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專論文

  自上世紀初以來,對於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係的研究就一直是經濟學研究領域的一項重要內容。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我國政府金融管理機制的思考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在這個特殊的背景下,經濟增長速度和質量佔據很重要的地位。然而,目前我國政府的金融管理制度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因為過度干預或控制金融體系,使得兩個實體相互制約,出現滯後的現象。所以認識到我國政府金融管理體制中的發展現狀,探討怎樣加強政府金融管理體制,已成為目前急迫需要處理的主要問題。

  一、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系的現狀

  擬定和實施金融發展的計劃,並利用各種激勵的方法,推動金融業的迅速發展,確保金融規劃的實行。在我國政府的金融管理體制的進展中存在相應的問題,政府擬定的整體金融的發展策劃,是按照自己的情況來制定的,將與當地政府的巨集觀管理的特點結合起來,經由有效的管理建立整體規劃,在發展規劃下將繼續擴大優勢的存在,提出問題的解決辦法。同時,要根據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區域規劃特徵的發展,以保證金融性建設可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怎樣投資,怎樣發揮管理的作用,使整體發展有了指導性依據。經過規劃,建立政策的實施,使每個階段和每個部門能夠具體的落實,保障措施不出現偏差,以確保規劃可以在每一個區域的實施,帶動地方政府融資的高效發展。

  政府鼓勵使用多種措施來促進金融業的進展,通過各種政府獎勵,比如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以激發員工的工作主動性,使金融發展具有主觀因素,以及激勵機制和管理系統有效共同的實現,科學的管理激勵機制也在執行,推動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在體系相關部門中制定和實施計劃,並運用激勵機制,激發組織的先天優勢,做出更好的金融規劃,為政府提供高效的管理和正確的金融發展思想,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經過引導改革和地方金融機構的發展,促進地方金融風險的生態環境建設,預防和處置出現的風險。通過指導當地金融機構的改革,使地方金融機構得到最顯著的發展,通過改革檔案的實施,使得經濟效益的各地區有一個立足之地,同時當地政府也對機構進行政策指導,管理和部署能力得到很大提升。正確處理金融管理制度的改革和發展,使當地金融發展取得最大成果。推進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經過促進生態環境的發展和經濟的進步,使經濟發展得到反饋,使區域性的金融體系適應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因此金融發展離不開社會環境,推動當地經濟、政治、文化、環境的混合發展。在金融政策上推動社會效益的發展,預防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經過改革和金融機構的發展,建立風險預防的方法,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通過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確保改善地方政府財政管理髮展的不平衡。

  二、我國政府的金融管理體系改革措施

  改善治理結構,加強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促進政策改革。在我國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下的改革要堅持一定的方法,以改善當地的金融機構的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當地的金融治理結構的作用,以實現所管轄的範圍,組織每一個領域的管理體制,確保所涉及的地區不會出現問題,可以實現全面的管理效果。設定機構的管理,需要分步實施、分時間進行、分管理問題治理髮揮,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金融業績。

  為了加強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以保證金融潛在的風險,可以得到有關部門的注重,即時發現風險,並儘快消除風險,保障風險可以繼續變小,不會因為風險管理不及時而持續蔓延。容易發生金融風險的地方,管理要定期的監督和監測,對公司風險管理和控制人員責任制的區域,要及時預防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資本分配的整體效率,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區域金融體系,拓寬融資的渠道。

  應該堅持優化和制定社會資本配置的整體效率的措施,使社會資金更加合理,能夠快速的傳遞到金融領域,使金融資本配置的效率進一步提升,優化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的正確轉型,並促進二次利用的資金,調整各資金的結構,完成一個更合理的資金分配和使用,加快運營的資金效率,提高整體營運資金的融資。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區域金融體系,使金融體系可以得到不同的分佈,恢復更好的金融業績,併發揮金融層級的作用,使每個結構準確的在一起,從而使該區域的渠道變的越來越寬,該系統的形成也越來越具有發展性。要拓寬融資渠道,使更多的資金進入金融領域,當地政府應該發揮金融監管機構的影響力,資金不斷流動的監控和分析。要發揮政府的巨集觀調控,投資渠道放寬,從而使資金進入各個領域的合作,經過各種渠道而獲得更多的建設資金,為區域的經濟發展提供了物質保障。

  三、結論

  隨著我國政府的金融管理體制的發展,政府應該發揮巨集觀調控,部署更多的錢投入到一個合理的金融機構的機制中,針對於不合理的改革,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成果,優化資本投資渠道,可以使資金二次利用,起到融資的作用,帶動我國地方經濟的發展,帶動整體管理機制的發展,從而推動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為經濟的復甦和文化社群提供強有力的物質支援。

  篇2

  淺析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問題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滯後,並出現了金融支農弱化的趨勢,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這與我國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要求是不相符的。發展農村政策性金融成了緩解農村資金缺口巨大與農村金融體系不健全之間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巨集觀調控手段。

  1. 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概述

  所謂農業政策性金融,是指一種為了支援與保護農業,促進農業、農民經濟發展,實現農民增收,而由政府組織與發起,且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在農業及相關領域進行資金融通,並貫徹落實政府農業和農村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的一種特殊金融活動與金融形式。

  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主要有兩個:一是可以補充目前市場經濟體制下,由市場配置資源造成的農村資金“盲點”,為技術、市場風險較高、投資回收期長、收益低的農業開發專案提供資金供給。二是有利於完善農村金融體系,農村政策性金融有利於填補商業性金融在農村的業務空白。

  2.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現狀――以普定縣為例

  2.1普定縣政策性金融職能的實施情況

  2.1.1 實施普定縣糧棉油購銷

  作為普定縣政策性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普定縣農業發展銀行主要承擔了支援糧棉油收購的政策性金融職能。普定縣農發行充分利用普定縣的各種優勢,從糧食主產區合作社收購農產品,並間接向龍頭企業提供相應的信貸幫助。有資料統計,2011-2013年三年間,普定縣農業發展銀行向普定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放各種形式貸款共計1896萬元,支援糧食收購達1542萬公斤。從2011年至2013年,糧食收購貸款呈上升的趨勢,對糧食生產加工提供了越來越多的資金支援,提高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促進普定縣糧食生產加工的快速發展。

  2.1.2 實施普定縣信貸扶貧,促進中小型企業的發展

  普定縣農業銀行主要通過專項貸款體現信貸扶貧的政策性金融職能,運用扶貧貸款積極支援農村貧困地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力推進“公司+農戶”模式帶動農民增收。截至2013年6月,普定縣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投放貸款共計1123萬元,投放當年審批貸款6筆,共計531萬元,待省行檔案批覆貸款120萬元。累計實現貸款利息收入127萬元,政策性和商業性貸款利息收入合計33.65%,利息收回率達100%,實現了普定縣信貸支農領域的突破性發展。

  2.2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2.2.1農村政策性金融供給不足。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來源的顯著特徵是成本費用低、量大集中、相對穩定和可用期長。西方許多國家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除了國家撥付資本金數額大,還可享受免除償付紅利或股息的優惠,以及通過借款、發行債券和吸收特定存款、免交全部或部分稅賦、享受政府利差補貼等方式籌集資金。而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銀行只能通過定向發行金融債券和向中央銀行借款方式籌資,財政補貼資金難以及時足額到位,資金積累能力十分有限,沒有形成穩定的籌資機制,嚴重影響政策性金融機構發揮作用的空間。

  2.2.2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工不明確。目前,普定縣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業經濟發展中分別承擔著商業性和政策性支農職能。從實際執行看,三者間的職能分工存在錯位的現象。農業銀行但仍未承擔一部分政策性金融業務;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也承擔著一部分政策性金融業務;而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普定縣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卻成為“專司糧棉油收購資金封閉管理”的機構,導致農村發展銀行業務單一,生存和發展空間遭到擠壓。

  2.2.3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功能與需求不相符。在實際執行中,政策性金融業務還比較單一,僅僅只集中在農業信貸上,再加上當地不具備有效的農業擔保機構,因而導致農村地區的政策性金融難以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另外,農村金融支援力度不夠,農民難以獲得貸款,進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該縣農村經濟的發展。

  3.加快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建議

  3.1加強農村政策性金融供給。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對自身現階段實際發展情況進行分析,加強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合作,建立籌資渠道,對組織結構與業務流程進行適當調整,重視內部控制與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對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監督,資金營運期間也要考慮到諸多方面的影響。

  3.2明確市場職能定位,拓展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在發展的新形勢下,要確定農業發展銀行在體系中的絕對主導地位,明確劃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服務領域。建立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相適應的農村金融體制,真正把農業政策性金融辦成為普定縣農村和農業經濟服務的政策性金融。

  3.3建立農業產業風險補償機制,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擔保機制。從世界各國或地區情況看,成功的政策性銀行都建立了完善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我國政策性銀行長期忽視信用風險控制,認為政策性銀行是由財政提供資本金建立的,信用風險發生機率不大。實際上,一旦農業政策性銀行信用風險防範機制建立滯後,其最大的受害者不僅僅是農業政策性銀行本身,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都會受到拖累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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