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論文

  現如今,中小企業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情況。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摘 要】 本文闡述了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分析了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提出解決中小型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第一,政府應該減輕我國中小型企業沉重的稅負;第二,企業應該合法利用社會資金;第三,提高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

  【關鍵詞】 中小企業;融資難;解決對策

  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一直以來是我國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棘手問題。中國的中小企業的總數,據2012年最新的統計為4200多萬戶,佔企業總數的99.8%,給中國創造了80%以上的就業,佔中國整個GDP構成的60%以上。但是說到拿銀行的貸款,則是一個非常小的數字,與之做出的貢獻具有相當大的反差。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問題

  1、經濟發展,資金需求量不斷加大

  自從2008年至2012年以來,各商業銀行,銀監會,人民銀行以及證監會等單位確實加強了對中小型企業的金融服務,就像在2011年中信貸規模減少很多的情況的下,還能夠保證中小企業的貸款餘額增量增速還略有增加,這很不容易。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的資金需求量也隨之增加。所以,中小型企業確實還面臨著融資困難。據調查,大概20%左右的中小企業處於停產半停產的狀態。

  2、微小企業貸款比大企業貸款更難

  微小企業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給銀行作為抵押,而大企業或者國有企業則是固定資產充足,取得銀行貸款比較簡單。微小企業資產不足,沒有足夠的流動資金購買相應的固定資產,一環扣一環,從而要取得需要有固定資產做抵押的銀行貸款難上加難。銀行貸款門檻高,條件苛刻,手續複雜,審批時間較長,而且貸款比例較低。這些問題讓微小企業止步於銀行大門之外。

  3、貸款難,到國有銀行貸款更難

  五大國有銀行,主要貸款給大企業,銀行的服務物件主要集中在“大企業、大集團、大行業”,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門檻很高,很少貸10萬以下的小額貸款。以後,小型和微型企業將成為國家政策扶持的重點,國家將對小型和微型企業著重從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研究出臺扶助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務等方面加大扶持。現如今,五大國有銀行對於微小型企業的服務流程和產品明顯不足。

  二、我國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國家外部環境因素

  1稅負過重。在我國,大大小小的賦稅以及各種各樣的收費,成為中小型企業發展的一大難題,中小型企業的稅賦負擔超過30%,很多達到50%。企業在一年的利潤中,扣除大大小小的賦稅和收費後,稅後淨利潤所剩無幾。最後甚至有可能是負利潤。這就導致了在下一年裡,無法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供給生產,因此,企業迫切需要融資。

  2融資渠道狹窄。我國缺少能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二板市場,資本市場的多元化層次尚未形成,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產權交易市場功能尚未發揮,風險投資發展滯後,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援。

  3融資方式有限。我國在鞏固和加強傳統融資方式和融資環境的同時,可以借鑑國際先進或大型企業所有的融資方式來進行創新,進而獲得更多的資金渠道。國外的發達國家也會面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外國因解決此問題而發展創新的融資方式,我國政府可以借鑑,取其精華,為我所用。成為解決我國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一大助力。

  2、自身原因

  1盲目投資。近幾年,我國投資業和股票市場迅速發展,大眾的儲蓄不再單一地存入銀行,紛紛投向市場。企業也不例外,不單單是中小企業,國有大企業也把資金投入市場。國有大企業把資金投入市場後,賺得高額的回報,從而中小企業紛紛效仿。但是有些中小企業沒有正確看待自身的資金能力,資金投入市場總是有去無回,使得企業內部的流動資金短缺。尤其是我國的房地產行業,部分能力不足的中小企業也把資金投入此行業,中小企業看重此行業的高額利潤,但是沒有看到其中巨大的風險。

  2自身管理缺陷。財務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與資金流動系統也不完善,沒有具有專業知識的人才進行操作,系統制度存在許多漏洞,容易出現管理與資金的問題,抗風險能力弱。從而銀行對於數額少、頻率高、風險大、時間性強的中小企業貸款存在“惜貸”、“懼貸”現象。

  三、解決融資難的措施

  面對長期以來的中小型企業融資的各種問題,我國政府需要出臺各項政策,為中小型企業的發展創造優越的環境。

  1、國家外部環境的改善

  1減負。政府應該解決我國中小型企業沉重地稅負。每次出現中小型企業融資問題,社會大眾首先想到的是銀行,銀行不給中小型企業貸款,才出現中小型企業融資問題。可是,在工商部門註冊的1000多萬戶的中小企業中,與銀行有信貸關係的只有10%,剩下的90%的企業與銀行根本沒有什麼信貸關係。所以,政府改善銀行服務,拓寬金融融資渠道,大概只對那與銀行存在信貸關係的10%的企業是有用的,其他的企業不涉及到他們的利益。所以,財政部門一定要減負,只有在稅收這方面減輕負擔,才能進一步解決全國所有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問題。

  2利用好社會資金。應該合法地利用社會資金,以改革的辦法來疏通這些資金。同時,要更正一些觀念,這些民間借貸的利率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高。國家應該發展民間借貸,使它陽光化,規範化。大銀行解決不了小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問題時,是可以發揮中小銀行的作用。其實民間借貸並沒有大眾想象的那麼不合法,比如像台州和溫州的民間借貸做得就很好,壞賬率就很低。民間借貸的資金來源大部分是合法的,運用大部分是適宜的,而且主要的物件是中小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大大得解決了很多中小型企業融資問題,當中小型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因為沒有抵押,左不批,右不批時,這時,中小型企業就會採取民間借貸,解決公司資金流動問題。所以,民間融資應該定義為:是正規金融的有效補充。當然,民間借貸的風險比銀行風險大,所以,我們應加以引導。

  3拓寬融資渠道――使用典當業資金:典當業的興起與發展。同時,隨著時代的不斷髮展,經濟的全球化,我們可以向各發達國家解決中小型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方案進行學習和創新。在眾多創新的融資方式中,其中典當的發展最為迅速。典當業作為現代金融業的鼻祖,在國外一直被稱為國民的“第二銀行”。在2013年的今天,典當成中小企業融資重要渠道。

  典當行融資與銀行信貸相比,有著優越性:第一、手續簡便,能快速地獲得資金;第二、當品的種類多樣化,靈活性強,借款用途不受限制。這兩點都十分適合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據報道,去年全年通過典當行進行短期融資的企業數量遠超以往,由此證明典當已經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我國典當業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問題,需要有相關制度、法規的管理,保證典當融資的合法性,同時要公開辦理程式,收費規定,使典當融資透明化,從而保證中小企業融資的安全性和維護自身利益。

  2、中型企業自身的改善與提高

  1正確投資。當然,存在多年的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問題,並不是只有政府的政策就可以解決的。中小型企業自身也應該進行改革。中小型企業本身具有很多自身經營的問題。比如,近幾年,一大批小企業轉向了投資,偏離了主業。小企業投資一般不向高新技術企業投資,而是向簡單的,像利潤高的房地產業投資,這就偏離了主業,對企業自身產生了危險。中小型企業可以拿出自己的精力,財力,物力,和儲備人才去做一些科技型的企業,做科技型的產品,這才是中國中小型企業發展的一種最終的前景。

  2加強自身管理。同時,中小型企業要加強自身的風險管理,銀行為什麼不給小企業貸款,是有原因的,有些中小企業風險是很大的。有些中小型企業雖然最後從銀行內得到貸款,但是最後依然破產,無法償還的例子也不少。這時銀行為了保證貸款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內能夠收回,從而不給小型企業貸款,反而選擇那些管理完善,預期在短時間內能夠償還貸款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只有加強了自身的風險管理,才能使用更多地融資渠道,包括銀行的資金。

  篇2

  試析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中小企業異軍突起,已成為支撐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重要力量。然而,在中小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卻遭遇了幾大難題,其中融資難成了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本文在探討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以及原因的基礎上,提出瞭解決問題的相關建議,旨在促進我國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的發展。

  關 鍵 詞: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信用評價體系

  目前,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無論是西方發達國家還是新興工業化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都很重視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德國,中小企業被稱為“重要經濟支柱”;而日本則稱“沒有中小企業的發展就沒有日本的繁榮”;美國更是把中小企業看做“美國經濟的脊樑”。中小企業在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中也佔有重要地位。該地區95%的企業為中小企業,僱用了80%的勞動力,佔國民生產總值的30%-60%和整個出口的35%。就我國而言,中小企業也尤為重要。目前,中小企業數已達4200多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

  據統計,中小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生產的商品佔社會銷售總額的60%,上繳的稅收佔全國50%以上,發明的專利佔全國的66%,提供了全國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和82%的新產品開發。可見,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是推動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國民經濟增長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然而,資金是企業發展的最核心要素之一,融資難問題一直是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老大難問題。目前,融資難與中小企業快速發展越來越不相適應,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因此,探討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並對症下藥,尋找出新的出路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

  在2008年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中,由於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人民幣持續升值、外部需求下降、國內巨集觀經濟結構調整、環境保護成本增加等多種因素的作用,相當一部分的中小企業都面臨資金鍊斷裂問題,最終導致了眾多中小企業紛紛倒閉,尤其是東南沿海的中小企業損失慘重,一度出現“中小企業倒閉潮”。至今,這種狀況仍然在延續。據2011年7月《深圳市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報告》顯示,約有75%的中小企業存在融資難問題,資金缺口約5700億元。據南方日報記者在2011年7月20日的調查結果看,東莞兩家企業倒閉的直接原因都是資金鍊條的斷裂。2011年7月下旬全國工商聯完成了對17省市中小企業的大調研,調研摸底的結果顯示,當前中小企業生存非常艱難,困難程度甚至超過了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初期。企業仍然處在外需還未真正恢復,銀根緊縮致使絕大部分中小企業資金鍊岌岌可危的境地。由此可見,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困難仍然在延續,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內源融資能力下降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融資方式總的來說有兩種:一是內源融資,二是外源融資。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以內源融資為主。內源融資既包括企業內部員工的自籌資金,也包括企業不斷將自己的收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由於企業在開辦初期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支援,所以大多數中小企業採用職工集資的方式籌集資金,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益的融資方式,是企業生存與發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手段。但由於中小企業的職工數量和盈利水平十分有限,又受原材料上漲、勞動力成本提高、人民幣升值等因素的影響,致使產品需求降低、經營成本上升、效益下滑,盈利能力受到了較大的影響,因而內部集資數額非常有限,只能作為融資的一小部分。有關資料表明,依靠內部留存收益積累資金的企業佔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26%。因此,企業的內源融資能力明不足並呈下降趨勢,也就是說,僅憑內源融資遠遠不能滿足高速發展壯大的中小企業的需求。

  二外源融資困難重重

  外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向企業之外的其它經濟主體籌集資金的方式。按照融資過程中資金運動是否經過銀行這一金融中介,我們把企業融資分為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兩種。直接融資包括髮行股票、企業債券等,間接融資包括向銀行借款等。

  在外源融資的直接融資方面,靠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困難重重。當前,我國資本市場還不是很完善,大部分中小企業還不能通過直接融資這一渠道獲得企業正常運轉所需的資金。在股權融資方面,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一直處於起步階段,企業發行股票上市融資有十分嚴格的限制條件,實際表現為主機板市場對中小企業設定了很高的門檻,一般中小企業與之無緣,創業板塊市場也不顧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的期盼,乍暖還寒。在債權融資方面,目前,我國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 的管理模式,這對中小企業的債權發行規模及額度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使得中小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權的方式直接融資。另外,受國家規定的企業債券利息徵收所得稅的影響,本來就規模小、信用風險大的中小企業,實際上連僅有的發行額度也難完成。

  在外源融資的間接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獲得的資金也非常有限。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大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互生關係非常明顯,導致大銀行不願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就必然會造成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結果。

  事實上,中小企業很難從國有商業銀行中獲取貸款。這對在國民經濟中佔據重要地位的中小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規模擴張非常不利,嚴重製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工信部部長李毅中在2009年6月6日的《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專題論壇上曾經提到:“今年頭三個月,全國信貸規模總量增加了4.8萬億元,其中中小企業貸款增加額度只佔不到5%”。據2011年7月全國工商聯的調研顯示,90%以上的受訪中小企業表示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微型企業的融資狀態更為窘迫。據有關資料顯示,中小企業能從銀行拿到2-3分利月息的貸款已經相當不易。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世界普遍存在的問題,而目前我國正處在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時期,因此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就表現得非常突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內部原因,又有企業外部原因,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中小企業自身信用觀念淡薄,銀行給予支援信心不足

  目前,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自身信用觀念淡薄,信用等級普遍偏低。其主要原因是中小企業規模小、自有資本少。一些中小企業完全是家族式管理,缺乏市場化經營機制和科學化決策機制,在市場發生變化和波動時,容易產生經營風險和決策失誤,造成企業倒閉的後果,致使銀行不敢向其發放貸款。另外,有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企業多開戶頭,多頭貸款,銀行和企業之間的資訊不對稱,銀行無法有效監督中小企業的資金使用情況。甚至有的中小企業還通過製造虛假交易合同、資產證明等手段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然後再以不規範的資產評估、破產、改制等手段逃避銀行債務,給銀行造成了巨大損失。例如北京某國有銀行,在與其有貸款關係的94戶中小企業中,近半的企業藉機逃廢銀行債務,總額高達94671萬元人民幣。這種情況是影響銀行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主要原因。

  二信用歧視,使國有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嚴重

  為了搞活企業,國家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要求銀行部門重點支援大企業,在確保大企業信貸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中小企業,這不僅造成了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而且導致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如在工商銀行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上,“經營實力”這一指標占15分,佔到了總評分的18.75%。而中小企業無論是資本總額還是資產總額都無法與大企業相比,可以說,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信用等級評定中處於不利地位,可以說,信用歧視是我國中小企業難以獲得貸款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致使銀行貸款的動力不足

  銀行在商業化經營和資產負債管理制度的約束下,為了貸款安全,要求貸款企業提供連帶擔保或財產抵押。從理論上說,有多種資產可作為貸款的抵押品,如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存貨、應收賬款等。但銀行偏好以房地產作為抵押,這是因為,一方面資產交易市場不夠發達,另一方面銀行缺乏對其他資產如存貨、應收賬款的定價能力。而中小企業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做抵押,大多不符合商業銀行的貸款條件。再如一些高新技術企業,像軟體企業,他們的淨資產大多偏低,所以在貸款時更是少有抵押資產,因此,我國中小企業通過抵押來獲得貸款是相當困難的。至於擔保,目前商業銀行規定只有信用等級A以上的企業才能提供擔保。根據2005年濟南市人民銀行對該城市3682戶中小企業信用評級的調查來看,級的只有62戶,佔1.7%;AA級的294戶,佔8%;A級的552戶,佔15%。在工商銀行評定的35萬戶中小企業中,信用等級在BBB以下的佔88.36%。也就是說,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都不符合A這個條件,無法互相擔保。而大企業又不願為中小企業擔保,即使願意,也會收取較高的擔保費用,這就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據調查,我國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被拒貸的比例為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被拒貸的比例為32.3%,合計總的被拒貸率為56.1%。

  四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範,對中小企業的支援力度不夠

  現在我國缺少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的初衷很好,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但目前已經與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其他新組建的一批區域性中小金融機構,本來以支援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事實是,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已與國有金融機構日趨相同,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甚至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不予支援。

  五中小企業融資立法保障的缺失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目前,我國對中小企業主要的法律支援是《中小企業促進法》,但該法的象徵性意義卻大於實際操作意義,如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創業板市場、三板市場等的政策規範上還不夠完善,還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的支援和保障,立法步伐仍然滯後。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較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較低,造成的不良後果就是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對策

  經濟學的常識告訴我們,對於任何企業來說,資金就好比血液,現金流則是企業的生命線。企業要想生存發展,就要解決好資金融通中的各種問題。

  一提高中小企業整體素質,樹立誠信觀念

  改革中小企業管理制度,樹立誠信觀念,建立現代經營管理機制,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一是要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摒棄家族式、作坊式管理模式,建立起產權明晰、責任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多渠道吸納各類人才特別是高階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提高管理和決策水平,有效避免經營風險。二是樹立品牌意識,提高企業競爭力。品牌不僅能給企業帶來財富,還能提高市場佔有率,擴大市場份額,使企業獲得投資者的信任,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時吸引投資者的資金,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三是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中小企業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財務制度,規範財務管理程式,使財務資料和資訊真實、可靠、透明,塑造守法經營、誠信履約的良好形象,按期還貸,做到無不良信貸記錄。中小企業只有通過自身的良好信譽才能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和信賴,才能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支援。實際上,在信用環境比較好的地區,那些效益好的中小企業已逐漸成為銀行支援的重點。浙江省的情況就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

  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全球經濟激烈競爭的今天,中小企業對於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尤為重要,為中小企業構建良好的法律法規體系關係著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的法律支援是《中小企業促進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但這些法律檔案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準和行為規範。我國中小企業大部分屬於非國有性質,而這些法律法規是按照所有制性質來制定的,尤其在金融信貸方面更是嚴重傾向國有大企業,這很不利於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建議國家根據中小企業改革發展的實際,以構築全方位法律體系為原則,儘快制定《中小企業擔保法》、《中小企業融資法》、《產業投資基金法》等法律,使中小企業的各種融資渠道都有法可依,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為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創造條件

  從某種意義上說,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企業信用不僅是一種資源,而且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企業信用的好壞對企業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是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途徑。

  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機制。對那些具有良好發展業績的中小企業,銀行要對其實行信用貸款機制,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援和金融服務。國外的很多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是不需要抵押的,但是完全可以控制風險、保證自身的收益,這些企業靠的就是良好的信用。

  ⒉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建設。中小企業自身應當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爭取得到銀行的支援,培養“誠信為本,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觀念,逐步建立起長期穩定的銀企關係。

  ⒊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大對中小企業信貸傾斜力度。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定標準向大企業傾斜,不利於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存在觀念上的歧視。因此,應取消那些歧視性的評價專案,以中小企業以往業績及未來發展為切入點,重新制定貸款信用評價標準。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政策的扶持,中小企業融資難除了銀行方面的原因外,還有一些原因是因為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因此,政府要充分認識到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援的重要性,採取積極措施,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⒈對中小企業實行稅收優惠。

  中小企業貸款具有成本高、風險大、盈利水平低的特點,因此,政府應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通過出臺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2008年1月1日起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就是扶持和鼓勵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它有利於中小企業的資金積累和成長。

  ⒉政府向中小企業發放補貼性貸款。

  借鑑發達國家的經驗,由政府出面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基金機構,由他們掌握貸款,並由中央銀行以較低的利率供放款銀行使用,以彌補其高風險和放款費用,這一政策在日本、韓國收到了明顯效果。

  ⒊建立健全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一直是制約其融資的關鍵,政府可以通過建立信用評審和授信制度,由政府、中介等機構出具公正的信用評價來解決中小企業信用難鑑定的問題。

  ⒋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支援。

  建立一個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一方面,可由政府出資成立非營利性質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作為扶持中小企業的一項長期政策,並將其制度化和法規化;另一方面,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互助信用擔保機構,完善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信貸擔保上的一些做法也非常值得我們借鑑。如日本官方設立有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和信貸擔保協會,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長期擔任國資委和工信部相關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的機械工業資訊中心主任劉功效說: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十二五”期間國家相關扶持政策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間國家會引導民間資本優先進入具有創新能力的中小企業,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中小企業。目前,國務院正在組織多個部門制定針對中小企業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預計將會在2012年下半年陸續推出。

  總之,隨著我國後工業化時期的到來,中小企業既臨著嚴峻的挑戰,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因此,借鑑世界各國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經驗,找出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癥結所在,是目前相關部門應做的工作。具體而言,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進一步調整法律法規,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巨集觀環境;加強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援,通過調整貸款政策,放寬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限制條件;中小企業也要充分樹立誠信觀念,提高自身素質和信用等級,與銀行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這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最終才會得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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