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登出流程一般是怎麼走的

  有時候因為一些原因,公司會面臨著登出,公司要怎麼樣辦理登出流程?公司的登出應該怎麼做?小編把整理好的上海公司登出流程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公司登出的程式

  公司登出是公司在遇到經營困難或者其他情況時所發生的一種情況。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於一些業務經營方式不規範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登出。

  公司登出的必要性: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

  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登出: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登出公司流程: 先到國地稅所辦理國地稅的登出手續,然後拿著國地稅的登出單去工商辦理營業執照的登出手續! 登出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賬問題!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清算組織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公司登出的程式,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登出分公司的流程

  1、分公司登出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登出: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2、分公司登出登記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並貼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許可權、委託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證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3***公司出具的註明分公司登出原因的登出決定。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稅證明。您所說的“稅務系統中好象還處於非正常狀態”如是指沒有進行稅務登記,可以提交領取營業執照時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辦理稅務登記使用的那聯“分公司登記核准通知書”作為證明。

  ***6***分公司如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戶的,還需提交銀行清戶證明。

  ***7***分公司公章。

  3、分公司登出流程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登出登記在所屬工商登記機關辦理。如在於洪區登記的,請到于洪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大廳的工商登記視窗辦理。首先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登記視窗進行登出登記的相關事項諮詢,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準備登出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登出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準備出具相關材料。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材料齊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登出登記2個工作日內完成。

  ***4***登出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

  ***5***分公司登出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登出登記核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登出企業程式碼證。

  子公司登出賬務如何處理

  ***1***參照財政部《企業兼併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財會字[1997]30號1997-8-7***第一條“***三***結束舊帳1.喪失法人資格的企業結束舊帳時,借記所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的餘額,貸記所有資產科目的餘額”之規定,對於登出清算的公司,於清算完畢、登出登記後,貸記所有資產科目的餘額,同時借記所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的餘額,公司的所有科目餘額均為零,從而予以銷賬;

  ***2***另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會字[1998]32號1998-8-21***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之規定,相應的會計賬簿、憑證、報表等會計資料應由股東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