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場地佈置介紹

  足球運動被譽為世界第一運動,那麼足球比賽的場地是如何佈置的呢,場地的佈置對足球比賽有什麼影響?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足球比賽場地佈置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足球比賽場地佈置

  球場

  1、 球場面積必須符合規則的規定。國際足聯曾規定世界盃決賽階段比賽場地為長105米、寬68米。國內基層比賽的場地可因地制宜,但在任何情況下,邊線的長度必須長於球門線的長度,場內各區域的面積不得變更。

  2、 球場地面必須平坦,硬度合適,以不傷害運動員和不影響球的正常執行為原則。國際足聯世界盃賽組織委員會曾指令世界盃足球賽不得在人造草皮球場上進行。

  界線

  1、球場各線須與地面平齊,不得做成V型凹槽或高出地面的凸線。線的顏色須清晰。土地球場最好用白灰粉或灰漿畫線,天然草皮球場宜用熟石灰粉畫線,不要用生石灰粉或灰漿澆畫。為了防止雨水沖刷,亦可用白色塗料畫線,但不得用木條、磚石或碎瓦等物填平的溝槽作界線。

  2、場地各線的寬度不超過12釐米一般以12釐米為宜。邊線與球門線的寬度應包括在場地面積之內,其他各線寬度亦應包括在該區域面積之內。球門區和罰球區的丈量,都應從球門柱內側和球門線外沿量起。球門線的寬度必須與球門柱的寬度相等。

  邊線與球門線

  1、邊線與球門線劃定的足球場是足球比賽時隊員的基本活動區域。比賽開始後,未經裁判員許可,隊員及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場。

  2、當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邊線或球門外的球門線時,即為球出界而成死球,分別以擲界外球、踢球門球或角球恢復比賽。

  3、球門間的球門線是判斷球是否進門的標準線,只有當球的整體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內的這條線時方可算球進門。

  4、執行罰球點球時,防守方守門員應站在球門間的球門線上。

  5、在對方罰球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如果球距球門間的球門線不足9.15米,則允許防守方隊員站在球門線上。

  中線

  1、中線把全場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場,中線的寬度應包括在每個半場的面積之內。

  2、開球時,雙方隊員必須站在本方半場內且守方隊員不得進入中圈。當裁判員鳴哨後,球被踢並向前移動並超過一週時,比賽方為開始,這時雙方隊員可進入對方半場。

  3、 隊員在本方半場無越位犯規。

  球門區

  1、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一點踢球門球及本方的任意球。

  2、當球在球門區內時,裁判員令比賽停止,若以墜球恢復比賽時,應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墜球。

  3、凡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離犯規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等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禁區

  1、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可以用手觸球。

  2、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違犯規則第十二章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十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時,都應判罰球點球。

  3、踢球門球或在本方罰球區內踢任意球時:

  1對方應退出罰球區。

  2必須把球直接踢出罰球區,比賽才能恢復。

  4、罰球點球時,此時隊員方可進入罰球區。

  角球弧

  踢角球時,球必須放定在角球弧內。

  罰球點

  罰球點球時,球必須放定在罰球點上。因大雨沖刷,罰球點模糊不清時,由裁判員確定罰球點的位置。 準確位置:在球門線中垂線上,距離11米12碼。

  開球點

  中線的中點俗稱開球點。開球時,球必須放定在該點上。

  中圈

  開球時,守方隊員須站在中圈以外的本方半場內。這同踢任意球時,守方隊員須站在至少距球9.15米處的意義相同,其作用是保證攻方隊員踢球時不受對方阻礙。

  罰球弧

  罰球點球時,此時隊員方可進入罰球弧。

  角旗

  1、角旗是場地四周的標誌,應垂直豎於邊線與球門線外沿的交點處。

  2、角旗杆的高度杆頂至地面不得低於1.50米,杆的頂端應為平頂,以防刺傷隊員。角旗顏色應與助理裁判員用旗和場地顏色有明顯區別,晚間比賽使用燈光時,可用白色角旗。角旗可用布或綢料製成,規格一般為30釐米×40釐米。

  中線旗

  在中線兩端距邊線外至少1米處,可各豎立一面與角旗大小相同的中線旗,作為中線的標誌。它對判斷越位有益。

  球門

  比賽場地的球門應是固定的,門柱及橫樑的寬度與厚度均應相同。球門顏色必須是白色。準確規格為:球門7.32米×2.44米。

  球門網

  1、球門網的作用是幫助裁判員看清球是否進入球門,因此球門網只能掛在球門後面,牢固地附加在球門橫樑、立柱上,下端釘在地上,不得使球穿過。掛鉤不得釘在門柱側面或橫樑的下沿。

  2、球門網應適當撐起,使守門員有充分活動的空間,並在球進網後不致彈出。一般較多采用從球門後面用繩將網拉起的方法。

  場地四周

  1、按照比賽組織機構的要求,可在球門線的外面一般距角旗2米、球六區線與球門線的交點3.5米、球門柱6米畫一條攝影人員限制線,攝影人員應在這條線的後面。如有廣告牌的後面。

  2、第四官員的席位設在場外靠近中線的延長線處;替補員的席位設在距第四官員席位兩側各10米左右並與之相齊處。各隊的教練員、替補員及工作人員應在替補席上。替補席的席位數按照比賽組織機構的要求確定,目前我國確定為14個席位。

  3、技術區域。技術區域一詞在《足球競賽規則》第三章中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的第二條已經提及,區域內有為球隊的技術人員和替補隊員提供的座位。

  技術區域可以根據場地情況做大小和位置上的調整。以下是對技術區域設定的一般性指導:

  1技術區域是從替補席兩側向外1米、距邊線1米以內的區域。

  2建議用標記線明確該區域。

  3技術區域內的人數由競賽規程規定。

  4根據競賽規程,技術區域內的人員應在比賽開始前確認。

  5每次只允許一人在技術區域內進行戰術指揮,指揮結束後應立即退回替補席。

  6教練員和其他官員必須在限定的技術區域內,除非遇到特殊情況,例如理療師或隊醫在得到裁判員的允許進場察看受傷隊員時。

  7技術區域內的教練員和其他人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檢查場地

  裁判員應認真檢查比賽場地。比賽開始前和中場休息時,對於模糊不清的界線尤其是球門附近的界線要令有關人員重新畫出。如因雨雪致使場地泥濘、界線不清時,可在場地四周的規定位置插上10面小旗,小旗距界線均為1米,小旗的規格與角旗相同,以有助於裁判員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