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導集體的倫理精道德神

  領導班子形成集體力量要綜合考量多個因素,這其中既有技術性的組織結構合理,也有科學有序的權利分配和執行的制度安排,還有起內在作用、在潛移默化中顯現力量的精神文化現象,其本質就是領導者個人的德性和由這種德性相互發生和影響而構成的整體倫理精神,並通過這種精神達到領導者個體與整體相統一、領導者個人之間共生共容、整體執行和諧有序的狀態。本文從建設和諧領導集體的角度,探討在現代社會條件下應該樹立什麼樣的倫理精神。

  一、倫理精神的內涵和價值作用

  倫理精神是一個哲學概念,從倫理學元點出發,元倫理學的根本問題是“應該”與“事實”、“應該如何”與“事實如何”的關係問題,元倫理學的最基本的概念是“應該”,所有倫理學的概念以後都是圍繞“應該”來展開的,由此形成了倫理學的概念系統。“應該”的上位詞是“善”,下位詞是“正當”,“價值”是這個概念系統的開端,然後是具體於價值的“善和正當”,這也就是道德上的善,所以倫理學精神的實質就是個體通過對道德的價值判斷,發自於內心對社會倫理秩序的自覺認同而注重對“善”的追求。薛桂波、倪前亮在《科學技術與辯證法》2006年第五期《科學精神與倫理精神》一文中對倫理精神做了非常好的闡釋,“按照中國文化的理解與詮釋,倫理精神是社會的人倫精神,強調的是整體的和諧與秩序,體現的是社會內在生活秩序的精神。……根據德國古典哲學家的考察,‘倫理精神是個體與共體相統一的精神,是一種實體精神,它具有自在自為的特性,因為它不僅在本身內包含著作為其成員的個體,而且保持其自身於那些個體的反思之中’。而道德精神則不同,它是個體對其自身具有確定性的精神。在道德精神的領域,‘精神得到了恢復和愉悅就精神是思想而且保持為思想而言,並且知道這種包含在自我意識中的存在即思想是完善的和獨立的本質。’因而道德精神強調的是個體對整體的自我確認,體現了個體的道德自我確證。”從內容上來講,倫理精神包含了道德精神,既具有道德理性,又具有實踐理性,具體而言,倫理精神指的是我們在涉及到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關係時,從“善”的追求出發,遵循理性的道德價值原則和規範,達到個人道德品質的自我完善和整體執行秩序有序性的有機統一。

  以“善”作為價值判斷的取向具有崇高的個人精神價值和社會實踐價值。從個人價值上講,它指導我們在自身行為的選擇和評價他人行為時具有價值目標的一致性,解決了行為動機與效果不一致的矛盾,驅使我們每一個人向善、行善,從而實現道德品質的完善與提升,昇華內在精神品質,達到自身的和諧,不斷接近聖人的至善境界。從社會價值上來講,依據倫理精神的概念而行動,個人具有自覺追求社會體系和諧有序的自覺意識,能夠以最理性的方式安頓自己和調節秩序,解決了個人的非理性衝動和社會約束的矛盾,達到了個體與整體、個人與社會的一致,實現了整體和社會的安定和諧。

  二、對領導集體構建的倫理精神反思

  儘管東西方文化對倫理精神的詮釋遵循不同的思維路徑,但是對倫理精神的本質理解卻是高度一致的,即倫理精神是個體與整體相統一的共體精神。以儒家文化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傳統文化從整體、大局、集體、民族、國家等大的組織概念出發,強調整體利益至上,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強調個人對國家和民族的貢獻,然後是國家、集體對個人需要的滿足,在先予後取中達到兩者之間的平衡和統一,由此而衍生出了“先公後私”、“大公無私”的政治倫理規範,“重義輕利”、把講“義”與“利”作為判斷是君子還是小人的標準,形成了“義利對立”的經濟倫理觀,推崇“和為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推己及人的人際倫理觀等。而西方從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出發,在個人與組織的關係上,強調的是個人價值的實現,個人的自我需要和滿足,鼓勵和提倡個人奮鬥,個人對金錢和權利的追求,在先取後予中達到兩者之間的統一,因而衍生出了充分尊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政治倫理觀,“時間就是金錢”、敢於言利並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經濟倫理觀,公正與平等的社會觀,敢於思考、勇於突破的創新精神等。這兩種不同的倫理規範究竟哪一個真正體現出了倫理精神,更能夠促進社會經濟和事業的發展,我們不好做出單一的判斷,從表面上看來,中國傳統文化好像更容易創造和諧,西方文化更容易創造效率,因此有必要在處理個人與整體的關係上對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做一個反思,才有利於豐富和發展我們中華民族倫理精神的內涵,彌合民族文化和精神的不足。

  中國傳統的倫理精神是以儒家思想為主要內容的儒家倫理精神,這種倫理精神是自然經濟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產物,在處理人與人之間、個人與組織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上具有人倫親緣、人倫和諧、人倫等級等特徵。

  1、重愛講情

  “仁愛”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基本的倫理規範,崇尚“仁愛”原則,主張“仁者愛人”,並且把“仁”與“禮”結合在一起。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強調“推己及人”,關愛他人。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在論述什麼是“仁”時,孔子曰“克己復禮為仁”,“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意思是對父母盡孝、對兄弟講愛是“仁”的根本。孟子也強調:“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荀子則強調“仁者自愛。”與儒家愛有差等不同的是,墨子提出了“愛無差等”、“兼相愛,交相利”的思想。如何為仁?孔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朱熹對孔子的為仁作了進一步的解讀:“仁者心之德,非在外也。放而不求,故有以為遠者;反而求之,則即此而在矣,夫豈遠哉?”他們從心即主觀願望、個人需要出發來講仁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偏狹性。

  儒家重愛講情的倫理價值取向的基本面是積極的。幾千年來,國人相互之間與人為善,推己及人,建立了友善互助的人際關係;中華各民族始終互相交融,和衷共濟,形成了團結和睦的大家庭,這也是中華文明得以延續的文化基因。在組織中,講情重愛的倫理價值取向,要求寬容人,諒解人,融洽了集體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形成了團結和睦的工作氛圍,穩定了組織結構。但是儒家所提倡的先愛自己的雙親、再兄弟、然後是普通的民眾和世界萬物的“愛有差等”的思想以及“仁存吾心”、“我欲仁,斯仁至矣”價值判斷標準,模糊了倫理精神的理性價值,混淆了道德價值標準,引起了道德判斷的混亂。特別是過分強調講感情,淡化了原則是非,輕視了制度法律的作用,所以在孔子哪裡,在回答如何為“仁”時,他本身也出現了邏輯上的混亂。孔子在和一個叫葉公的人討論什麼是“直”時,葉公問他:“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這是“直”嗎?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父親犯了偷羊的錯誤,兒子應該隱瞞事實而不應該去舉證他,很顯然,這是混淆了是非觀念。這與我們現代社會既講愛人、講同情和關心,又講原則、講法理是不相容的。直到現在,在組織行為中還可以見到那些講原則的人私下受到指責和排斥,而拋棄原則講哥們義氣的人卻大行其道,很吃得開,被認為是很有本事的人;在社會生活中認為揭發違法犯罪是不講道義,檢舉人或者做證人往往被人誤解,認為這樣的人不可交,不可信,不可用,這些觀念和現象對我們建立法治文明的現代社會有很大的負面作用。

  2、重和息爭

  “和”是中國傳統倫理精神的核心內容,也是儒家所追求的理想社會的道德目標。孔子提出的“中庸之道”其本質就是“和”,在人生修養上主張的“執兩用中”、“致中和”的思想,強調的也是事物的度與和諧。其弟子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認為治國處事、內外交往,應該以“和”為標準,這就更加鮮明地肯定了“和”的價值。孟子提倡“人和”至上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認為“人和”是取得成功的首要因素。荀子提出“群居和一”說,認為人只有生活在一起,才能團結一心,形成力量。墨子主張“兼愛”、“尚同”,他把人們“能相和合”作為求得社會安定的原則。墨子認為,和合是處理人與社會關係的根本原理,指出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在於父子兄弟結怨仇,存有離散之心,所以“內之父子兄弟結怨仇,而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只有“和合”才能使家庭、社會群體凝聚在一起。

  正是從“和”的理想道德目標出發,中國傳統倫理講究處事待人謙敬禮讓,不要鬧矛盾,爭短長。“恭敬之心,禮義也。”孔子曰:“不學禮,無以立”,還強調要克己復禮。君子無爭,是孔孟的一貫思想。“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意思是君子矜持、自重而與人無爭,合群而不結黨。史書記述了孔子關於何謂君子之爭:“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譯成現代漢語大意是:孔子說:“君子對什麼事情都不爭。如果說有所爭,那一定是射箭比賽吧!雙方互相作揖,謙讓,然後登場;射完箭走下來飲酒,這種爭是君子之爭。”顯然,孔子把“無所爭”作為君子的道德標準之一,也是針對如何處理人際關係而言。莊、老從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出發,提出了“無為”的概念,引申論述做人要“怡養性情”、“清心寡慾”,達到“無為至極”的境界。莊子在《南華經》中《繕性》篇中寫到:“古之治道者,以恬養知……知與恬交相養,而合理出其性。”老子認為,人與人之間應該應該“無慾”、“無為”、“無爭”,彼此和諧相處,寬大為懷,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這更是消極遁世、迴避矛盾的人生價值觀。

  重和息爭的倫理精神,固然有利於培養國人的善良本性,形成和諧的人際關係,保證組織團結和社會的安定有序,但是容易造成“和稀泥”的態度,否認現實生活中的矛盾和事物的複雜性,不利於組織討論問題時相互之間展開充分的討論和爭論,求得對事物真理性的認識,因而造成組織缺乏活力和創造性,形成“不敢為天下先”的保守心裡和明哲保身的人生態度,導致整個社會的死板和僵化。

  3、節忠尚從

  中國傳統倫理崇尚“忠義”、附從,這種思想文化產生於封建社會等級森嚴的制度並且為維護這種制度服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強調的是臣子、百姓對君王的絕對服從。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是以小農經濟為主體的經濟結構,以家庭或者再擴大一點以家族作為主要的經濟生產單位,人們交往狹窄,非常重視血親、姻親關係的作用,人的知識和生活的本領主要依靠上輩人的教育和傳授,因而這種生活方式反映到人倫關係和政治制度中就形成了宗法制度和家國同構、君權至上的封建專制和官僚體制,使得社會形成了寶塔式的等級制結構。在宗法制度下,最基本的人倫關係是父子、君臣、夫妻、兄弟、朋友等五倫關係。孔孟從“仁愛”原則出發論及了五倫關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荀子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夫是謂大本。”自從漢代確立儒家思想的統治階級意識形態地位,這種節忠尚從的思想不斷得到強化。系統闡述等級倫理的漢代大儒董仲舒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於陰陽之道。均為陽,臣為陰;夫為陽,妻為陰。陰道無所獨行”,從而確立了君權、父權、夫權的絕對地位,於是形成了以“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為核心精神的等級倫理精神。董仲舒還說:“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進而將“三綱”神學化。宋明理學家又提出“君尊臣卑”的觀點,並說:“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進一步將等級倫理理學化。在這種倫理精神支配下,封建宗法制和等級制固化了人們的地位,強調臣對君、子對父、妻對夫的絕對服從,由此衍生出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宗教式的大眾教義,對女子強調“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凡是忠於君、忠於父、忠於夫、朋友互忠的就是講“義”,就是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