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住建部規定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均不低於5%、不高於12%。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具體的繳納比例與繳納基數如下:

  1、繳納比例。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的規定,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即是說,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頂。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中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這就是說,單位為個人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將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積金繳存額為職工與企業各交工資總額的7%,如果有補充公積金,比例為工資總額的8%。兩項相加,單向繳存的最高額度為15%。如果12%以內的部分可以免徵個稅,那麼超過的3%部分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稽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2、繳納基數。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這裡只是原則上不能超過,說明還是可以超過的。對於超過部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的,應將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具體情形有: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