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外派培訓管理制度範文

  為規範公司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員工外出培訓質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訓,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1.試用範圍新管理崗位、新技術、新裝置引進等所需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指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員工派遣參加公司外部培訓、學習活動

  2.培訓費用

  2.1培訓費用指在培訓活動中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食宿費、交通費總和。

  2.2培訓費用的報銷應出具相應、有效的發票,並於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如遇以下情形,則不予報銷費用:員工在外派培訓期間因私人原因發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員工在培訓***理論***結束後沒有通過考試或未獲得相關證書,實際操作中沒有達到獨立操作上崗能力的

  3.外派培訓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訓時間在工作日進行的,按正常出勤計算,培訓時間在休息日***含下班後的延長工作時間***進行的,不計加班3.2受訓人應遵守培訓方的時間安排和管理規定,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缺勤;無故不參加培訓的,經查實後按曠工處理,自動扣除工資3.3外派人員因重大事宜,無法參加培訓時,因提前向培訓方管理部門說明薪酬福利

  3.4員工外派培訓期間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計算,原有工資獎金正常發放

  3.5員工在參加理論培訓期間出勤參照3.1執行;在實際崗位操作期間,如遇夜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員工應保留出勤記錄,公司根據出勤予以發放津貼

  3.6員工培訓期間由公司補貼伙食費***30元/天***

  4.員工責任與義務

  4.1員工需認真參加學習,順利完成培訓專案,定期上交培訓小結;學成回公司後,負責整理相關培訓資料等送行政人事部存檔

  4.2若培訓專案有畢***結***業證書或證明檔案,結束時受訓結業證書由受訓員工獲得,在公司工作期間證書或證明檔案正本由公司保管;需實際進行操作的,培訓結束後應有獨立上崗能力

  4.3員工培訓完成回公司後應就受訓內容給予公司其他員工進行傳授,不得藉故推諉,認真負責公司該項工作,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工作

  4.4員工在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方各項管理制度,應注意言行舉止,形象妝容,以維護公司之形象

  5.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外出培訓,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二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

  第三條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ZZ集團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鑑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國內外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第四條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第五條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於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並報批核準。臨時外派專案,申請人需按正規的程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執行。

  第二章外派培訓人員資格

  第六條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係應在本公司。

  第七條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於本公司的意願。

  第八條根據外派專案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外派人員關於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資格要求,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

  第三章外派培訓處理程式

  第九條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指定、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

  第十條對於ZZ集團具有培訓考核資格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到ZZ集團外參加培訓,凡參加外派進修培訓人員均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培訓通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方可報名參加。

  第十一條學歷教育須根據公司人才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或相關專業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並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招生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方可報名參加,並簽定員工培訓協議書。

  第十二條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後,其人事關係歸人力資源部管理,工資待遇按合同執行。

  第十三條外派培訓結束後,外派培訓人員應於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個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後,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彙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登記後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外派培訓工資

  第十五條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薪金髮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

  三

  1.0目的為保證培訓效果、提高員工技能、拓展培訓方式,行政員工可參加外派培訓,為保證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的有效實施,特制定此制度。

  2.0範圍參加公司外派培訓的人員

  3.0具體職責

  3.1各行政部門職責

  3.1.1通過“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申請流程”負責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派培訓申請,外派培訓申請原則上應在每年1-2月份各部門作培訓需求分析時提出,臨時性外派培訓申請,除特殊情形外,應至少提前二週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否則不予批准;

  3.1.2除各部門提交的培訓申請外,人力資源部還將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個別員工的外派培訓;

  3.1.3培訓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需履行培訓服務協議簽訂手續,培訓協議簽訂後方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並參加培訓;

  3.1.4經公司批准進行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訓課程。

  3.2人力資源部職責

  3.2.1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訓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外派培訓人員的資歷稽核***外派培訓人員以能“將課程引進轉化”的人員優先***、外派培訓機構的甄選、稽核及課程時間的確定;

  3.2.2人力資源部稽核完成後,於培訓課程開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價,將核價後的培訓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3.2.3依總經理審批後的外派培訓申請簽訂培訓協議,並呈交公司認可。

  3.3外派培訓協議擬訂時應符合以下原則:

  3.3.1外派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或部分承擔;

  3.3.2員工外派培訓地點在外地的,視同出差,因路途遙遠或受訓時間較長,需在當地留宿而培訓單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員工出差相關規定申請食宿費、交通費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員工在外培訓期間的薪資,下班時間或其他休假時間參加外派培訓,不再作為加班;

  3.3.4凡個人外派培訓單次培訓課程費用達RMB1000元及以上者,當年外派培訓課程費用累計達RMB3000元及以上者,應在培訓開展前簽訂外派培訓協議。

  3.3.5當申請人員參加的培訓課程為公司專案型採購合同中包含的附屬培訓課程時,申請人員仍然需承擔採購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訓課程費用。

  4.0培訓協議

  4.1根據不同的培訓費用,確定外派培訓人員的服務期限如下:培訓課程費用***RMB***約定服務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000元***含***3年2000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訓協議說明:

  4.2.1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課程費、交通費、食宿費、培訓期間的出差津貼等由公司承擔的所有費用;

  4.2.2培訓金額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訓,由總經理核定其約定服務年限;

  4.2.3若員工在半年內再次發生外派培訓的,則培訓協議簽訂以累計培訓金額計算,培訓協議簽訂日期以最後一次培訓日期為準;

  4.3違約金賠償辦法:違約金額=培訓總費用×12X-Y12X***X=約定服務年限******Y=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後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月數***備註:若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後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天數不滿整數月時,則進位整數月份計算。

  5.0培訓評估

  5.1參加培訓人員應在培訓結束後兩週內完成外派培訓心得報告,並制定相應的培訓行動計劃一併提交公司認可,培訓行動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行動計劃制定須詳細、明確

  ***2***行動計劃須可實施、可衡量

  5.2培訓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資料交於公司歸檔;

  5.3培訓結束後4個月內,外派培訓人員在人力資源部的協助下,應編寫適合公司自身條件的《學員培訓手冊》、《講師授課手冊》,實現外部課程內部轉化,並在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下授課並評估打分;

  5.4外派培訓人員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培訓行動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責部門負責追蹤其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5.5人力資源部將視具體情況,將外派培訓員工的培訓效果考核列入其績效目標。

  6.0費用報銷

  6.1外派培訓的人員所提交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行動計劃經公司認可後,方可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等手續。

  6.2外派培訓人員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前,需如實填寫外派培訓實際產生的費用,提交人力資源部稽核,待人力資源部稽核完畢後,方可至財務部辦理報銷;

  7.0責任承擔若外派培訓人員的行動計劃在培訓結束後1年內仍無法完成,外派培訓人員需自行承擔50%培訓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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