  二20XX年地質災害態勢預測

  1、20XX年我縣降雨趨勢分析

  根據上杭縣氣象局分析預測:預計20XX年平均氣溫正常略偏高,總降水量接近常年至略偏少。春季降水量偏少,可能發生氣象乾旱;雨季降水略多,期間有降水相對集中期,區域性將出現洪澇災害;夏季海上生成颱風偏多,可能有2~3個颱風或熱帶風暴對我縣有較明顯影響。

  2、20XX年地質災害預測

  根據我鎮危險性地質災害隱患點時空分佈及特點、形成機制、誘發因素和環境地質條件,劃出以下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次重點防護區和一般防護區。

  1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

  滑坡主要分佈於中低丘陵山區,地貌呈上下陡、中間緩的山坡,空間上主要分佈在白玉、古石、新豐、新塘、璜崗、上丁、六甲等村。崩塌主要分佈於縣道、省道、國道沿線、礦業活動熱點地區,若存在高臺階作業或底部掏採巖體張力平穩破壞,也極易造成崩塌如採石場。

  2地質災害次重點防護區

  主要分佈於鎮內丘陵區,該區以侵入岩為主,風化強烈,殘坡積厚度較大,在強降雨作用下,容易發生滑坡、水土流失。

  3地質災害一般防護區

  主要分佈於各紅層盆地,該區地形平坦為地質災害不發育區。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

  我鎮地質災害主要表現為強降雨誘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4月-10月份為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各村居委會和鎮直有關部門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工作,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確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三、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直接關係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各村居委會和鎮直有關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極端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建立以村居委會主任負責制和有關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把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對疏於管理、責任不落實、人員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二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全縣汛期為4月至10月。鎮政府將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在汛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點,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要及時制訂落實整改措施,並書面上報鎮政府。

  汛前檢查的主要任務:一是檢查落實情況。主要包括村級防災責任組織機構、危險點巡查監測責任人是否明確;資訊網路是否暢通;危險區群眾的應急轉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二是檢查主要地質災害危險區。鎮防災工作小組應認真做好險情排查,需重點防範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劃定警戒區域並設立警牌。在強降雨或降雨量超過當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時,應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調查和監測,發現有明顯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調查,並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三災前監測與安全轉移

  1、遇有颱風或暴雨襲擊時,應加強監測。各村居應做好監測工作,統一組織、部署地質災害危險點避險準備和實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眾及財產的轉移工作。

  2、當日降雨量超過50mm或連續降雨累計降雨量在50-150mm時,除應加大對危險點監測密度外,還應對房前屋後、公路沿線高陡邊坡、水利設施、旅遊景點等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加強監測、巡查。各村居應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點受威脅人員、財產等的避險轉移工作。

  3、當日降雨量超過100mm或連續降雨累計降雨量大於150mm時,應實行24小時監測,還應對房前屋後、公路高陡邊坡、水利設施等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加強監測、巡查。當地村居委會應迅速做好受威脅人員的強行撤離、財產轉移和重要設施的保護工作;緊急情況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4、鎮政府將成立由各有關單位組成的地質災害防災救災隊伍,備足必要的防災救災物資,制定具體的防災救災方案,特別是臨災前的人員轉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處置及時、轉移有序。

  四搶險救災

  災情發生後,鎮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按既定預案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切實做到防範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建立防治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

  各村居及城區分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地質災害報告制度,做到資訊暢通,為防災救災的指揮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資訊。

  1、速報要求:要按情況準確、上報迅速、鎮為基礎的原則。

  2、速報內容:負責報告的各村居及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掌握的災情資訊,儘可能詳細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和失蹤的人數、地質災害型別、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採取的對策和措施。

  六《防治方案》的實施

  建立鎮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的領導責任制。鎮長為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掛鉤村的鎮領導、城區國土分局局長、村支書、村主任為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災害點預警訊號、人員財產轉移和現場監測工作。鎮政府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應急分隊見附表,各村居要成立地質災害預警群防群測小組,形成鎮、村、村民小組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網路。

  四、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責任人

  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防責任人,原則上是誰受威脅、誰負責監測,誰就是預防責任人,在主汛期要加強巡查,以便及時掌握地質災害危險點的變形發展趨勢,作出準確的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