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產信託合同範本

  信託合同是信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用委託人的費用,為委託人辦理購銷、寄售等事務,並收取相應酬金的協議,又稱“行紀合同”。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個人財產信託合同相關範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


個人財產信託合同
 

  甲方 受託方 :

  住址 :

  乙方 委託方 :

  住址 :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託協議: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託財產 , 必須恪盡職守 , 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帳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 , 甲方以投入資金負有限責任。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 ,並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 並有權要求甲方作出 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 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 , 以一年為一個操作週期 。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於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帳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帳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週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乙方打入帳戶 5 萬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 5% ,並打入 10% 的波動風險金既將 5w*15%=7500 。甲方時刻保持帳戶的總資金在 5.25 萬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帳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1, 帳戶總額 <5.25w, 乙方可強行平倉 , 所得歸乙方所有;

  2,5.75w> 帳戶總額 >5.25w, 乙方到期後可終止協議 ,5.25w 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3 ,帳戶總額 >5.75w ,大於 5.75w 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 5.25w+ 總帳戶收益 的一半,甲方得 7500+ 總帳戶收益 的一半;

  4 ,以一年為一個結算週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 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餘的波動風險金;

  5, 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1 ,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2 ,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
 



       延伸閱讀

  信託合同與委託合同的區別:

  1.信託合同的選用範圍僅為對財產進行處分的活動,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服務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各種可以委託的事項。

  2.信託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或者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則負有披露義務。

  3.信託合同為有償合同,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4.信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應自行承擔,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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