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書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程序的加快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經濟平穩發展、政局安定的中國越來越吸引國際資本的青睞,招商引資是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一種有效手段。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招商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招商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深圳市智信企業策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世博通訊城”招商及專案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代理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

  2 招商面積: 6800平方米 ;

  3 招商內容:手機產品,MP3、MP4等數碼產品,安防產品及其它配套服務等 ;

  4 招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日止,為招商時間 ;

  5 試業時間:2007年11月30日;開業時間:2008年01月05日;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招商佣金: 1個月租金 ;每半個月提取一次招商佣金

  2 招商運作費用: 人民幣壹拾萬元正¥100,000 ; 支付方式:簽約後預付3萬啟動費,乙方進場開展招商策劃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10%;2007年 8月 30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20%;2007年 9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完成招商面積30%。2007年 10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1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剩餘招商面積。

  3、招商代理租金均價: 45元/平方米 物業管理費:20元/平方米 ; 乙方按代理租金均價與甲方做佣金結算,超出部分價格及其它所獲得利潤屬於乙方獎勵,乙方直接從簽訂合同中提取差額部分費用,甲方沒有異議。

  4、免租期限:自開業起3-6個月由乙方自行控制。

  5、合同期:1-3年由乙方自行控制

  6、使用率:58%

  第三條 代理條件說明

  1 甲方需配合乙方招商工作實施,如期投入相應廣告宣傳。

  a 2007年8月15 日之前投入第一期招商廣告,籌備招商;

  b 2007年 8月 30日,投入第二期招商廣告,強勢招商;

  c 2007年 9 月 25 日,投入第三期商廣告,強勢招商;

  d 2007年 10 月 20 日,投入第四期商廣告,商場試業;

  2 甲方給乙方配備招商專用車輛一臺,接送客人;

  3 甲方給乙方提供員工宿舍住房二套;

  4 甲方如期給乙方支付招商運作費用;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進度及專案推進的速度、商戶檔次;

  2 甲方有權對招商規劃及招商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3 甲方有權制訂招商條件與價格,監督乙方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4 甲方對本合約專案的物業擁有完全租賃權及使用權,給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產權證明,合約專案之前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解決承擔,與乙方沒有關係;

  5 甲方將提供有關該專案招商資料及物業水電圖紙;

  6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招商辦公室及辦公裝置;

  7 甲方物業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客戶的裝修服務等;

  8 甲方廣告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廣告的推廣與宣傳;

  9 甲方按招商要求投入一定費用作專案改建及製作廣告招牌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有權全面統籌策劃該專案,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意見;

  2 乙方有權在招商條件範圍內自行與客戶洽談招商方案及條件;

  3 乙方有權與客戶簽訂招商確定書及代簽租賃合同書;

  4 乙方有責任定期向甲方書面報告招商情況,定期召開專案招商研討會;

  5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及該策劃專案的形象與名譽;

  6 乙方有義務自行管理好招商團隊,協調甲、乙的合作關係及與客戶的友好關係;

  7 乙方擁有該專案經營管理第一優先權;

  第六條 其他約定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含政府原因導致中途專案不能正常進行下去,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必須退回乙方客戶租賃押金及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業務提成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合約終止

  1 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如實結算招商費用;

  2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招商工作受阻,招商時間可以順延。乙方可以終止合同,有權與甲方結算招商費用。

  3 在乙方正常招商工作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4 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利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 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2 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釋、履行、爭議和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