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本推薦

  為了辦好音樂培訓學校,加強對培訓學校的有效管理,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帶來了音樂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本,一起來看看吧。

  音樂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裡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裡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裡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音樂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一、本校上課時間一課時為60分鐘,每節課教師可根據學生的情況安排課間休息10分鐘。

  二、教師上課嚴格按照教務處安排的“教師課程表”準時上課,教師課程表一式兩份,教務處一份,教師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學生上課時間如有調整及時更正,兩份必須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學生的時段,由老師用紅筆劃掉教師調整學生課時時,應先徵得家長和教務處一致同意後方可調整。注:“教師課程表”不規範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隨意調換學生課時,如有事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在“師生請假薄”上登記核實後方能准假,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給學生放假、休課,導致學生不能正常上課的一切責任由教師負責!

  四、教師曠課,教師由此造成學生無法正常上課,扣除教師該課時費標準的20%曠課費,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教師遲到,以遲到每分鐘1元的標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主動抽時間給學生補課且不得佔用下節課學生的上課時間。

  六、教師曠課、遲到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執行外同時降低當月提成比例的1級。

  七、教師不得將本校學生帶回家上課,經查實有該情況者,按帶走一個學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務處開處罰單。

  八、學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人員在“師生請假登記薄”上登記稽核批准方可請假,請假時間未提前四小時不予批假,不來上課按曠課處理。由授課教師在授課記錄本上籤上日期、及“曠課“字樣。月底扣除課時費發給教師提成。事後由學生或家長與教師協商,在教師有時間的前提下,由老師通知學生補課,補課時間不得佔用下課時的正課時間。

  音樂培訓學校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為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本規章制度解釋權歸隴聲培訓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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