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延期通知書

  行政許可是依法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方針對特定的事項向行政主體提出申請,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前提條件。無申請則無許可。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文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本機關於 年 月 日受理你***你單位***提出的 ***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因 ***延期原因及理由***,不能在二十日***或者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決定延長十日***或法定延長期限***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即於 年 月 日前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特此通知

  聯絡人及***: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年 月 日

  範文二

  ______:

  你***你單位***提出的_______________申請,我們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受理。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___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決定延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民政部***廳、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三

  本機關於***  年  月  日***受理你***你單位***提出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在審查過程中,因***說明延期的原因***,不能在二十日***或者法定期限***內作出水行政許可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及其他有關規定***,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決定延長十日***或者其他法定期限***作出水行政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