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幼兒園安全責任書

  幼兒園工作人員應經常學習法律知識、衛生常識,提高認識,加強責任心,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孩子們的人生安全,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參閱。

  第1篇:幼兒園安全責任書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二、加強園舍和裝置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定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衛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脫皮,防止漏電、觸電。

  三、要加強食品衛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衛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件。

  四、要加強接送車輛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小學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後上、下車。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戶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小學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樟塘小學校長簽字:

  幼兒園園長簽字:

  20XX-2-26

  第2篇:幼兒園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責任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一、對幼兒家長的要求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絡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衛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必須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說明服藥情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脫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絡。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責任。

  二、對教師的要求: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情況和午睡情況,注意就餐衛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教師簽字: 家長簽字:

  陽光幼兒園 年 月

  第3篇:幼兒園安全責任書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中心幼兒園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與村、校幼師簽訂20xx年度安全責任書。

  1、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園、離園,嚴格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戶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臺欄杆,以免跌傷、  5、不讓幼兒單獨到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去。

  6、隨時檢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損壞及時修好。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床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

  10、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1、戶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要見面,不得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衛生保健工作,使各項工作達標。

  14、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年內評優樹先資格,並給予相應處分。

  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幼兒園教師簽名 巨峰中心幼兒園章 20XX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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