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責任書範文

  無論是工作還是學習,對於學生和員工來說安全是最重要的,企業或者學校在提供場所給這些人的同時,也要保證他們的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酒店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安全責任書一

  為規範酒店安全管理工作,明確酒店員工的責任與義務,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嚴格遵守來訪登記制度。到酒店入住的人員,服務員需嚴格遵守來訪登記制度。因服務員不登記而放來訪人員進入房間而造成凶殺、盜竊、放火等其他事件,一切責任及後果由當值服務員負責。

  二、嚴格遵守退房檢查制度。凡客人退房,當值服務員必須檢查該房間。否則,若因沒及時查房,而使客人退房離開酒店,事後發現房間裝置、物品有損壞、遺失,客房外賣物品沒能登記,沒能發現煙火隱患及其他異常情況所引起的後果,由當值服務員負責並賠償。

  三、嚴格遵守巡樓檢查制度。樓層服務員至少每隔1小時巡查責任區域一次。檢查五項內容分別為:1、樓層是否有閒雜人員;2、是否有煙火隱患、消防器材是否正常;3、門、窗是否已上鎖或關閉;4、房內是否有異常聲響及其他情況;5、裝置、設施是否損壞。特別留意客房內是否有異常聲響,勸導閒雜人員離開樓層,裝置損壞立即報修。如有煙火隱患及時處理。若因服務員不能遵守巡樓檢查制度而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當遇到行凶、搶劫事件,團體鬥毆事件,發現可疑物品或事件等,立刻通知酒店相關負責人員。若因通知不及時造成事態擴大,則負主要責任,並按規定處罰。

  五、責任區域發生火警,應立即報告酒店相關人員,並向上級彙報,控制現場,保證向外準確聯絡。若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火情擴大,則對此次火災負主要的責任。

  六、嚴格遵守情況彙報制度。在客房所屬範圍內涉及與治安消防有關的一切事件的苗頭、傾向,必須及時瞭解,以書面的形式記錄好所發生的時間、事件經過,及時向酒店管理公司彙報。若因彙報不及時,造成事態發展、擴大,則由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七、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當班時認真填好各項內容,簽上自己的姓名,交接時,以書面內容為準。若因交班不清,造成事故由交班的員工負責。帶班領班負20%責任。

  八、pa部員工應嚴格遵守崗位職責,按工作流程開展工作,保證公共區域的衛生,所負責的區域無油跡、汙跡,玻璃門完好,垃圾筒內無過量垃圾、無危險品及明火存在,若因工作不細緻而出現事故,pa部員工承擔50%責任,領班承擔40%責任,若屬交接不清原因,則雙方均負。

  九、嚴格遵守酒店各項操作流程,若違章操作而造成傷亡,一切責任自負,若造成酒店財產損失,則造價賠償。

  十、餐廳及廚房員工下班必須關閉所有水電,開水器,煤氣開關,如果因此造成各種事故,或者酒店財產損失,一切後果由部門當班人員負責管理人員負50%責任,員工40%。餐廳廚師長對酒店所有食品衛生付全部責任,採購員對所有食品採購出現事故付全部責任。

  十一、確保所轄責任區域設施、裝置的安全,嚴防被盜,若因監護不力造成物品流失,則照價賠償;部門第一負責人負40%責任。

  十二、各部門應按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本部門員工,若因督導不嚴,管理不到位,發生有關責任事故,部門第一負責人負50%責任。

  十三、部門負責人、領班應在班前會上強調本班的工作任務、安全注意事項。若因工作安排不當,工作失誤,出現責任事故,則部門負責人負50%責任,領班負40%責任。

  十四、員工若因維護酒店利益、名譽而身體受到傷害,則按國家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若因非公傷致傷、殘、死亡,一切責任自負,與酒店無關。

  十六、工程部對不能正常運轉或運轉異常的裝置應立即停機,及時維修。否則,出現安全事故 責任自負。

  十七、保安部遵守外圍巡查及停車指揮規定,保持停車場時刻有人巡視,做好車輛登記及指揮工作,若發生因巡查力度不夠導致刮車或重大事件,部門負責人負40%責任,當班人負40%責任。

  十八、總經理為酒店的防火及安全責任人,酒店出現消防及安全責任事故,負主要責任。

  十九、當班值班經理須在當值期間對各部門安全責任區域進行巡視,檢查,記錄,如無檢查,巡視造成安全事故,對當次事故負40%責任。

  二十 、若一年內本部門無責任事故發生,年終考評給與部門獎勵。

  二十一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二十二 、本責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為確保酒店經營管理安全,提高各級人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簽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 總經理是酒店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其他人員根據分工不同分別是各自分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承擔因工作失誤導致事故的領導責任對當次事故負10%責任。。

  2. 在消防工作中要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本部門的火災預防工作。

  3. 定期組織本部門範圍的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4. 組織本部門員工加強學習安全防火業務理論知識,瞭解並掌握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5. 組織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貫徹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規定。

  6. 一旦發生火災、安全事故,要積極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確保消防萬無一失。

  7. 部門負責人必須與下屬員工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做到制度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酒店的消防、治安和財產安全;若因部門負責人未於下屬簽訂責任書而發生事故的,部門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8. 各級之間簽定的消防安全責任書必須明確劃分責任區域和責任人,並統一將消防器材放置在固定的地點,做到定期檢查、學會使用。

  9. 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及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肇事人或肇事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10.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

  11. 酒店保安部門負責人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訂酒店長、短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若因沒制訂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12.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酒店  負責人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加強酒店內部人員、設施和場所的管理,確實做好“六防一確保”安全工作,防火、防盜、防毒、防疫、防交通意外、防人身傷害、確保設施裝置運作正常,防止發生違法犯罪活動和災害性事故,保證酒店內部正常經營、工作和服務秩序,保證酒店賓客和員工安全,保證酒店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中央有關檔案精神和地方政府、機關的要求,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辦公室與xx店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領導責任與主要工作目標:

  1、實行門店店總責任制。門店店總是門店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堅持“生產經營和安全管理兩手抓”的方針,把所轄範圍內的安全防範和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工作目標。

  2、建立門店安全工作臺賬。做好門店平時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考核和記錄的同時,督導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檢查力度,完善各部門檢查、考核和記錄等臺帳的建立。

  3、建立門店各部門事故應急處理程式。配合集團辦公室全面落實門店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充實和完善門店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程式,建立相應的火災、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理程式並落實培訓。

  4、推行班組、崗位安全責任制。充分發揮班組負責人的作用,強化內部管理,與班組、崗位簽訂安全保衛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保證各項工作措施層層落實。

  5、充分發揮門店辦公室及集團辦公室的組織作用,正確處理和認真疏導各種矛盾糾紛,避免矛盾激化引發案件。民事糾紛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5%以上。

  6、加強門店的安全檢查與管理,明確安全工作重點,保證各類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到位、消防設施完好可用,服務設施運作正常,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整改,爭取全年門店內無刑事案件,無員工違法犯罪,無火災事故,無責任事故。

  7、加強門店全體員工的管理,人員進出必須上報集團辦公室,同時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確保他們無違法犯罪情況發生。

  8、加強門店全體員工的安全技能培訓,使全體員工都掌握必備的安全防範知識和消防安全知識,熟悉各類應急程式,確保發生問題時能正確處置。

  9、配合集團積極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範活動,認真完成集團佈置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門店平安祥和。

  10、根據門店特點,注意對員工的培訓,提高員工警惕性,在工作中密切注意來店人員情況,防止盜竊案件的發生,同時加強停車場的管理,杜絕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及門店各項安全制度,確保門店財產及員工生命的安全。

  1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把好食品驗貨、製作和儲存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12、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防止交通和人生傷害。

  二、獎懲措施及其他

  1、門店的安全保衛工作作為集團年終總結評比優秀班組、優秀員工條件之一。

  2、集團將門店負責人抓安全保衛工作的能力、實績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3、集團組織經常性檢查,監督本責任書的執行落實情況,並通報檢查情況。

  4、發生案件、火災或安全責任事故的,追究門店責任人管理責任,扣除當月工資的10%-100%,如全年發生案件、火災或安全責任事故超過3起,則扣除年終獎勵;並視情節嚴重,給必要的黨紀、店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發生因設施裝置問題影響正常經營事故的,追究門店責任人管理責任,扣除當月工資的10%-100%,如全年發生設施裝置問題影響正常經營事故超過2起含2起,扣除當年年終獎勵。

  ××集團  安全責任人

  董事長籤  籤

  日期:  日期:

  酒店安全責任書三

  為認真貫徹執行酒店總辦對安全工作“預防為主、保證安全、優質服務”的指導方針,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管理條例》《市旅店業治安管理責任書》,增強酒店各部門的安全意識,確保責任制落到實處,保證酒店各部門順利完成對客人的服務,酒店特與各崗位負責人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章 總則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緊緊圍繞酒店總辦的總體安全工作目標、規劃來開展,確保各項工作能順利完成。酒店總辦在業務上實施領導,各崗位負責人就具體的工作實施領導、組織、管理。

  二、事件故等級區分:

  1、一般事件故: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內的且影響酒店正常運作的;因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客人對酒店重大投訴的旅遊局投訴;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洩漏酒店機密的損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內的;

  2、較大事件故: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且影響較壞的;因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客人或員工輕傷,給酒店造成較大影響的;出現個體政治性事件,造成較大影響的;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洩漏酒店機密的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3、重大事件故:發生較大治安、刑事案件,給酒店造成較壞影響的;因主管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客人或員工重傷給酒店較壞影響的;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3000--8000元之間的;出現一般政治性事件,造成很大影響的;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洩漏酒店機密的損失在3000--8000元之間的;

  4、特大事件故: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主要責任在部門並給酒店造成極壞影響的;發生客人或員工群體性事件,負責人報告處理不及時或措施不得力給酒店聲譽造成極壞影響和損失的;因部門負責人監督管理不力,出現客人或員工死亡給酒店造成極壞影響的;發生火災造成的損失在8000元以上的;出現嚴重政治性事件,造成極大影響的;酒店物品損壞、丟失洩漏酒店機密造成損失在8000元以上的;

  第二章 權力和義務

  一、 酒店的權力和義務

  一權力

  1、對各部門的安全設施裝置的配備和安全的工作指導、檢查、考核,並提出獎懲建議或意見。

  2、對各部門、崗位的安全設施裝置的管理和員工安全培訓實施業務上的指導。

  3、有權安排酒店各部門人員,組建義務消防隊,應付各種險情。

  二義務

  1、制定、完善酒店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劃、管理制度等。

  2、要加大對各部門安全員的培養力度,在全年安全員和部門負責人進行四次以上的培訓或輪訓。

  4、積極保持同各級部門、消防部門的互動,按照三級防火責任制對各部門進行安全突擊檢查。

  二、部門的權力和義務:

  一權力

  1、有權根據部門安全情況和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規章制度結合本部門的工作特點、需要等,進一步建立、健全或細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有權對酒店提出增加安全培訓的次數要在保安部能夠有時間安排的情況下。

  二義務

  1、嚴格遵守《酒店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巡視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重點目標有人管、重要崗位重點管的管理責任機制。

  3、每月至少定期召開二次安全工作會議,講評安全工作情況,並專題分析研究部門安全工作形勢,制定安全防範措施。

  4、要定期、不定期,集中和分批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安全常識,熟悉酒店有關規定和要求營業部門落實好收市前的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5、積極發動部門員工參加酒店的義務消防。

  6、妥善處理部門區域內所遇到的各種糾紛,對突發的惡性事件,要快速上報或報警,沉著冷靜,積極處置,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7、堅決落實酒店總辦根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及時處理並回復酒店總辦。如因酒店安全設施裝置固有因素,要通報到總辦備案。

  8、加大對酒店員工的崗位培訓力度,將酒店的所倡導的“安全第一、服務至上”的觀念深深映入酒店員工腦海中。

  9、嚴格八小時以外的人員管理,組織好員工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要堅決杜絕員工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其它非法活動。

  第三章 獎懲辦法

  一、獎勵

  1、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安全保衛人員或其它員工,由酒店總經辦酌情獎勵。

  2、對突發性事件挺身而出、處理得當、而致使事態得到控制和圓滿解決的,由酒店總經辦對有關人員酌情獎勵。

  3、對在酒店年終組織的安全評比活動中,全年無安全事故的部門,將由酒店總經辦酌情獎勵

  二、處罰

  1、部門發生事件、事故、案件的,按事故等級,責任區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等級。

  1凡部門負責人因對安全工作不重視、責任心差、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和措施不力而發生一般事件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酒店處分種類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後警告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

  2發生較大事件故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照酒店處分種類書面警告、書面警告、最後警告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

  3發生重大事件故的,給予部門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免職的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酒店保留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4發生特大事件故的給予部門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開除的處罰並賠償酒店相關損失,酒店保留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2、部門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檢查督促不到位而出現有損酒店形象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直接領導及負責安全保衛工作領導的責任。

  3、對部門區域內的不安全隱患發現不及時或發現了而不及時採取措施,導致發生事故或不良事件,對直接責任人將視責任等級給予最後警告處罰。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據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照價賠償。

  4、對突發性事件處理不當、有意迴避、臨陣脫逃而致使事態擴大,對責任人員將視責任等級最後警告處罰,後果嚴重、影響極壞的給予通報批評、下浮工資、直到開除。

  5、安全保衛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出現脫崗、誤崗、睡崗、私自換崗或衣著不整、形象不好、抽菸插包、態度生硬,對八小時之外參與賭博和其它非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對責任人員將視情況給予口頭、書面、最後警告,影響特別嚴重的直至開除。

  第四章 附則

  1、本責任書經酒店總經辦與部門負責人籤起生效,時間從 XX年 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酒店總經辦與部門負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更改本責任書內容,必須經酒店總經辦研究討論。嚴禁單方面修改條款。

  總經辦籤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部門負責人籤: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安全責任書四

  為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酒店生產經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

  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聘 -------- 為 聚仙樓大酒店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與張家口聚仙樓工貿集團公司總經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一、嚴格遵守和貫徹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到依法進行安全生產。

  二、安全生產工作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確保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工作,貫徹落實賓館安全生產製度,制訂並組織實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細則,同時督促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生產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

  四、堅決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定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部門必須設立安全生產檢查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並做好記錄,每月將安全檢查記錄上報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積極配合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加強本部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務必使員工樹立起“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的思想,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七、提高本部門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八、教育引導本部門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多提有助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九、發生人身、裝置事故必須按規定的處理原則和程式進行處理。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十、安全生產工作按《聚仙樓大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聚仙樓大酒店員工手冊》予以獎懲。

  十一、通過以上安全管理,堅決杜絕本部門火警、火災事故和人員傷亡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尤其要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減少人身事故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總經理與本部門各執一份,公司綜合辦存檔一份。

  酒店安全責任書五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訓機構健康快樂的學習,本機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及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本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具體協議如下:

  一.學生上,下課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家長將學生送到機構後必須交其代課教師,課程結束後經教師同意方可離校。如沒有家長接送,學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機構概不負責。

  二.學生上課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教師的指導下開展各項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擅自行動,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本機構概不負責。

  三.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若需要學習用品,一律由教師統一採購,禁止擅自行動。如沒經教師許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機構概不負責任。

  四.學生上課期間,需自覺愛護公物,如故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以及因損壞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課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回家,必須向代課教師請假並出示請假條,經教師籤允許後方可離校。如未經教師籤允許,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附: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學生就讀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