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察決定書

  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方法》的規定,決定是“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的公文。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 ***勞社監理字[ ]第號

  被行政處理單位***人***:

  經查實,你單位以下行為:違反了根據決定給予你***單位***下列行政處理:拒不履行本行政處理決定的,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如不服本行政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或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不得自行停止執行本行政處理決定。

  公章

  年月日

  範文二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汕金人社監字〔2014〕第014號

  被處理單位***個人***: 羅志文***個體戶***

  地 址***住所***: 岐山街道溝湖中街三巷1號三樓

  法定代表人:劉清蘭、羅志文***實際經營者*** 電話:

  ***案由*** 曾繼真等四人於2014年7月15日起向我局投訴羅志文拖欠工資共23000元

  ***認定的事實*** 羅志文拖欠曾繼真等四人從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份工資共23000元。

  上述事實有:1、 實際經營者羅志文確認的工資欠條; 2、投訴人的投訴書內容

  等證據證明。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二條 規定。

  根據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七條 的 規定 , 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 責令實際經營者羅志文支付曾繼真等四人的工資共23000元。

  你單位***個人***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代扣個人所得稅。

  如不服本決定,可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汕頭市人民政府或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2015 年 1月 8 日

  ***局公章***

  範文三

  ____鄉黨委: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經20____年____月____日縣紀委會議研究決定,對____鄉副鄉長____同志的嚴重違紀問題予以立案。

  中共____縣紀委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