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全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活動,進一步促進各建築施工工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治理和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切實解決建築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防範和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全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工作的開展,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全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領導小組:
組長:×××黨組書記、常務副局長
副組長:×××黨組成員李懷清副局長
成員:×××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長
×××建築業管理股長
×××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副站長
×××建築業管理股工作人員
×××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質量安全監督站,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本次監督執法檢查工作。
三、檢查範圍
全縣在建公共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住宅工程,及各類保障性住房。
四、檢查內容:
一各方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工程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等的安全法規、標準規範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貫徹落實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檔案情況,
三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審查情況。
四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建築結構及抗震設防的勘察設計、質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
五、工作要求
1、認真開展好本次檢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貫徹好落實好。
2、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並限期整改,對措施不力,違規操作的堅決給予嚴格處理。
3、檢查工作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部位。要把此次活動與“安全生產年”的部署要求相結合,建立完善體系。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夯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基礎。
六、時間安排
從5月20日開始至6月20日結束,分二個階段實施。
一檢查實施階段2011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督促整改階段201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