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家裝設計的含義和基本觀點

  目前,室內家裝設計已經成為了需要我們所經常具備的常識之一,不需要精通,但是至少要略懂。在我們每個人的一生中,除了為數不多的幾次大的室內家裝設計,平時很多的生活體驗中,室內家裝設計也是一種常態,至少能夠讓我們的生活能夠更加的隨心,這是一種能力,更是一種生活的選擇。

  

  人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是在室內度過的,因此,人們設計創造的室內環境,必然會直接關係到室內生活、生產活動的質量,關係到人們的安全、健康、效率、舒適等等。室內環境的創造,應該把保障安全和有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作為室內設計的首要前提。人們對於室內環境除了有使用安排、冷暖光照等物質功能方面的要求之外,還常有與建築物的型別、性格相適應的室內環境氛圍、風格文脈等精神功能方面的要求。

  由於人們長時間半生活活動於室內,因此現代室內設計,或稱室內環境設計,相對地是環境 設計系列中和人們關係最為密切的環節。室內設計的總體,包括藝術風格,從巨集觀來看,往往能從一個側面反映相應時期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的特徵。隨著社會發展的歷代的室內設計,總是具有時代的印記,猶如一部無字的史書。

  這裡由於室內家裝設計從設計構思、施工工藝、裝飾材料到內部設施,必須和社會當時的物質生產水平、社會文化和精神生活狀況聯絡在一起;在室內空間組織、平面佈局和裝飾處理等方面,從總體說來,也還和當時的哲學思想、美學觀點、社會經濟、民俗民風等密切相關。從微觀的、個別的作品來看,室內設計水平的高低、質量的優劣又都與設計者的專業素質和文化藝術素養等聯絡在一起。

  至於各個單項設計最終實施後成果的品位,又和該項工程具體的施工技術、用材質量、設施配置情況,以及與建設者的協調關係密切相關,即設計是具有決定意義的最關鍵的環節和前提,但最終成果的質量有賴於:設計——施工——用材——與業主關係的整體協調。

  室內設計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築美學原理,創造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同時也反映了歷史文脈、建築風格、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

  上述含義中,明確地把“創造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作為室內設計的目的,即以人為本,一切圍繞為人的生活生產活動創造美好的室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