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一元錢也屬於盜竊罪嗎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盜竊罪的相關法律知識。

  偷一元錢也屬於盜竊罪

  2016年2月15日,家住桂林市七星區的趙大媽早早趕到七星農貿市場。因為忙著出門,趙大媽忘了拉上挎包的拉鍊。這一切,被慣犯詹某看在眼裡,趁趙大媽買菜分神之際,詹某迅速出擊從趙大媽的包裡偷得一個紅包,被在此巡邏的公安民警抓個正著。民警當場從紅包內搜出了一張1元的紙幣。4月27日,只偷到一元錢的詹某,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


  在看守所裡,詹某怎麼也想不明白:以前小偷小摸,頂多就是治安處罰,現在怎麼就要判刑了呢?

  看到這個訊息後,許多網友同樣表示不能理解,實際因偷幾塊錢招來牢獄之災的不只詹某一人。

  案例一: 2014年4月23日,鞏義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張某因在公交車上扒竊他人3元錢,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案例二:中年男子劉某在山東威海高區雙島街道籌建處的一個村裡,用螺絲刀撬開村民李先生家的窗戶。入室後,他偷走了桌上的2元現金。當他進一步翻找財物時,正趕上李先生從外面回來,李先生報了警。1月14日高區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為啥偷幾塊錢就會被判刑呢?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麼什麼是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和扒竊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 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凶器盜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也就是說,滿足上訴這四點的,即使偷了一塊錢也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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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具體要看所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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