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財務論文

  軍隊經費取得和使用的經濟活動及其所體現的同各方面的經濟關係。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試論軍隊財務控制目標

  【摘要】軍隊財務控制目標對於確定軍隊財務控制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對於指導整個軍隊財務控制活動更具有現實意義。文章首先論述了軍隊財務控制目標實現過程的曲折性,然後在分析軍隊財務控制終極目標的基礎上,闡述了軍隊財務控制的次級目標和內涵,最後描述了軍隊財務控制的基礎目標。

  【關鍵詞】 軍隊財務控制 目標

  一、軍隊財務控制目標實現過程的曲折性

  對事物的研究,一般是先尋求一個理想化的模型,它既是理論上的抽象,也是實踐應追求的終極目標,像對軍事勞動者完全理性和戰鬥力要素具有完全流動性描述的那樣,然後在現有的客觀利益格局制約下,找到一條阻力最小、能夠取得最大成本效益性的目標實現模式或制度路徑,來達到我們致力於的最終目標,這就是次級目標。只要最終的目標沒有實現,就有必要對現有的選擇進行不斷的檢視、調整和完善。終極目標是抽象的、遠期的、難於把握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經過一系列不同的階段和過程。而在每一具體的階段和過程中起重要指導作用的是次級目標。但是,次級目標的實現又必須依賴於一定的條件才能實現,如果連一些最基礎的要求都達不到,那麼次級目標就無從談起,這些最基礎的要求就是基礎目標。

  二、軍隊財務控制的終極目標

  1、軍費投入的直接成果是戰鬥力

  國家安全是每一個主權國家所追求的最高目標之一,軍費支出則是國家為實現安全穩定所必須支付的一種成本。但是,國家安全是一種無形的公共消費品,是軍費配置的“最終產品”;這種“最終產品”的實現需要依賴軍費產出的“中間產品”的有效配置,即武器裝備的數量和質量、軍事人力的數量和素質、戰備設施等戰鬥力要素的有效配置。因此,儘管軍費配置的最終目的是確保國家安全,但直接成果則是形成一定規模和結構的戰鬥力要素。這些戰鬥力要素能形成一定的戰鬥力,在平時起著威懾作用,在戰時則直接進行戰爭。但是,軍隊作為生產者能夠生成的戰鬥力水平與國家安全是不同的,軍隊應該生產、而且實際上能夠直接生產的只是戰鬥力。因為軍隊生產的戰鬥力是否能帶來國家安全,還與敵對國潛在的或現實的戰鬥力水平、敵國對本國的敵意程度和敵國對本國軍事力量的判斷有關。影響國家安全的這些因素,軍隊是無法生產出來的。所以,戰鬥力是決定國家安全的變數之一,但兩者並不一定成正比。

  2、軍隊財務控制的終極目標

  儘管每個軍事勞動者特有的目標都不同於他人,並隨時間而發生變化。但不管個人所處的環境如何,他們在追求自己特有目標時仍要依賴於大體相似的基本價值標準,從而產生了人們追求的一種基本共同的取向――終極目標。就理論抽象而言,帕累托最優Pareto-optimality體現了人們的理想追求,它是在所有方案中所存在的那種能夠在不減少某種戰力的前提下增加另一種戰力,最終實現戰鬥力產出最大化的方案。在帕累托最優標準下,戰鬥力要素的“價格”能引導軍事資源的有效配置,最終實現軍事資源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們可以用埃奇沃斯盒形圖來說明這個問題。

  軍隊財務控制的終極目標是邊際戰鬥力均衡,即對各種戰力來說,戰鬥力要素的邊際替代率相等。帕累托最優是一種純理論上的抽象,其實現的前提條件是軍事勞動者的完全理性和戰鬥力要素具有完全流動性。但完全理性的軍事勞動者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部分理性和非理性是大量存在的事實。當然,理性與非理性是相對而言的,我們可以將具有專業判斷能力的軍事勞動者視為更理性。在現實中,絕大部分戰鬥力要素的流動也受到限制。所以,帕累托最優都無法實現。此時,財務控制是必要的。

  只有軍隊整體戰鬥力產出最大化時,才實現了帕累托最優,單位或部門戰鬥力產出最大化,未必就實現了帕累托最優。將寓有豐富內涵的帕累托最優標準作為軍隊財務控制的終極目標,不僅是為了從經濟學意義上為軍隊財務控制提供理論方向,更是為了實際指導現實軍隊財務控制目標的確定。因為帕累托最優目標具有穩定性,在變化的環境中,可用於指導具體控制目標的調整;帕累托最優目標還具有普適性,在複雜的經濟利益關係中,可用於指導現實利益矛盾的調和。但帕累托最優目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抽象,沒有明確的界定,不便於操作,易被作為橡皮泥而人為地捏製。而模糊的、抽象的控制目標會使控制者失去具體的行為導向,增加控制的隨意性;使被控制者無法準確領會控制者的意圖,無法調整自己的行為,控制的效果將大打折扣。理論上的抽象只有化為明確、具體、可行的控制目標,才能用於控制的實際執行和控制效果的評估。因而應制定次級控制目標。

  三、軍隊財務控制的次級目標及內涵

  1、軍隊財務控制的次級目標

  1保證軍隊財務的效率性。

  保證財務的效率性意指軍隊財務控制保證實現資金運動規模、速度等方面的既定計劃和預算,其中也包括正確處理完成計劃和預算中的各種財務關係。顯然,這總體上是一個“將事情做得‘對’”的目標,在軍隊財務控制目標體系中具有重要的意義。顯而易見,這是一個執行範疇內的目標。由於單位既定計劃和預算能否得以實現將取決於各單位的執行狀況,它們的正確執行也即“將事情做得‘對’”也就是具有“效率”。軍隊財務控制必須通過專業的手段和方法幫助而不是替代各個單位提高它們的執行“效率”,以此保證單位計劃和預算的順利完成。當然,這一過程肯定受制於各種財務關係,財務控制也要正確處理這些關係,使自己也更有“效率”。軍隊財務控制必然會導致加大控制力度、嚴密控制程式和加大控制成本等一系列的舉措,甚至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傳統的效率,然而,減低財務效率絕非財務控制的初衷,它應當在控制效益、控制效率和控制成本三者之間做出權衡。

  2保證軍隊財務的效益性。

  保證財務的效益性意指軍隊財務控制要通過有效地影響決策,保證財務決策的相對科學和正確。保證財務的效益性不再限於執行層面。因為涉及單位的許多重大決策,對單位的現在尤其是未來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一般說來,傳統軍隊財務控制並不過多涉及對決策的控制,其大部分內容都屬於對決策執行的控制。但是,如果只限於通過控制使各個執行單位“將事情做得‘對’”,其效率再高也無法從根本上彌補決策失誤及其所帶來的巨大損失。決策失誤是最大的失誤,我們必須將財務控制的著眼點前移到對決策的控制上來,這也就是加強對財務活動的事前控制。

  2、軍隊財務控制次級目標內涵:利益關係協調上的側重

  軍事勞動者是有限理性的,且軍費資源總是稀缺的,要使有限的資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與使用,就需要在幾個相關利益中進行選擇,以實現軍隊建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依據利益主體的集合特徵,在軍隊系統內產生了個人利益、部門單位利益和軍隊整體利益。從理論上講,國家和軍隊最高權力部門追求整體利益――國家安全和軍隊戰鬥力,軍事勞動者個人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內在衝動,軍隊各級單位、部門有追求集體利益最大化的自然衝動。從軍隊單位內部來講,可分為黨委利益、財務部門利益和事業部門利益。現實中的利益是一個複雜的結合體,它們之間彼此制約、相互鉗制,結成一種人類社會的共生現象――利益關係。在這種利益關係結構中,黨委、財務部門、事業部門既有自身的利益,又有共同利益。儘管從整體上表現為共同利益,但在現實中更多地表現為利益衝突。

  從劉易斯・科塞對衝突的界定“衝突就是為了價值和對一定地位、權力、資源的爭奪以及對立雙方為使對手受損或被消滅的鬥爭”中,可見衝突的殘忍。但該定義未免過於片面。黨委、財務部門和事業部門之間的利益完全一致、協調或者全然衝突和不可控制,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前者使控制成為多餘,後者使控制不可能存在。只有在利益關係中存在著利益衝突潛在或現實的,並且這種衝突是可以控制的情況下,圍繞著利益關係的協調而進行的財務控制才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所以軍隊財務控制次級目標的實質是將各種不同的利益進行恰當的組合,使其在一定時期內能夠相對平衡、協調搭配,最終實現戰鬥力產出最大化。但是,利益關係的協調不等於對利益各方一視同仁。在不同的環境下,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有大小、輕重和遠近之分,且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具體到特定的環境下,軍隊財務控制的次級目標定位應有所側重。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始終是應該堅持的基本原則,這既是歷史發展的一個事實,也是對現存財務活動的一種反映。

  在國家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在軍隊財務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由於經濟支撐能力、軍隊財務管理體制、財務法規制度、控制技術手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軍隊財務控制的目標各有側重,為實現帕累托最優而確立的軍隊財務控制目標可以通過圖3來表示。

  四、軍隊財務控制的基礎目標

  1、保證軍隊財務的合法合規性

  保證軍隊財務的合法合規性意指軍隊財務控制應通過內部的規章制度和檢查、監督,保證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都符合國家和軍隊的法律、法規。由於財務經常涉及或引發許多敏感問題,它應該比其它管理控制職能更加重視合法合規要求。即軍隊財務控制應該將財務的合法合規性做為目標體系中的一個基礎目標。這就需要制定符合國家和軍隊法律法規的財務控制制度,形成一系列強制性的制度安排,並通過強化檢查監督保證所有的理財行為都不超越它們的規定。

  2、保證軍隊財務的安全性

  保證軍隊財務的安全性意指軍隊財務控制必須全面保證單位的資金和資產安全。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資金安全,還包括實物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這就需要加強財務控制的力度,堵塞一切可能存在和新出現的漏洞,使單位的全部資金和資產不受損失。這個目標雖然顯得十分傳統,但卻是軍隊財務控制目標體系中最基本的目標。其實,不論在何種環境、何種單位中,資金和資產的安全性都是第一位的,因為如果連資金和資產的基本安全都得不到保證,也就沒有條件和資格去奢談其他。儘管保證財務的安全性早已成為根深蒂固的傳統,但是財務安全在現實中依然非常薄弱,貪汙盜竊、損失浪費的現象比比皆是,新時期條件下的領導人的瀆職行為和職務犯罪也在極大地威脅著各項資金和資產的安全。當各種各樣的新財務理論和做法層出不窮時,傳統的但是非常重要和有用的卻被忽視,這不能不說是一種令人奇怪和惋惜的誤區。因此,我們的軍隊財務控制要充分體現保證財務安全性的要求。

  3、保證軍隊財務資訊質量的可靠性

  保證軍隊財務資訊質量的可靠性意指財務資訊合理地不受任何影響,真實反映軍事經濟活動情況,主要包括真實性、客觀性、可核對性和完整性。真實性主要指財務資訊要真實地反映經費收支、構成情況,真實反映資金流入流出情況,真實反映資產的購置、配置、庫存、報廢情況。客觀性主要指財務資訊所反映的軍事經濟情況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財務資訊的形成是以客觀存在的經濟業務活動為依據填制會計憑證,經稽核、審批後、按照經濟業務性質登記有關科目,並按照會計分期輸出有關資訊,從而形成客觀存在的財務資訊。可核對性主要指財務資訊的產生和形成,不同的財務人員依據相同的資訊輸入並遵循相同的會計規則,可以得出相同或者基本相似的結論。完整性主要指財務資訊所反映的軍事經濟活動是全面、完整的,不是零碎或者零亂的、沒有秩序的,也就是說能夠反映單位各項經費和資產的使用管理情況。

  總之,軍隊財務控制目標分為三個層次,基礎目標是保障,次級目標是關鍵,終極目標是核心,實現目標的過程既曲折又艱辛。軍隊財務合法合規性、安全性和財務資訊可靠性的基礎目標比較容易實現,而戰鬥力產出最大化的終極目標又非常明確,實踐中採取的許多財務控制措施其實都是圍繞著財務控制的次級目標而展開的。但改革必然要改變原有的利益格局,所以,一定要協調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確保控制措施的順利實施,使財務控制活動沿著正確的軌道前行,以實現財務控制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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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

  淺析軍隊財務公開制度

  【摘要】 資訊公開是目前國家財政的大勢所趨,財務公開制度是部隊經費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向。軍隊財務公開制度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有所成就。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目前的狀況與實際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所以,軍隊必須找出目前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推進財務公開制度的完善。

  【關鍵詞】 財務公開 陽光財務 軍隊

  近年來,隨著我國財政收入的不斷增長,社會對政府的各項財經活動的資訊公開要求逐步增強。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完善各類公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加快實行財政預算公開,讓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軍隊經費是國家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由於部隊的保密性特徵無法完全向社會公開,但部分經費如公務費完全可以對內公開,接收監督。但是,從軍隊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財務公開制度與公開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本文即從我國軍隊財務公開制度現狀出發,探討了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的具體措施。

  一、部隊實施財務公開制度的必要性

  1、財務公開制度有利於建設陽光財務

  陽光財務是近年來地方普遍推行的一種理念,是把財務工作放置於民主、公開的監督“陽光”下,這種理念所追求的是一種完善的財務公開機制。軍隊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可以把財務管理權利運作過程進行公開,把經費的收支資訊進行公佈,保證了其他部門人員和廣大官兵監督的經常性和及時性。這不僅有助於軍費的管理效益,還讓部隊理財行為在陽光下進行,逐步實現部隊理財活動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最終推動部隊陽光財務的建設步伐。

  2、財務公開制度有助於推動財務廉政建設

  近年來,軍隊不斷推動財務廉政建設,目的就是為了把住經費關,制約領導和業務人員的權利,從制度上保證領導和業務人員的清廉。完善財務公開制度,可以建立嚴密的財務公開程式,強化對單位領導財務開支決策和開支方式的監督,加強對相關業務人員辦理經費業務時的資訊公開,避免“暗箱操作”問題的產生,減少滋生腐敗的機會,最終有助於推動財務廉政建設,保證部隊領導和業務隊伍的清廉。

  3、財務公開制度有助於維護官兵利益

  官兵是軍隊戰鬥力形成的主要源泉,而保證官兵的切身利益是激發官兵奉獻熱情的基礎。推行財務公開制度,首先可以推進官兵對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保險、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內容進行準確掌握,保證官兵瞭解自身經濟利益。其次,通過財務公開制度,促進經費開支內容、領導決策過程、經費結算決算等方面的資訊公示,可以激發官兵對於部隊財務工作的關注熱情,促進官兵展開對財務活動的監督,保證部隊建設方向與官兵長遠利益的統一。

  二、部隊財務公開制度的現狀

  20世紀90年代末,隨著經濟民主和群眾監督意識的增強,很多部隊在財務公開方面邁出了較大的步伐。如某些單位就確定了財務公開的範圍:包括預算公開、家底公開、收支公開、程式公開、標準公開、責任公開、借用公款公開、審計結果公開等,並對每項公開的內容加以細化。在公開方式上,大部分單位都採取了會議通報、口頭徵詢、上牆公佈等多種辦法。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部隊財務公開的發展,減少了違規行為。但是從整體上看,軍隊財務公開制度還存在很多不足。

  1、制度發展不平衡

  雖然總部制定的相關財經政策中明確提出了要進行財務公開制度建設,但是制度中並沒有硬性的財務公開制度要求,很多單位因為主觀上積極程度不同、客觀上基礎條件不同、文化氛圍不同等情況,在財務公開制度的發展上存在著不平衡,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上下級單位間的發展不平衡。從目前情況來看,很多軍區級單位的財務公開制度落實較好,而總部和下級單位在財務公開制度的落實上不夠積極;二是同級單位間的發展不平衡。財務業務長期規範,基礎良好的單位積極落實財務公開制度,不斷建設相關平臺。原來財務管理混亂的單位則被動應付,財務公開制度進展緩慢。

  2、財務公開的內容不夠統一

  很多單位雖然逐步推行了財務公開制度,也確定了財務公開的內容,但是公開內容還存在很多問題,沒有形成統一的規範:一是財務公開的專案不夠全面。一些單位財務公開做的比較好,公佈了預算、標準、責任等各個方面。一些單位則消極應付,只公佈一些無關痛癢的簡單內容。二是財務公開的深度不夠統一。很多單位在財務公開的專案上雖然達到了統一,但是仔細檢視就會發現,在公開專案資訊的深度上,不同單位都有不同情況,有些比較詳細,有些非常籠統。尤其是一些敏感性的支出,很多單位遮遮掩掩,很難從公佈的內容中瞭解到實際情況。

  3、財務公開的程式不夠規範

  財務公開不僅是確定公開的內容,還需要一套完整的公開程式來確保財務公開制度的良好執行。目前軍隊財務公開工作程式不夠規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公開的審查程式不夠規範。很多單位在財務公開的落實上往往是由財務部門編制相關內容後直接公開,沒有經過嚴格的領導審查和部門人員討論,公開內容的科學性受到質疑。二是沒有保證申請公開程式。財務部門沒有設定專門的申請公開渠道和相關程式,很多內容沒有公開時,官兵進行公開內容申請的要求無法保證。

  三、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的措施

  1、健全財務公開制度的組織機制

  一是要明確財務公開的組織。財務公開制度涉及面較廣,關係到很多成員的切身了利益。所以,為了強化財務公開制度的組織工作,要逐步成立財務公開組織小組,小組由黨委領導牽頭,主體為財務人員,並部分安排與公開制度相關的其他部門人員參與。

  二是要明確財務公開職責。小組成員負責對財務公開制度的制定,並定期進行會議討論,負責財務公開事項的論證探討和稽核。財務部門要定期將資料資訊進行分類彙總和整理,按照要求提供資料供給小組成員共同研究。同時,小組要委派專門的情況調查人員,深入瞭解官兵對財務公開內容的要求和對財務公開工作的建議。這是一項涉及面廣、敏感性強、與廣大官兵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工作,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小組中的其他部門負責協調配合財務公開制度進行,並參與監督公開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是要明確財務公開的程式。首先是財務公開小組的主動公開程式。財務公開小組要對財務部門準備的資料進行審查,經過討論後將核實的內容分類和彙總,按照事先確定的財務公開範圍、時間、形式等進行公開。在公開後的特定時間段內,財務公開小組要接受官兵的意見反饋,進行整理後上報,對於內容中存在問題要進行討論糾正,在限定的時間內給予官兵明確的答覆。公開工作階段性完成後要及時彙總整理,進行存檔,方便今後的查詢。其次是官兵申請公開的程式。要建立官兵對財務公開事項的申請機制,保證官兵的意見能夠得到及時反饋。官兵申請財務公開事項的程式為:官兵通過網路平臺或是書面形式向財務部門提出申請,財務部門接到申請後及時將申請遞交小組討論,如果申請內容符合保密要求,小組就應該在短期內予以回覆,並及時將資訊進行公佈。如果申請內容不符合保密要求,要針對申請者做好解釋說明,保證官兵能夠有充分的建議權和知情權。

  2、統一財務公開的內容

  一是要統一公開的專案。總部要從不同單位級別、不同工作重心等角度出發,進行財務公開內容的設計。同一級別,同一性質的部隊要進行同樣內容的財務公開。財務公開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是財務管理的依據。財務管理的依據是財務工作開展的前提,主要包括財務法規、經費標準、預算等方面,這些內容要儘量公開,保證官兵能夠了解內容並依據內容確保自身利益;其次是財務管理的過程。財務管理過程公開是指將財務管理的各種工作流程和方式等進行公開,便於官兵的監督,確保過程合規。主要內容包含有經費開支審批過程、預算編制過程、大項支出決策過程、財務檢查過程、實力核查過程等等各個財務活動程式;最後是財務管理結果公開,主要包含預算執行結果公開、結算決算公開、專案完成情況公開、經費結餘情況公開、經費效益評估結果公開等方面。

  二是要統一公開的範圍。財務公開範圍是指財務資訊公開的物件,從目前的實際來看,由於部分資料資料的保密性,總部要統籌考慮,合理安排公開物件。一般性經費支出必須面向所有官兵公開,保密性較強的內容要進行內部群體的公開,確保財務公開的全面化。一般來講,針對黨委領導主要公開單位財力資源的來源與配置總體情況,財務工作集體決策情況等;針對機關部門主要公開各部門的預算情況、各部門的經費支出情況;針對廣大官兵主要是公佈關係到官兵切身利益的工資、津貼、伙食費、住房補貼、個人醫療保險等方面,公佈這些內容時要針對官兵的身份特點進行詳細的標準和相關發放情況的說明,保證公開的內容通俗易懂。當然,針對黨委和機關公佈的財經內容只要不涉及到保密的,都要針對官兵進行公開,保證官兵能夠及時瞭解單位建設情況,關心單位長期發展。

  3、拓展財務公開手段

  一是發揚傳統手段。首先要充分利用廣大官兵熟悉的傳統宣傳欄手段進行財務資訊的公開,保證官兵瞭解資訊的即時性。要設定專門的資訊公開欄,將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措施,上級有關財經法規、標準制度和財務改革舉措,事關部隊全域性建設需要廣大官兵瞭解的財經事項等,定期進行公佈。而對於剛出臺的財經政策和新下發的通知,則要及時張貼相關內容,讓官兵及時瞭解。同時,要注重會議宣傳、口頭傳達等多種方式的配合公開。其次,要充分利用書面公開形式。書面公開主要是採取檔案傳閱、簡報、簡訊等形式進行財務公開。財務公開小組要利用書面公開的範圍易控優點,進行紙質檔案,如總部、大單位下發的財經法規、規章和制度規定,各項經費審批程式與許可權,單位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等資訊的釋出,不過這種公開方式需要在特定的物件中進行。

  二是發展資訊手段。目前,軍隊在財務管理方面逐步普及了“軍財工程”的使用,財務管理的資訊化水平有了質的飛躍。同時,軍隊內部區域網的構建也快速發展,為實施資訊化業務處理提供了良好的平臺。所以,軍隊財務公開手段要逐步適應資訊化改革的步伐,各單位要在本單位的內部網頁上開設財務資訊公開專題,將相關政策、標準和財務管理的新聞、財務管理的結果等內容進行公佈。通過與同級和下級間的區域網互聯,實現財務資訊的實時、快速、全面的檢索。通過長期的使用和有效的宣傳,逐步轉變官兵獲取財務資訊的方式,充分利用網路進行財務資訊掌握,最終推動軍隊財務公開制度的發展。

  4、完善財務公開的法規體系

  要逐步完善財務公開立法工作,在《財務條例》的指導下,總部要儘快出臺有關財務公開制度的相關法規。法規中要對文章中討論的各項內容進行明確,主要包括不同級別和不同任務單位的財務公開的內容、工作的組織實施主體、財務公開程式、財務公開物件等各個方面,以便從法規上保證財務公開工作的嚴肅性。同時,財務公開法規要明確對財務公開工作責任的追究,通過將財務公開工作細化分工,有針對性地提出違規情況的處罰措施,保證責任能夠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並進行嚴格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形成良好的財務公開法制環境,進而促進軍隊財務公開制度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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