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規章制度範文3篇

  規章制度是管理工廠的必要依據。下面是工廠規章制度範文,歡迎參閱。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1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階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籤咭***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菸: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如損壞裝置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塗改,故意製造亂飛,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影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2-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3-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請假

  4-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於$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於$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4.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5.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檔案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7.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並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9.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溼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床位後,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1.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2.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注意安全,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4.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1

  一、生產組織

  1、根據本公司產品生產特點及員工素質的狀況,生產部應為車間的生產班組配備最佳的生產工人組合,提高生產效率。選擇最適當的人和最適當的工作順序完成生產任務。要及時做好人員不足時的應急準備措施。

  2、要考慮適當的管理幅度,每個班組的人員不宜超過10人。

  3、車間管理層次為二級。生產部及生產班組。每個生產班組有一名責任人。每一個生產工人只對一個直接主管負責。生產任務由生產部下達到生產班組,並安排好生產程式。

  二、生產管理

  1、要採取各種措施,充分調動車間工人的積極性,吸納相關的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程式,提高生產效率。

  2、要根據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機器物料置放地點,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為保證生產組織系統在大部分時間內始終處於一個均衡生產狀態,生產管理人員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闡明每一員工的職責及其中工作範圍。

  ***2***生產任務的佈置,必須清晰明確。

  ***3***要研究生產過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應儘量畫出流程圖表明產品的生產操作步驟,比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項裝置之能力狀況。並編制多個可行的生產進度表。

  ***4***檢查所需材料供應與儲存的情形,競爭的供應來源,可替用的材料。

  ***5***確定維護,材料處理,事務工作,控制程式,運輸等所需要的勞務。

  4、生產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雙方人員在交接班時共同對所有裝置及儀器儀表的執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

  ***2***接班人員應按時到達工作地點,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

  ***3***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者,交班人員應報車間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崗,直至有人頂班為止。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辦理交接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5***接班人員一經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之後,就表示對“記錄”的認可。如交班時的實際情況與“記錄”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權拒籤。

  ***6***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地填寫“交接班記錄”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三、崗位職責

  1、生產工人崗位職責:

  ***1***無條件地服從領導的安排與調派。

  ***2***在生產車間、庫房內嚴禁吸菸。

  ***3***按時上、下班,並按要求進行加班。

  ***4***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便離崗、串崗,工作時間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車間工人既是生產操作工,又是裝置維護、修理和裝卸工,每次卸車、裝車時,原則上大家都必須一同勞動。

  ***6***愛惜公司的一切財產,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財產帶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須對整個車間工作場地進行清掃、整理。

  2、生產車間班組長崗位職責

  ***1***按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組織安排本班的生產。

  ***2***在生產過程中全權負責本班組的人員調動,合理安排各員工從事生產及其它事務。

  ***3***負責整個車間裝置的開、關機及其正常運轉,嚴格按各機器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負責組織人員維護、修理各機器裝置,並作好原始記錄。

  ***5***負責有關裝置易損件的申報。

  ***6***做好每班的“生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成品入庫”手續。

  ***7***帶領本班員工,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質量標準。

  ***8***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若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按級彙報,並想方設法積極排除。

  3、進料工崗位職責

  ***1***嚴格按技術部的配方備料,準確計量每種小料品種的重量。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範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眾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於總經辦 , 並由以總經理為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僱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 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為準繩,按程式公正處理。

  第五條 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稽核批准生效。

  第六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 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為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牴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 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 本章程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頒佈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條 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鑽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有用之才。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 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鬥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 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 熱愛公司、忠於公司、忠於事業,以廠為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為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 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眾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

  第十條 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範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吐亂扔,並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看報紙雜誌、閒談、竄崗、打鬧、大聲喧譁,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說,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後或下班後收好各種檔案、資料、工具、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置擺放工具及物品。每個星期三、五、日為清潔日,搞好個人及集體衛生,經主管檢查後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祕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洩露本廠所有祕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為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准,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 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為,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條有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並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為存在,即;

  本廠在僱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僱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援任何基於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係的歧視行為。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凌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採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為18:30-21:00。

  第二條 本廠員工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第三條 公司薪酬發放採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條 每月加班時間平均不能會出36小時。工廠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給予:

  月工資

  —————————— = 加班薪酬 ***元/小時***

  30***天***×8***小時***

  ***計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裝置效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裝置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並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效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裝置;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裝置。

  第六條 危險機電裝置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裝置效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裝置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裝置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並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裝置。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後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裝置。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裝置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並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 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核定生產量情況批准後,再經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 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核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 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式合格後,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准。

  第四條 年齡不滿 18 週歲的為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援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 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才可錄用。

  第二節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 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影印件、年滿18週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瞭解我廠的廠規並無任何異議後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 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 新錄用的員工一律採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並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 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

  第六條 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後,報公司或人事部批准,並按程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從本廠辭工次數達兩次及兩次以上者一律不得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