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近年來,校車安全事故頻發,讓諸多的家長們憂心,保障校車安全關係到保護乘車幼兒、學生人身安全,關係到維護社會穩定。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範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週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隨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後一趟的最後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後,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面向學生,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後果,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4.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鬆陵鎮團結小學 責任人

  XXX年五月十八日

  篇二

  安全責任書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並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絡,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停靠時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閒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檢視,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後要向德育處彙報學生往返情況,並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 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後與家長聯絡並提出要求。

  ***2*** 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後進行教育並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絡,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後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XXX年9月1日---XXX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接送人員簽字:

  篇三

  幼兒園跟車教師接送幼兒安全責任書

  甲方:樑家墩小學幼兒園

  乙方: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儘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 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並有固定人員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絡,才能讓他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無卡的要在登記冊上簽字;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 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 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 幼兒上下車時,老師不得接打電話;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額頭是否發燒***、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下車時老師要先下車將孩子安全的抱下車;不得提著孩子的胳膊讓孩子跳車。

  五、 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儘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 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 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 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要時刻注意不得讓孩子在乘車時吃零食;以及喝飲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誤入器官,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 如若出現安全事故,本園有權追究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下一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