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承包協議書

  近年來,農村個人承包合同糾紛日漸增多,因此簽訂個人承包合同需要格外注意,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核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  月  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  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於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並依法納稅。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員工***: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家庭住址: 。電話:

  根據甲方 專案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平等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雙方承包專案工作任務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擔任 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時,經協商一致,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對再不能勝任者給予無償解除合同。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工作規範及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工資標準,實行 談判 工資標準,月 元。依據用工單位出具的考勤結果,核算乙方應得勞動報酬,每月 日前以 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因甲乙雙方的合同屬承包個人合同,並以綜合計算工時為工資形式,所以乙主工資中應含社會保險相關費用。如乙方同意繳納,甲方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乙方出現工傷事故按醫療保險待遇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勞務用工單位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二條 甲方或用工單位負責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依據有關規定提出考核意見和處理意見。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

  3、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下列形式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甲方、用工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制整頓期間或經上級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十八條 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時,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發生勞動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勞動仲裁機關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於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