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的讀書筆記

  《花千骨》小說主要講述她是世間最後一個神,出生時滿城鮮花盡數凋零,故取名花千骨。他是長留上仙,淡然而帶著冰冷的目光,流洩如水如月華。讀者無不被虐得流淚,愁腸百結。下面是小編精心為您整理的,希望您喜歡!

  篇一

  這個暑假,我閱讀了作家果果的處女作:《花千骨》。這本書使我在受感動的同時也受到了教育。

  這本書主要寫了怕鬼的女主角花千骨為了爸爸的遺願上茅山求道,機緣巧合之下,被長留上仙白子畫收為徒弟,但花千骨卻愛上了自己的師父,為了救自己的師父,集齊九方神器不小心放妖神出世,最後,白子畫為了拯救天下蒼生而殺了花千骨。但最後因殺了花千骨而後悔不已,四處奔波,最後找到了花千骨的轉世的悽慘故事。

  當我聽到“花千骨”這個名字時,我突然有一種感覺,感覺這本書必定會很悽慘,果然,不出我所料,“花千骨”出世時不僅剋死了自己的媽媽,還剋死了自己的爸爸。讀到這兒,我的心裡不禁一嘆,誒,好可憐,從小就沒媽沒爸,不像我那麼幸福,從小就有爸爸媽媽的關愛。

  當我讀到“白子畫,今生所做的一切,我從未後悔過。可是若能重來一次,我再也不要愛上你。”這句時,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花千骨對白子畫的愛,原來,愛久了,就會變成恨。當我讀到這句時,眼睛裡隱隱有些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我被花千骨對白子畫的愛深深的感動了,感動她對愛的堅持。

  還有一句“我沒有師父,沒有朋友,沒有愛人,沒有孩子,當初我以為我有全世界,卻原來都是假的。愛我的,為我而死;我愛的,一心想要我死。

  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賴的,捨棄我。我什麼也不要,什麼也不求,只想簡單地活著,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為到了現在,我還回得了頭麼?是啊!東方彧卿為了花千骨,到死的最後一刻都不忘捂住花千骨的臉,說:“不要看。”這可見他是一個多麼溫柔的一個人。但白子畫卻為了天下蒼生而殺了花千骨,換作是誰都會傷心的。輕水,花千骨的曾經的好友,現在的敵人,為了軒轅朗竟然想殺了花千骨!還有花千骨的精血化成的糖寶,最後為了她而死。那麼多人都是為了花千骨而死,但唯獨白子畫一人想殺了她,換作是誰都會傷心的。

  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卻不是那裡,而是花千骨放妖神出世,白子畫為了懲罰她,誅上九九八十一根銷魂釘那裡,當我看到銷魂釘釘入花千骨面板裡的時候,好像我聽到了她那麼慘烈的叫聲。最後,白子畫還是為花千骨承受了餘下的那六十四根銷魂釘,當我讀到這兒,我在想:可能白子畫心裡是真的有花千骨的吧。但事實卻是:最後白子畫還是殺了花千骨。但好在白子畫最後那一刻醒悟了,最後找到了花千骨的轉世。我覺得這個故事的結局不是很圓滿,但歷經千難萬險的兩人,終於走到了一起,這難道不值得恭喜嗎?

  當我看完這個故事時,我忽然有一種感覺,好像這本書寫的並不是一個故事,而是一個童話,只有童話的結局才會那麼圓滿。我看完這本書時,不禁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情侶,有的情侶都是在一些小問題上而產生糾紛,導致分手。而有的人卻是為了錢才去談戀愛,我覺得其實愛情不一定要有車有房才能談得上,其實如果做一對比翼雙飛的情侶也很好。但歸根到底,還是因為兩個人不互相信任,不去堅持,才導致分手。

  整本書看下來,其實我覺得許多地方都有不夠好的地方,但我從中學到了做人的道理。原來,愛情並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幸福。

  我覺得這本書是我有史以來看過的最好的一本書,也是最能讓我體會人生的一本書。

  這本書每個人物都有自己的特點,但我覺得,花千骨她的那種對愛的堅持,對愛的相信是很罕見的。

  原來,愛就是彼此相信,彼此堅持。

  就像花千骨說的一樣:“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總之,這本書教會了我怎樣做人,我真要感謝這本書。

  篇二

  早就聽說《花千骨》是一部古代的、優秀的、催人淚下的小說,於是這天我特意去書店買了《新版花千骨》收藏版一套。嗚嗚嗚,兩本而已,竟然花了60塊錢!我想,這麼貴,肯定很好看!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撕開包裝,拿出上面寫著“上”的那本,津津有味的讀了起來。

  書上寫著一句話: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故事十分引人入勝,一開頭,我就被楔子吸引了,原來竟然是一本虐心小說。徒弟被自己的師傅懲罰了,銷魂釘一根根刺入骨中,鮮血如注,十分恐怖。

  一開頭,便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正在躲著路上的鬼怪,奮力奔跑著。小女孩生下來之前,算命先生就算準孩子必定是一個煞星,最好不要生下來。可是夫婦兩人不聽,非要把小女孩生了下來。小女孩八字太輕,陰氣太重,生下來母親便難產而死,滿城異香,明明盛春時景,卻瞬間百花凋殘,於是取名叫花千骨。

  瑤池初見,白子畫是高高在上的長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花千骨變作小蟲趴在樹上,卻被風吹落在他的酒盞中。“不小心掉下來了嗎?”白子畫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花千骨此生唯一一次見到,卻是對著一條小蟲。一年之約,拼盡全力,只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聲“師父”。“師父,你為什麼收我為徒?”花千骨問。白子畫不語,只是將宮鈴賜予她,輕撫她的頭。那漫天緋色中白得塵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絕情殿的露風石上,俯瞰天下蒼生。花千骨發誓說,再也不會讓他寂寞了。可是絕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終於還是走到了盡頭。為了救他,花千骨犯下彌天大錯。然而……“錯了就是錯了。”他淡漠依舊。八十一根銷魂釘,還有高高舉起的斷念劍。寒光劃過,劍斷念,人斷情……最終小骨被逼成了妖神,當她再也不留念這個世界的時候,讓白子畫殺了她。終於,他不負天下蒼生,把花千骨殺死了,而花千骨以神的名義詛咒他,不老不死,不傷不滅,讓他永生永世帶著對她的愧疚活下去……

  我讀完這個故事,已經是淚流滿面。我無法想象小小的花千骨竟然承受了那麼多,太可憐了,只是,終究躲不過煞命……我很欽佩小骨的執著、山狼、純真、不顧一切,也很欽佩白子畫的臨危不懼、心繫眾生,還有東方彧卿的溫柔體貼、軒轅朗的霸氣執著、還有殺阡陌的霸道自由。讀完花千骨,我彷彿瞬間成長了許多,我懂得了什麼是無私的付出,什麼是真正的為別人,什麼才是生命的意義……

  這裡每一個情節都能讓我感動至深,比如花千骨修煉時奮不顧身、夜以繼日的練習,身上傷痕累累的時候,比如殺阡陌成為魔君的原因竟然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妹妹的時候,比如,師徒兩人恩斷義絕的時候,我讀著一段一段的文字,深刻的體會到了花千骨的難過,花千骨的無奈,花千骨的痛不欲生……

  雖然結局不是什麼喜劇,但也不是悲劇。我至今為止還覺得這時我今年看過最好的一部小說,是那麼的慘痛,又是那麼的純潔,讓人感到無限美好。

  人可以放下痛苦 又怎麼能放下和拋棄自己曾經擁有過的幸福 儘管那幸福背後是懸崖峭壁 下面白骨森森……

  篇三

  看過《花千骨》這部小說之後,我突然發現,人其實並不能過分的執著於一件事或者是一個人,特別是當你愛上一個不能愛的人後,這注定是一場無法抗拒的心靈災難。小說中的花千骨為了白子畫受盡屈辱,被灌下絕情池水後,變得又聾、又啞、又瞎,最後還被無情的放逐在荒蕪中,其實這一切的一切白子畫何嘗不知道,可是他無情的可以把大愛給了人世界、給了長留。卻未有不能給她。此生花千骨最信任的人就是他白子畫,她從來不信正,不信邪,只信任白子畫一個人。可是白子畫只會讓花千骨那麼絕望的活著。每天都活著悲痛和絕望中。

  我為花千骨的痴情落淚,為她的執著心疼,為她所遭受的委屈和罪行心碎。可是這一切都只因為她不該愛上白子畫。她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卻偏偏用了一生的真心。如果她選擇的是東方,又或者是軒轅都可以非常幸福的活著。可是她偏偏選擇的是高高在上,不染凡塵俗物的白子畫,註定了她要愛的辛苦,愛的絕望。為什麼當愛一個人的時候沒有選擇?如果有從新選擇的話,我想問問她,你還會選擇白子畫嗎?還會為他那麼的不顧一切嗎?

  如果愛情可以選擇的話,或許就沒有那麼多刻苦銘心的愛存在了吧。我們都是凡人,做不到那種愛的撕心裂肺。愛的不管不顧。現在所剩的愛情,都變了質,失去了原本愛情的模樣。如果我是花千骨,我也會如她一樣那麼執著的愛著白子畫吧?因為心它不聽我的召喚。它選擇了它要愛的人。我沒有辦法。可是愛他要那麼累,要是去那麼多身邊愛自己,自己愛的人。到底值不值的。為什麼愛情不是美好的,而是要那麼多人受傷害呢?這是愛情原本的樣子嗎?

  愛我的人願意為我***,而我愛的人,卻時時刻刻想要我的命,最後的最後花千骨說過一句話,“為什麼不殺了我,為何要讓我那麼絕望的活著”。這是不是說明她也在後悔,後悔那付出的真愛最終卻變成了絕望,變成了無法贖回了踐踏。當白子畫吻過花千骨後,手臂上留下了絕情池水留下的傷疤時,花千骨或許是開心的吧。因為她的愛原來也能得到他的迴應,她愛了那麼久的人,終於也是愛他的。可是無情猶如白子畫,他寧願砍掉手臂也不願意承認他愛花千骨。為什麼在讓她感覺一絲欣慰的時候,要那麼絕情的又一次傷害了花千骨。

  我為花千骨感到不值,天下之大,為什麼要愛上一個不懂的愛的白子畫,為什麼不單純的喜歡著喜歡自己的人呢?殺阡陌不夠好嗎?寧願為了你可以和白子畫宣戰,他如果敢為他門中傷你一分,他可以屠他滿門,他如果可以為天下損你一毫,他可以殺盡天下人。最後為了花千骨捨棄自己那張千古絕塵的臉龐。白子畫又為你做過什麼呢?口口聲聲的說,做了一切都是為了你,都是為了你能走上正途。可是又是誰把你逼上絕路,做了魔君。為什麼最後的最後你並不恨,為什麼還是選擇了原諒他。難道被傷害的還不夠深嗎?還不夠痛嗎?寧願死都要保護著他!

  最後你說,執念已斷,宮鈴已毀,師徒情誼恩斷義絕。我以為你放下了,你想開了,可是最後你為什麼還要抓緊不放。身邊那麼多愛你的人,為什麼就要那麼執著呢?花千骨你是何等的傻啊,又是何等的聰明,因為你一直都知道你要的是什麼?你從來沒有放棄過自己心中的嚮往。寧負天下人,也不願意負了白子畫。你最終等到了白子畫來愛你。這一切或許都是值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