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英鎊讀書筆記

  百萬英鎊告訴我們做事要勤勤懇懇。除此,還需要做哪些筆記呢?來看看小編精心為你整理,希望你有所收穫。

  篇一

  這本書是美國的馬克·吐溫經典之作。書中講述了一個礦山經紀人的辦事員因開遊艇開的太遠,迷失方向,被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救起,並以作為水手來作為路費。抵達倫敦後,他仍舊身無分文。這時,一位年長的紳士,把它叫去,並給他了一封信,便叫他走了。他來到一個小飯店,開啟信,他被信裡的東西幾乎嚇暈了!裡面有一張一百萬元英鎊的鈔票!就這樣,一夜間,他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在倫敦,誰都知道他。在一次晚宴上,他愛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漢姆英國姑娘並和她結了婚,事後他才知道,那位給他錢的老紳士就是波霞的義父。在他和波霞的結婚典禮上,老紳士把那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作為禮物送給了他,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這本書諷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錢對人的誘惑,認為金錢是萬能的,現實中我認為金錢絕對不是萬能的,金錢萬能論是非常錯誤的。金錢能買到床鋪,卻買不到睡眠;金錢能買到食物,卻買不到口味;金錢可以買到書本,卻買不到知識……金錢的確可以滿足人們的虛榮心,但是這些都是虛假的,最真實的還是人坦蕩的生活。就像亞當斯一樣,他失去了金錢,但是他依然樂觀的生活著。我們所要做的是用一顆坦然的心對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爭取,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只有勤勞的人才會有收穫。即使你很有錢,也不見得你肯定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篇二

  《百萬英鎊》美國著名小說家馬克·吐溫小說。講述了一張美國窮小子亨利·亞當斯在倫敦的一次奇遇。倫敦的兩位富翁打賭,把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鈔票借給亨利,看他在一個月內如何收場。一個月的期限到了,亨利不僅沒有餓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並且贏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愛情。影片以其略帶誇張的藝術手法再現大師小說中諷刺與幽默,揭露了20世經初英國社會的拜金主義。

  《百萬英鎊》作者寫的很滑稽、有趣,歡樂之清溢位紙面。《3萬元的遺產》就含有諷喻,我們看到的金錢怎麼扭曲人們的思想感情,以致主人公昏頭昏腦,最後“沉浸在模糊的悔恨和悲傷的夢境裡”臨死之前,男女主義公體會到“暴發的、不正當的巨大財富的一個陷阱。”在《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中,馬克·吐溫收起了笑臉,滿懷辛辣的諷刺,把那些“誠實的、自豪的”正人君子的虛偽外衣剝下來,暴露出他們“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貪婪面目。這也可以稱作“笑”,但那是一種冷峻的笑。《百萬英鎊》是講一個貧窮、誠實的人,也就是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對兄弟的信,信裡面送給了他一百萬英鎊。原來這對兄弟打了一個賭,賭如果一個貧窮、誠實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萬英鎊,他會有怎樣的結果?哥哥認為他會餓死,因為他無法證明這些錢是他自己的,會受到別人的懷疑,連銀行都不會讓他存錢。弟弟則認為他會過得很好,於是他們兄弟倆將一百萬英鎊的支票借給了這個貧窮的人,並出國呆了三十天。沒想到在這段時間內,人們對這位突然暴富的罕見富翁,竟拼命地拉攏他,從免費吃飯,買衣服,到免費住宿,一個個像乞丐一樣討好他,並不斷提高他的社會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還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萬英鎊的銀行利息,最後還從兩兄弟那兒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過著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看到這兒,我很羨慕這位如此“幸運”的主人公,但同時我又想:人們之所以討好他,不就是因為當時人們太看重金錢了嗎?拜金主義是可恥的,不勞而獲更不應該!金錢不是萬能的,世界上還有許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

  拓展閱讀:百萬英鎊隨筆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盤,時間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歡弄條小船到海灣裡去消磨這些時光。有一天我駛得遠了點兒,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當夜幕降臨,眼看就要沒了盼頭的時候,一艘開往倫敦的雙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風狂雨暴,他們讓我以工代票,幹普通水手的活兒。到倫敦上岸的時候,我鶉衣百結,兜裡只剩了一塊錢。連吃帶住,我用這一塊錢頂了二十四個小時。再往後的二十四個小時裡,我就飢腸轆轆,無處棲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約十點鐘光景,我破衣爛衫,餓著肚子正沿波特蘭大道往前蹭。這時候,一個保姆帶著孩子路過,那孩子把手上剛咬了一口的大個兒甜梨扔進了下水道。不用說,我停了下來,滿含慾望的眼光罩住了那個髒兮兮的寶物兒。我口水直淌,肚子裡都伸出手來,全心全意地乞求這個寶貝兒。可是,只要我剛一動彈,想去揀梨,總有哪一雙過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沒事人一樣,好像從來就沒在那個爛梨身上打過主意。這齣戲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著那個梨。我受盡煎熬t正打算放開膽量、撕破臉皮去抓梨的時候,我身後的一扇窗子打開了,一位先生從裡面發話:

  你也許記得,英格蘭銀行曾經發行過兩張一百萬英鎊的大鈔,用於和某國公對公交易之類的特殊目的。不知怎麼搞的,這兩張大鈔只有一張用過後登出了;另一張則一直躺在英格蘭銀行的金庫裡睡大覺。且說這兩兄弟聊著聊著,忽發奇想:假如一位有頭腦、特誠實的外地人落難倫敦,他舉目無親,除了一張百萬英鎊的大鈔以外一無所有,而且他還沒法證明這張大鈔就是他的--這樣的一個人會有怎樣的命運呢?大哥說這人會餓死;弟弟說餓不死。大哥說,別說去銀行了,無論去哪兒這人也花不掉那張大鈔,因為他會當場被抓住。兄弟兩個就這樣爭執不下,後來弟弟說他願出兩萬鎊打賭,這人靠百萬英鎊大鈔無論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進不了監獄。大哥同意打賭,弟弟就到英格蘭銀行把大鈔買了回來。你看,英國男子漢就是這樣,魄力十足。然後,他口述一信,叫一個文書用漂亮的楷體字謄清;然後,兩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來一個能消受大鈔的合適人選。

  他們檢閱著一張張經過窗前的臉。有的雖然老實,卻不夠聰明;有的夠聰明,卻不夠老實;還有不少又聰明又老實的,可人窮得不徹底;等到個赤貧的。又不是外地人--總是不能盡如人意。就在這時,我來了;他們倆認定我具備所有條件,於是一致選定了我;可我呢,正等著知道叫我進來到底要幹什麼。他們開始問一些有關我個人的問題,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來龍去脈。最後,他們告訴我,我正合他們的心意。我說,我打心眼裡高興,可不知道這心意到底是什麼意思。這時,倆人當中的一位交給我一個信封,說開啟一看便知。我正要開啟,可他又不讓;要我帶到住處去仔仔細細地看,不要草率從事,也不用慌慌張張。我滿腹狐疑,想把話頭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們不幹。我只好揣著一肚子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感覺往外走,他們明擺著是自己逗樂,拿我耍著玩;不過,我還是得順著他們,這時的處境容不得我對這些闊佬大亨耍脾氣。

  我盯著那張大鈔頭暈眼花,想必足足過了一分鐘才清醒過來。這時候,首先映入我眼簾的是小吃店老闆。他的目光粘在大鈔上,像五雷轟頂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禱告上帝,看來手腳都不能動彈了。我一下子計上心來,做了這時按人之常情應該做的事。我把那張大鈔遞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說: “請找錢吧。” 他恢復了常態,連連道歉說他找不開這張大票,不論我怎麼說他也不接。他心裡想看,一個勁地打量那張大票;好像怎麼看也飽不了眼福,可就是戰戰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氣就會折了壽。我說: “不好意思,給您添麻煩了,可這事還得辦哪。請您找錢吧,我沒帶別的票子。”

  他卻說沒關係,這點小錢兒何足掛齒,日後再說吧。我說,我一時半會兒不會再到這兒來了;可他說那也不要緊,他可以等著,而且,我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想點什麼就點什麼,這賬呢,想什麼時候結就什麼時候結。他說,我只不過因為好逗個樂於,願意打扮成這樣來跟老百姓開個玩笑,他總不至於因此就信不過像我這麼有錢的先生吧。這時候又進來了一位顧客,小吃店老闆示意我收起那張巨無霸,然後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來。

  我只好打住,走開了。搞的什麼鬼!我真是摸不著頭腦。“等時候一到”他們會在這兒。這是什麼意思?哦,沒準那封信上說了。我把剛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來一看,信上是這樣說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個又聰明、又誠實的人。我們猜,你很窮,是個外地人。你會在信封裡找到一筆錢。這筆錢借你用三十天,不計利息。期滿時來此宅通報。我們在你身上打了一個賭。假如我贏了,你可以在我的職權範圍內隨意擇一職位--也就是說,你能證明自己熟悉和勝任的任何職位均可。 沒落款,沒地址,也沒有日期。 好嘛,這真是一團亂麻!現在你當然明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可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謎洞對我來說深不可測、漆黑一團。這出把戲我全然不曉,也不知道對我是福還是禍。我來到一個公園坐下來,想理清頭緒,看看我怎麼辦才好。

  出了名以後的大約十天左右,我去拜會美國公使,想為祖國效一點兒犬馬之勞。他用對我這種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熱情接待了我,批評我為祖國效力柵柵來遲。公使說當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剛好有一位嘉賓因病缺席,我只有補這位嘉賓的缺,才能獲得公使的原諒。我應允之後,就和公使聊天。一說起來,原來他和我爸爸從小同學,後來又在耶魯大學同窗就讀;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倆都是貼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閒,就來他府上走動走動;我當然願意啦。說真的,豈止願意,我簡直就是高興。因為假如將來有個三長兩短的,他也許能救我,讓我免受滅頂之災;他究竟怎麼救我我不知道,不過他也許能想出辦法來。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不能冒險把自己的底細向他和盤托出;要是在這段倫敦奇遇一開場時就碰上他,我會馬上說清楚。不行,現在我不敢說;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對剛結識的朋友說真話;不過,依我自己看來,也還沒有深到完全沒頂的地步。你知道,這是因為我小心不讓全部外債超過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說,不超過我的那份薪水。我當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過有一點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見:假如我幫忙把這個賭打贏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職權範圍裡任意選擇一個職位,只要我幹得了就行--我當然幹得了啦;這一點我根本不懷疑。說到他們打的那個賭,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運氣不錯。至於薪水,我想年薪總會有六百到一千英鎊;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鎊,以後每過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證實的時候,薪水總能加到一千英鎊了吧。儘管誰都想借給我錢,我卻找出各種各樣的藉口婉言謝絕了一大部分;這樣我欠的債只有借來的三百英鎊現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鎊生活費和賒的東西。我相信,只要我依舊小心節儉,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補上這一個這剩餘日子的虧空,何況我真是格外小心,從不大手大腳。只等這個月到頭,我的老闆回來,就萬事大吉了;那時,我就可以馬上用頭兩年的薪水分頭向各位債主還賬,也就能立即開始工作了。 當天的宴會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個人。紹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們的女兒安妮-格蕾絲-愛蓮諾-賽來斯特-還有一串什麼什麼-德-波鴻女士,紐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賽德子爵,布拉瑟斯凱特爵士和夫人,幾對沒有頭銜的夫婦,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兒,還有公使女兒的朋友、二十二歲的英國姑娘波蒂婭·朗姆。沒出兩分鐘,我就愛上了她,她也愛上了我--這一點我不戴眼鏡也看得出來。另外還有一位美國客人--我這故事講得有點兒超前了。這些人正在客廳裡等著,一邊吊胃口,一邊冷眼旁觀後到的客人。

  你說我們倆高不高興?翻遍了全本的詞典也湊不夠詞來形容啊。一兩天之後,當倫敦人得知我和百萬大鈔一個月裡的奇遇記始末以後,他們是不是興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張肯幫忙而且好客的大鈔送回英格蘭銀行兌了現;銀行隨後登出那張鈔票並作為禮物贈給了他;他又把鈔票在婚禮上送給了我們。從那以後,那張大鈔鑲了鏡框,一直掛在我們家最神聖的位置上。是它給我送來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倫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說遇上她了。所以我總是說,“不錯,您沒看走眼,這是一百萬英鎊;可這東西自從出世以來只用了一次,就再沒花過;後來,我只出了大約十分之一的價錢,就把這東西弄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