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許可通知書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

  我廳***局/委***於年月日收到你/你單位提出的申請,經審查不符合有關規定,決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經辦人:

  經辦人電話:

  範文二

  申請人***單位*** :

  經審查,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 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具體理由見附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不予你***單位***行政許可。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絡人:

  ***:

  監督電話:

  灃西新城規劃局***章***

  年 月 日

  範文三

  _____***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你單位***向本機關提出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通知

  聯絡人及***:_________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