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發明小故事

  科學,本身即是探索未知,發現真理,發展先進,改造世界,造福人類的學問,而成為科學家,獻身科學事業的人所擁有的精神是:鍥而不捨,勇於獻身於科學,無私奉獻卻淡泊名利。一起來看看小編給大家精心準備的科學家發明的故事,歡迎閱讀!

  電視的發明者貝爾德

  1929年的一天,當英國人第一次看到電檢視像時,無不興高采烈,奔走相告。在他們中間的電視發明者貝爾德***1888—1946***,激動地流下了熱淚。

  貝爾德出生在英國,從小體弱多病,好多次差一點被病魔奪去生命。然而,身體的脆弱磨鍊了他克服困難的勇氣和毅力。大學畢業後,他在電氣公司工作。他對工作一絲不苟,很短時間就修好了幾臺幾乎淘汰的機器,深受公司器重。

  無情的病魔纏住了他,只好辭職養病。1923年的一天,一個朋友告訴他:“既然馬可尼能夠遠距離發射和接收無線電波,那麼發射影象也應該是可能的。”這使他受到很大啟發。貝爾德決心要完成“用電傳送影象”的任務。他將自己僅有的一點財產賣掉,收集了大量資料,並把所有時間都投入到研製電視機上,最後,完成了電視機的設計工作。

  要把設計圖紙變成實物樣機,不是容易的事。一間小小的屋子,既是臥室又是工作室。雖然疾病折磨著他,但他仍頑強地工作著,常常是日以繼夜,連夜戰鬥,餓了吃麵包,困了和衣睡一會兒,沒有錢買實驗器材就以舊茶葉箱、舊帽子盒蓋、編織針等代替。

  經過長時間的艱苦奮鬥和無數次失敗之後,貝爾德終於用電訊號將人的形像搬上了螢幕。1929年,英國廣播公司允許貝爾德公司開展公共電視廣播業務。30年代以後,貝爾德又轉向了彩色電視的研究,並有所成就。

  本傑明•富蘭克林發明避雷針

  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是美國著名政治家、科學家,同時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記者、作家、慈善家,更是傑出的外交家及發明家。

  1706年富蘭克林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參與了多項重要檔案的草擬,並曾出任美國駐法國大使,成功取得法國支援美國獨立。他曾經進行多項關於電的實驗,並且發明了避雷針,還發明瞭雙焦點眼鏡,蛙鞋等等。富蘭克林是共濟會的成員,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也是美國首位郵政局長。1790年4月17日夜裡11點,富蘭克林溘然逝去,他的墓碑刻著“印刷工富蘭克林”。

  富蘭克林最著名的發現是統一了天電和地電,破除了人們對雷電的迷信。在用萊頓瓶進行放電實驗的過程中,富蘭克林面對著電火花的閃光和劈啪聲,總是禁不住與天空的雷電聯想起來,他意識到萊頓瓶的電火花可能就是一種小型的雷電。為了驗證這個想法,必須將天空中的雷電引到地面上來。

  1752年7月的一個雷雨天,富蘭克林用綢子做了一個大風箏, 風箏頂上安上一根尖細的鐵絲,又用絲線將鐵絲聯起來通向地面,絲線的末端拴一把銅鑰匙,鑰匙又插進一個萊頓瓶中。富蘭克林將風箏放上天空,一陣雷電打下來,只見絲線上的毛毛頭全都豎立起來,用手靠近銅鑰匙,即發出電火花。天電終於被捉下來了。

  富蘭克林發現,儲存了天電的萊頓瓶可以產生一切地電所能產生的現象,這就證明了天電與地電是一樣的。在1747年,富蘭克林就從萊頓瓶實驗中發現了尖端更易放電的現象,等他發現了天電與地電的統一性後,就馬上想到利用尖端放電原理將天空威力巨大的雷電引入地面,以避免建築物遭雷擊。1760年,富蘭克林在費城一座大樓上樹起了一根避雷針,效果十分顯著。

  手機的發明者馬丁•庫帕

  1973年4月的一天,一名男子站在紐約街頭,掏出一個約有兩塊磚頭大的無線電話,並打了一通,引得過路人紛紛駐足側目。這個人就是手機的發明者馬丁·庫帕。當時,庫帕是美國著名的摩托羅拉公司的工程技術人員。

  這世界上第一通行動電話是打給他在貝爾實驗室工作的一位對手,對方當時也在研製行動電話,但尚未成功。庫帕後來回憶道:“我打電話給他說:‘喬,我現在正在用一部行動式蜂窩電話跟你通話。’我聽到聽筒那頭的‘咬牙切齒’——雖然他已經保持了相當的禮貌。”

  到今年4月,手機已經誕生整整30週年了。這個當年科技人員之間的競爭產物現在已經遍地開花,給我們的現代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馬丁·庫帕今年已經74歲了,他在摩托羅拉工作了29年後,在矽谷創辦了自己的通訊技術研究公司。目前,他是這個公司的董事長兼執行長。馬丁·庫帕當時的想法,就是想讓媒體知道無線通訊——特別是小小的移動通訊手機——是非常有價值的。另外,他還希望能激起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的興趣,在摩托羅拉同AT&T***AT&T也是美國的一家通訊大公司***的競爭中,能支援前者。

  其實,再往前追溯,我們會發現,手機這個概念,早在40年代就出現了。當時,是美國最大的通訊公司貝爾實驗室開始試製的。1946年,貝爾實驗室造出了第一部所謂的移動通訊電話。但是,由於體積太大,研究人員只能把它放在實驗室的架子上,慢慢人們就淡忘了。

  一直到了60年代末期,AT&T和摩托羅拉這兩個公司才開始對這種技術感興趣起來。當時,AT&T出租一種體積很大的移動無線電話,客戶可以把這種電話安在大卡車上。AT&T的設想是,將來能研製一種行動電話,功率是10瓦,就利用卡車上的無線電裝置來加以溝通。庫帕認為,這種電話太大太重,根本無法移動讓人帶著走。於是,摩托羅拉就向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規定移動通訊裝置的功率,只應該是一瓦,最大也不能超過三瓦。事實上,今天大多數手機的無線電功率,最大隻有500毫瓦。

  從1973年手機註冊專利,一直到1985年,才誕生出第一臺現代意義上的、真正可以移動的電話。它是將電源和天線放置在一個盒子中,重量達3公斤,非常重而且不方便,使用者要像揹包那樣揹著它行走,所以就被叫做“肩背電話”。

  與現在形狀接近的手機,誕生於1987年。與“肩背電話”相比,它顯得輕巧得多,而且容易攜帶。儘管如此,其重量仍有大約750克,與今天僅重60克的手機相比,像一塊大磚頭。

  從那以後,手機的發展越來越迅速。1991年時,手機的重量為250克左右;1996年秋,出現了體積為100立方厘米、重量100克的手機。此後又進一步小型化、輕型化,到1999年就輕到了60克以下。也就是說,一部手機比一枚雞蛋重不了多少了。

  除了質量和體積越來越小外,現代的手機已經越來越像一把多功能的瑞士軍刀了。除了最基本的通話功能,新型的手機還可以用來收發郵件和短訊息,可以上網、玩遊戲、拍照,甚至可以看電影!這是最初的手機發明者所始料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