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企業部門需要各自發揮自己的功效,同時要規範各個成員之間的行為,公司要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範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幹、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髮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潛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並儘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稽核彙總,擬製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招聘計劃資料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範圍,招聘資訊釋出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複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後,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籤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後公司影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帶給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狀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帶給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影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帶給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狀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係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職責,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狀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瞭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理解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試用時間能夠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准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後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後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週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後、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潛力就上”和“先內後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用心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後,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後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透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能夠連任。未能到達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用心參與競聘。

  3、競聘程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迴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採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後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潛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職責完成狀況等構成詳見《績效工資表》。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狀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狀況,年度結束後發放。

  4、專案效益獎金:集團公司專案完成產生效益後,以稅後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狀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專案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專案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職責的單位,按《職責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並決定發放物件與方式。

  6、崗位津貼:專案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到達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專案狀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係。特殊狀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專案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務必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取適合的薪資檔、級,並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潛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後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狀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階、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狀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後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潛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物件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型別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佔總評的70%,同級佔總評的2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佔總評的60%,下級考評佔總評的20%,同級考評佔總評的1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迴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後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後,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後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後的個人月收入不低於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能夠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貼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後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並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專案。保險基數根據企業狀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3、若員工本人不願意購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購買上述保險,需本人寫出書面報告,職責由本人自負。

  三、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每兩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並適當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

  2、公司員工均可參與公司工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公司週年慶祝、春節聯歡、體育競賽、郊遊等活動。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狀況的公司予以獎勵: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管理改善的成效顯著;培養和舉薦優秀人才。

  2、獎勵分為專案績效獎、年度個性獎和不定期的即時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⑴專案績效獎。根據安全、質量、進度、開源節流、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上級主管單位推薦,集團公司組織評審,經總經理批准。

  ⑵年度個性獎由所在部門推薦,公司行政部稽核,公司總經理批准。

  ⑶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表現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員工,即時給予獎勵。

  二、處分

  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等予以處罰不排除犯有下列行為之外的過失也會受到處罰:

  1、工作態度不認真,造成必須後果;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影響工作;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吵鬧、打架的過錯方;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應受的處罰;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職責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虛報個人申述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公司制度。

  2、處罰分為:警告、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績效工資、薪資降級檔、開除四類。

  第八章員工培訓

  一、培訓目的:保障員工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充分釋放其潛能,有效調動用心性、創造性,強化員工敬業精神,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訓資料

  一新員工培訓

  1、培訓時間:新員工到崗後的第一週進行。

  2、培訓資料:⑴瞭解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方針和宗旨行政部負責;⑵瞭解企業規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負責;⑶瞭解工作資料、性質、職責、許可權、利益、規範部門經理負責;⑷熟悉組織機構、崗位、人事環境部門經理負責;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門經理負責。

  二員工素質培訓

  1、目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價值觀,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激發工作熱情,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訓方法:以面授、討論、心得共享、自學相結合。

  3、培訓負責部門:行政部

  4、培訓時間安排:分階段進行,每逢雙月的週六下午4:30-6:00、視工作狀況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進行專業培訓。第一階段培訓以激勵和素質教育為主題;第二階段以

  三、規章制度培訓

  培訓資料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透過培訓,使之人人熟知、自覺遵守行政部負責。

  四、專業知識培訓

  1、專業知識普及培訓。涉及的各個專業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分別由公司專業人員或各級領導以講課方式傳授專業知識,提高員工的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潛力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2、學歷培訓公司支付學費式培訓

  ⑴貼合下列條件、未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的員工,享受在職學歷培訓。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本人願意長期服務於公司,也期望提高自我素質;績效突出,公司擬重用或作後備力量的;崗位工作需要進行培訓的。

  ⑵學歷培訓以業餘學習夜大、函大學習、進修方式為主,時間一般為2-3年。員工可選取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進行深造。

  ⑶第一年學費由公司支付,其餘學費畢業後憑畢業證報銷。未取得畢業證,全部學費自行負責;繼續學習取證的後期學費不得報銷。

  ⑷理解了學歷培訓的員工,須在公司服務三年從拿到畢業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應向公司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為: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的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換崗、任職培訓。因崗位變更須進行的培訓,可在任職過程中理解鍛鍊、培訓由公司領導安排。

  4、技能培訓在職短期培訓

  ⑴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定向、專業、脫產或半脫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潛力和工作技能。

  ⑵員工培訓結束後,所學資料應在本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公司員工中進行“互教學”,共同分享成果。否則將承擔所有的學習費用由行政部組織實施。

  5、公司根據需要安排的執業資格、崗位證培訓考試,取得的資格證的費用由公司報銷,但持證人須在公司服務滿三年從拿到資格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是: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培訓紀律

  1、在規定的培訓時間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確有要事的,需事前以書面形式附總經理簽字交至行政部,口頭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30元。

  2、遲到每十分鐘主管級以上員工罰款10元,普通員工罰款6元,以此計算。

  3、培訓將進行不定期的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當月績效考核資料。

  六、培訓績效評估

  每一階段的培訓結束後,以考試、問卷調查、談話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評估,依此對下階段的培訓方式、資料和物件進行調整,以到達培訓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與離職

  一、適用範圍:試用期滿轉正後的全體員工

  二、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必須的工作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員工個人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均視為一年期勞動合同。

  三、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續籤勞動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合同。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⑴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⑶未經公司批准而自動離職;⑷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⑸擅自離崗,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並支付經濟補償:

  ⑴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增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⑶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⑷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准後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

  8、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職手續、補償

  1、員工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否則不給予離職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決的權利;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手續包括:⑴辦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離職手續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⑸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⑹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3、離職補償。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發一個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發;超出一年不滿一年半的,按一年半發,以此類推。補償費最少發一個月,最多發放12個月。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式向上級負責人或職責機構公司專職負責人、公司工會負責人、公司總經理申訴,協議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二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不準遲到,需提前1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狀況務必說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狀況請假,批准者按無薪假期。未經批准無故曠工者,按曠工處理.

  4.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入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洩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戶狀況,網站後臺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伺服器登入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網路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碟、軟體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戶就應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戶利益著想,對客戶所提的問題就應耐心解釋。為了持續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絡業務需著裝整齊,舉止禮貌,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就應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用心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潛力。

  9.員工就應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就應愛護公司財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10.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鉤。

  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