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違章停車怎麼處罰

  開車就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比如不能夠闖紅燈,停車的時候不能違章停車,否則會面臨著處罰。那麼,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違章停車處罰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太原違章停車處罰標準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違章停車繳費方式

  第一,通過查詢確認自己的交通違例行為是電子眼拍攝的交通違例行為,方可選擇任一處理點接受處理。如果是流動電子警察,即路面執勤民警用相機或攝像查處的,必須到執勤民警所屬大隊違例處理點接受處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處理的是交通違例的當事人或車主。當事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方可查詢、列印違例處理通知書。

  第三,當場核對違例通知書各項條款、指標,確認無誤後才可以簽名。違例當事人或車主代辦者需在相應位置簽名,一經簽名認可,法律上即時生效。

  第四,要妥善儲存交款單。

  第五,被扣車、扣牌證者或外地車需要出具違例處理回執者,交款後須返回處理點辦理相關手續,其他情況交款後不必返回。

  第六,領取電子監控交通違例行政處罰通知書後15日內繳款,免收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數額的3%加處***。

  第七,單位要求領取違例記錄清單的,憑當事人單位介紹信、工作證、企業程式碼辦理。

  違章停車不繳費的情況

  1、有的情況不能通過網上繳***。如果待處理違法行為記分達到或超過12分,司機就必須去交通隊執法站辦理。

  2、如果單筆***額超過了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過網上銀行繳款。

  3、在網上處理“非現場”時,不能提供影象或視訊證據,司機如果對違法行為有異議,也只能先去交通隊執法站確認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