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資產規模大,員工人數多,因此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至關重要。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股份制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按照規定程式,經批准設立的股份制試點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根據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規定,並報財政部審批或備案。

  企業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第四條企業應單獨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企業的會計檔案管理,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會計核算一般原則

  第五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帳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曆起訖時間確定。

  第七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摺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

  第八條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複式記帳法。

  第九條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專案完整、手續齊備、資料可靠。

  第十條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條會計資訊必須滿足國家巨集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各方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必要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後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第十三條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於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第十四條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並便於理解、檢查和利用。

  第十五條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合,一個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內入帳。

  第十六條企業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七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十八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十九條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於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分項反映,並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二十條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長於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運用的資產,一般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企業的各項流動資產應當分類進行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專案反映。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設定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信用機構的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還應分別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帳,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採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摺合率,也可以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摺合率。月份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餘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匯帳戶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餘額與原帳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現金的帳面餘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應當與銀行對帳單定期核對,並按月編制調節表調節相符。

  第二十二條短期投資包括能夠隨時變現並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登記入帳,有市價的並在資產負債表有關專案內註明期末時市價。企業取得的股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記帳,不包括在短期投資實際成本內。本期宣告股票應分得股利、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轉讓股票、債券所取得的收入與帳面成本的差額,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按照實際發生額記帳。

  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按實際發生額記帳,並按照往來戶名、費用種類等設定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規定以應收帳款餘額的規定比例提取壞帳準備的,其提取的壞帳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銷壞帳準備。已經確認的壞帳,以後如果收回,應沖銷壞帳損失。期末壞帳準備與應收款項帳面餘額的比例,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提取比例,應予調整,衝回多提或補提少提的壞帳準備。

  壞帳準備應單獨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應收帳款的減項單獨反映。

  第二十四條存貨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產成品等。

  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用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但商業企業購入的商品可以按照買價和所繳納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施工等企業發生的採購保管費,可分配計入購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自制的存貨,以製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運輸、裝卸和保險等費用作為實際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應負擔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股東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並被確認的價值入帳。

  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入帳。

  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捐贈實物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實物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

  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五條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採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平均、後進先出或者分批實際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當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週轉使用的包裝物、週轉材料等在領用後,可以採用一次攤銷、五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等方法進行攤銷。企業於投入生產經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第二十六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於查明原因後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衝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者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後,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長期投資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長期投資,包括向其他企業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以及購入的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股票和債券。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

  第二十八條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或確定的金額記帳。

  股票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將這部分股利金額列作應收款;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後的差額,列作長期投資。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佔該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的,長期投資應按權益法記帳,並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編制合併會計報表。企業採用權益法記帳時,長期投資帳戶要反映出它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淨資產份額及其變化。對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要按持股比例計算出本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增加***或減少***,記入長期投資帳戶;從接受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則衝減長期投資帳戶。

  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記帳。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金額單獨記帳。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攤銷。

  資產負債表反映庫存股票和債券時,有市價的,應在有關專案內註明期末時市價。

  第二十九條長期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利息,作為投資收益,計入利潤總額;收回長期投資大於或小於長期投資的帳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損益。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記帳的,接受投資單位股東權益的增加***或減少***均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處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第三十條企業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限額以上的勞動資料,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帳,企業應按下列規定,確定固定資產原價:

  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協議價或合理估價加上支付的包裝費、運輸費和安裝成本等的價值記帳;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在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帳;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記帳,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固定資產淨值,如評估確認的固定資產淨值大於投出單位帳面原價的,以評估確認的數字作為固定資產原價;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裝置價款、發生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支出記帳;

  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由於改建、擴建而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記帳;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的國內或者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企業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購建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幣摺合差額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提取的折舊,記入成本、費用,不得衝減股本。

  第三十三條企業一般應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算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照計折舊,從下月起停計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足額***即已提足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補提折舊。

  第三十四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淨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對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批准後進行處理,發生的損益列作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六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應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六章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應按下列規定入帳:

  股東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帳;

  購入的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入帳;

  自行開發並按法律程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入帳。

  第三十九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在受益於企業時,按照規定的無形資產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限平均攤銷;預計受益期限無法確定的,按照不少於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無形資產期末未攤銷餘額,應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十條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及長期待攤費用。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職工培訓費等。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十一條企業的開辦費應單獨核算,並從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五年。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應單獨核算,在費用專案的受益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七章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第四十二條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暫收應付款項以及預提費用等。

  按照國家規定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應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從所得稅後利潤中提取的集體福利基金,應作為股東權益,單獨核算,不作為流動負債處理。

  第四十三條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如發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可按規定程式經批准後轉作營業外收入。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貨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分別列示。

  第四十四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付引進裝置款,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第四十五條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生額記帳,長期負債的利息以及外幣的摺合差額,均應與其相關的債務本金一併記入同一帳戶。支付的長期負債利息和外幣摺合差額,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應當計入有關資產的購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幣摺合差額,作為當期費用處理。

  第四十六條各項長期負債應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其他長期應付款等分別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分項列示。將於一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會計報表中應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八章股東權益

  第四十七條股東權益是指股東對企業淨資產的權利,企業的淨資產***即企業的全部資產減全部負債後的淨額***屬股東權益,包括股本、公積金***包括盈餘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集體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潤等。

  第四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資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範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企業發行股票應於收到現金及其他資產時,登記入帳,並按股票種類及股東單位或姓名設定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核定的資本總額、股數、每股面值以及已認股本等,應在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如由國營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應按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調整原企業的帳面價值和國家資金,並按調整後的淨資產換取的股份總數和每股票面價值的乘積作為股本入帳,如有差額,應作為超面額發行溢價收入處理。

  企業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登記股本帳戶,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部分,應記入公積金帳戶。委託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佣金、股票印製成本等,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本,應按股東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入帳,並按各股東進行明細核算。以現金投資的,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時的金額入帳;以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在驗收後入帳;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以評估確認的價值和協議、合同規定的日期入帳。因採用收購合併方式取得投資所形成的商譽,應按協議的投資額同被併入單位淨資產的差額入帳。

  第五十條企業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符合增資條件,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帳,並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按法定程式報經批准減少註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股款或登出股本時,登記入帳。採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帳。

  企業應將因減資而銷除股份、發還股款或登出每股部分金額以及因減資需更換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帳戶的明細帳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股東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於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股本帳戶有關明細帳戶及各備查記錄中轉為受讓方。

  第五十一條企業的公積金應單獨核算,公積金分為盈餘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其中,盈餘公積金分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和任意盈餘公積金,應分別設定明細帳戶進行核算。

  企業應按照規定,從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中提取盈餘公積金,自利潤分配帳戶轉入公積金帳戶。

  接受現金或者實物捐贈,應在收到現金或實物時,作為資本公積金入帳。

  企業超過股票面額發行所得的溢價額,應作為資本公積金,按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五十二條企業的盈餘公積金可以用於彌補虧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餘公積金分派股利。公積金可以轉增資本。

  用於彌補虧損的盈餘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有關利潤分配帳戶;用於轉增資本的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轉入股本帳戶;用於分派股利的盈餘公積金,應自公積金帳戶通過利潤分配帳戶後,再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

  第五十三條企業的成本、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耗費。

  第五十四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帳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股份制企業實行的工資形式,以及企業的工時、產量記錄等,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應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職工福利基金計入成本、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企業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直接計入營業損益;其他費用應按成本核算物件計入成本。凡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物件的費用,應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成本核算物件的費用,應分配計入。

  第五十五條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於本企業的成本核算物件、成本專案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物件、成本專案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任意變更,如有變更,應經董事會同意並報送當地財稅機關備案,並在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十六條銷售費用包括在銷售商品以及提供勞務中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代銷手續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註冊會計師和律師費、諮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提取的壞帳準備等。

  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淨支出、匯兌淨損失和銀行手續費等。

  商業企業進貨費用包括企業在進貨過程中發生的應當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

  第五十七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生產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條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應分別進行核算。並按成本核算物件、成本專案或費用專案進行明細核算。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商業企業的進貨費用,在利潤表中應分別列項反映。商業企業的上述四項費用,也可以合併核算,在報表上合併為流通費用專案予以反映。

  第十章營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六十條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並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當期損益。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於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自賣方轉移給買方,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長期合同工程***包括勞務***,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利息收入,應根據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適用的利率,按計息時間計算確定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六十一條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際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於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衝減當期的營業收入。

  第六十二條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

  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並相應計算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但這些成本、稅金、費用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上單獨反映,不得抵減營業收入。

  第十一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六十三條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淨額。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商業企業還包括進貨費用***,再減去營業收入應負擔的稅金後的數額。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潤、股利、利息等,扣除發生的投資損失後的數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減去各項支出後的數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淨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後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非常損失、職工勞動保險費支出等。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並在利潤表中分列專案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定明細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第六十四條企業一般應當按月計算利潤。按月計算利潤有困難的企業,經批准,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計算利潤。

  第六十五條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應在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應交未交的所得稅,應作為應付款項單獨核算。

  第六十六條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後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後,仍未補足的虧損***。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業提取的公益金,用於集體福利。在會計上應單獨核算,在會計報表中單列專案反映。

  企業實現的利潤,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後的餘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分配順序如下:支付優先股股利;經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決定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利,應按各普通股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東的股利,應當作為應付款,轉入應付股利帳戶。

  第六十七條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在扣除已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和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後的餘額,為未分配利潤,可留待以後年度進行分配。企業如發生虧損,可以按規定由以後年度利潤進行彌補。企業未分配的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作為股東權益的加項或減項。

  第六十八條企業年終結帳後發現的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處理錯誤,包括會計政策重要改變和會計處理重要錯誤,應在當年有關帳戶中作相應調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的,應在利潤分配帳戶核算,不作為本年損益處理。

  第六十九條企業實現的利潤和利潤分配應分別核算,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各專案應設定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交所得稅、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分配的優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餘公積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上年利潤調整數、期末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等,均應在利潤分配表中分別列項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第七十條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

  企業的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專案,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第七十一條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有關附表。

  第七十二條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企業進行股份制試點期間還應抄報體改部門一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會計報表應分送給各投資單位。股份有限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股東會議召開二十日之前備置於公司辦公處所,供股東查閱。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公告有關報表檔案。

  月份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六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在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報出。

  第七十三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投資如佔該企業資金總額半數以上的,應編制合併會計報表。企業的合併會計報表應隨同企業會計報表一併報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資企業經營內容獨特,單獨反映會計報表更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併,但應將其會計報表附於企業合併會計報表之後。

  合併報表應在抵消了有關專案之後編制,一般應當抵消下列專案:

  投資企業的投資和被投資企業相應的資本;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被投資企業向投資企業支付的股利;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相互持有的債券,即一方為債權,一方為債務的,應將這類債券持有數與發行數相互抵消。持有債券企業的利息收入,也應與發行債券企業的利息費用相抵消;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以及應收股利和應付股利等應收、應付款項;

  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間的購貨、銷貨業務,應消除由此產生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存貨專案中所包含的利潤。

  如果投資企業未擁有被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則合併報表要反映出少數股權。

  第七十四條企業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2.盈虧情況及利潤分配情況;

  3.資金週轉情況;

  4.股本結構及其變動情況;

  5.主要稅費的繳納情況;

  6.會計核算和會計報告方法的變更;

  7.資產承諾事項和年度結帳後至報表報出前發生的重要事項;

  8.其他財務會計方面需要說明的問題。

  財務情況說明書,要求全面詳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

  企業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企業行政領導人、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和會計主管人員簽署。

  第十三章查帳

  第七十五條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會計帳目進行查帳驗證,並出具查帳報告。

  第七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各投資方於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請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帳目進行檢查,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自行負擔。

  第七十七條向***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註冊會計師查帳,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但聘請的外國註冊會計師的工作機構需系在中國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會計公司。

  第七十八條企業應向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其他有關資料,回答查帳人員提出的詢問,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查帳人員應負責保密。

  第十四章終止與清算

  第七十九條企業營業期限屆滿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及其他原因宣佈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

  第八十條清算組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收取企業債權、向股東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股金、清算納稅事宜、償還企業債務、處分企業剩餘財產、代表公司進行民事訴訟活動。

  第八十一條企業辦理清算所發生的清算費用應優先從企業現存的財產中支付。

  第八十二條清算費用及清算損益應當單獨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期間發生的法定清算組成員的酬勞、公告費用、諮詢費用、訴訟費和利息淨支出等。清算損失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以及無法收回的債權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財產重估收益、財產變現收益和無法歸還的債務等。

  清算終了,清算收益減去清算費用和清算損失後的差額,為清算淨損益,在依照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應當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八十三條企業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應區別下列情況處理:

  如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開始進行清算,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規定,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清算費用及損益表。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提出清算報告。企業提供的清算報告及清算期間的會計報表等,應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進行審查,並出具證明方為有效。

  第十五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第八十五條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公司實際,為進一步明確董事會,董事,股東的權力,義務和利益關係,使公司朝著持續,穩定,健康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總經理按照管理制度對公司進行管理.股東,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管理機構的設定

  第三條 公司常設管理機構是董事會和經營管理部門.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按時召開,上,下半年各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機構提出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監督和審查工作進度,解決公司重大發展問題.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 ,應說明情況,履行請假手續.

  第四條 公司董事應帶頭遵守公司章程,執行董事會決議,如有失職和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 由董事會確定的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應嚴格履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賦予的神聖職責,如工作失職或違法違紀,由董事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

  第六條 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據情況設立辦公室,財務部,技術部,市場部,增值業務部,公共關係部等.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公司工作人員工作守則

  第七條 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為股東服務的觀念,全心全意為股東服務,不給股東增麻煩,添負擔.

  第八條 公司工作人員到股東處不準搞吃,拿,卡,要,如有違犯,股東有權拒絕並可舉報到公司,對違紀工作人員,公司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九條 公司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

  能力,嚴格按公司章程,制度辦事.講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祕密,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維護全體股東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為公司節約開支.

  第十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到股東處,費用由公司支付,如應股東邀請前往,則費用由邀請者負責.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因公需應酬,要報告總經理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章 公司開支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管理人員應本著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的原則,為公司及股東著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1,公司董事開會,每人每天費用150元,其中餐費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來往乘火車,乘坐比火車標準高的交通工具,需經董事長批准.

  2,公司因公邀請股東來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負責其食宿與交通費用,食宿標準與董事開會相同.

  3,股東本人要求來公司辦事的,其本人及隨行人員費用自理. 4,公司來客戶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用,超出公司規定的,誰支出誰個人負責,公司不予報銷.

  5,公司工作人員出差,實行費用包乾,超出部分自負.

  第六章 公司網站後臺管理許可權

  第十三條 各地,市,縣代理網站後臺的開啟,由市場部提請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開啟.

  第十四條 股東管理後臺的關閉,必須由市場部作市場報告並提前15天通知當事人,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簽字批准後,交由市場部執行.

  第七章 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全體工作人員,股東應保守公司機密,如故意向競爭對手提供本公司機密,一經發現,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 公司不能越級以各種藉口通過一點通客戶端介面上釋出,宣傳公司的各項業務,公告宣傳工作.

  第八章 監事會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要切實履行職責,向股東負責,及時向股東報告公司情況.監事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提前委託他人行使職責.

  第九章 股東,聯盟夥伴行為準則

  第十八條 股東要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關義務,對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公司有義務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條 對違反公司章程與其它網站合作或拒絕資訊聯網合作的股東,市場部應先做好迴歸工作;對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權對其

  進行處罰,其經營的市場由公司市場部做好手續後,另安排其它單位或個人合作經營;如若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公司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對拒絕執行者,公司可建議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股份,取消其股東資格.

  第二十條 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區經營侵害其他股東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東可向公司舉報,公司核實後,對被侵害的單位賠償的標準按5000元/戶執行,如果拒絕賠償則關閉後臺,取消經營資格.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有義務維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的統一和團結,有事情要通過組織解決,不得向公司和全體股東提供虛假情況,製造混亂和恐慌.如有上述行為,公司應立即加以制止和解決,解決不成時應立即向董事會提出,董事會應在一週內做出解決方案,供公司實施.

  第十章 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法保護股東利益,使其投資增值,同時股東應依法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公司網站後臺將設董事會信箱,供股東反映情況用.

  第二十五條 股東利益受到侵害時,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向侵害者提出警告,同時向公司提出申訴,公司接到申訴後做好回覆手續並立刻做好調查核實,在三日內做好糾正工作;

  第二十六條 公司如因決策失誤或違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給股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股東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就資訊被盜用,資源被竊或被轉發資訊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和宣告,並做好原始記錄,包括拍照,錄影,公證等.

  第二十八條 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務,對全公司的備品進行分配,保管,登記造冊,一年檢查兩次,要做到帳物相符,如有差錯,由當事人負經濟責任;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考勤,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一視同仁,月末提交考勤報表,對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等分別按規定執行,如報表不實,對責任人予以不實工資的五倍***.

  第十二章 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工作是公司經營活動重要環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工作制度,認真執行《會計法》,對本公司的經營活動負責核算,監督控制,要做好財務分析,並在年初提出預算方案,年終決算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 財會人員要認真制定年度管理費用使用計劃.制定收入回款計劃,確保資金週轉.

  第三十一條 做好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定期組織物資稽核,

  每半年和年終各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對盤點中出現的問題經總經理批准後,做好帳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 要加強支票的管理,準確掌握銀行存款金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由會計個人負責.

  第三十三條 清算內外部經濟往來事宜,核實清理債權債務,對應收,應付款項要及時催收,清債.及時向主管領導反映存在的問題,否則,因此產生長期積壓,呆死帳等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做好股東股金的登記造冊,由財會設專人管理,按照章程規定,制定股東年終分紅方案.

  第三十五條 會計要做到財務手續健全,帳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結,票帳相符,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完整性.會計報表及會計資料真實,準確,按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 按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費.

  第三十七條 公司財務要按章程規定接受監事會和股東的監督,查詢,實行財務民主.

  第三十八條 嚴格執行收支款制度,庫存現金不準超銀行規定限額.

  第三十九條 出納員現金出現差錯,丟失完全由自己賠償.

  第四十條 公司所有日常開支,由總經理與股東代表副總經理共

  同簽字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重大開支與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董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補充需經股東大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