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在刑事偵查中的應用論文

  在刑事偵查領域,我們通過對犯罪心理的研究可以幫助我們探求打擊犯罪的心理對策,為更好地開展偵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心理學在偵查工作中的應用》

  【摘要】 偵查工作不是一門“實驗室”類的工作,不可以“閉門造車”。偵查工作是與人打交道的工作,在偵查工作中,接觸面包括了公安人員、犯罪嫌疑人、律師、法官、國家幹部、群眾等社會各階層的人員。因此,通過學習心理學知識,提高體察認知和分析判斷能力,掌握心理調控、心理壓制和心理突破等技巧,可以有效地提高偵查訊問、庭審對質、控申接訪等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關鍵詞】 偵查 體察認知 心理調控

  心理是與人的內心緊密相關的,當然心理學作為一門學科對我們法學研究也是很有幫助的。在刑事偵查領域,我們通過對犯罪心理的研究可以幫助我們探求打擊犯罪的心理對策,為更好地開展偵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一、目前與偵查工作相關的心理學研究

  ***一***心理學及其應用

  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發生、發展和活動規律的科學。1879年,以德國的威廉・馮特建立的世界上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為標誌,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現在,心理學已成為一門理論體系完整、被社會普遍認識接受並廣泛應用的學科。除了基礎理論心理學外,心理學還與社會生活緊密結合,產生了對各個社會實踐領域中心理活動的具體現象和規律的探索研究,即應用心理學。幾乎在人類社會生活的每一個主要領域都有其對應的專門的應用心理學,如:教育心理學、諮詢心理學、犯罪心理學、醫學心理學、管理心理學等,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個領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目前偵查工作可借鑑的心理學研究成果

  目前,偵查工作中的心理學應用已開始被認識,但還未形成專題的、系統的理論和應用研究。可供檢察工作借鑑的相關心理學知識分佈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理論研究中:

  1、對未成年人工作的研究。即把未成年人作為一個專門的、獨立的群體物件進行研究,探討關於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髮育特點,家庭、學校、社會環境因素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規律、特點以及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等問題。

  2、對職務犯罪現象所做的專題研究。歸納職務犯罪的特點和規律,職務犯罪產生的社會原因、個體原因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的體制機制和職務犯罪的社會監督等。

  二、心理學知識在偵查業務工作中的應用

  犯罪行為是由犯罪心理控制並外化的現象,其實施過程有意無意地絆動一定的物體,將犯罪心理的資訊凝固於這些物體上,使得被破壞了的自然物質成了犯罪現場心態的客觀載體。

  ***一***犯罪現場心態的客觀物質載體分析

  1、行跡不亂與內心寧靜。犯罪現場作案的痕跡不明顯,有價值的痕跡不多。這說明犯罪人在知彼知己情況下,潛入現場前內心比較寧靜,進入現場時從容不迫,動作有條不紊,在自我規定時間內沒有實施多餘的動作,已經破壞了主要痕跡,現場顯現的心態物痕一片模糊、清淡。它反映出行為人心中有底,內心安全穩定的犯罪心理狀態。

  2、偽裝性與內心控制。犯罪人進入現場實施犯罪活動時,一般來說他們的主要精力和時間都用於努力達到犯罪的目的上,比較忽略痕跡的偽裝,只是進行區域性痕跡的消除,有些流竄犯罪人乾脆一點也不偽裝。但是,有些現場痕跡分散,偽裝性較大,這樣直觀地反映出若干隱祕的現場心態資訊:犯罪活動是精心策劃的預謀行動,行為人內心變化起伏小,意志狀態強,自信程度高,整個物痕現場極易掩蓋其犯罪真實意圖和作案性質。

  ***二***犯罪人個性與現場犯罪心理追蹤

  個性具有其獨特性。“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這句話言簡意賅地表明瞭每個人的氣質、性格、價值觀等都有區別於他人的特點,世界上任何人之間沒有相同的心理面貌。這是因為人的個性是隨著社會化的程序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它既要受自身生理條件和心理因素的制約,更要受到其所處文化背景、社會關係、物質生活條件、教育經歷等特定社會環境的影響。因此,每一個體認識事物的水平,從事社會活動的能力,探究或進行某種活動的興趣,對客觀現實的態度和相應的行為方式等存在著不同。於是這些差異的有機組合構成了每個人所獨有的個性與心理面貌。同樣,在犯罪活動中,犯罪者個性特點必然會從案件的形式到內容、作案目的、動機、目標選擇、作案手段、心理活動的速度、靈活性、動作強度、技巧等方面,表現出只有他才具有的獨特性。

  三、心理學知識在偵查隊伍建設中的應用

  培養幹警良好心態,提高幹警政治素質。人不僅是一個生物學意義上的“自然人”,更是有思想、有情感的“社會人”。人的健康,不僅僅指其身體機能的健康,而且包括心理健康,這早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現代生活忙碌緊張,而檢察幹警工作面對的是刑事案件,承擔著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工作強度高、精神壓力大,這種心理壓力,極易對幹警心身產生不良影響。通過學習必要的心理學知識,有助檢察幹警懂得進行有效的自我心理調節,正確對待消極負面的情緒,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態,培養樂觀堅強的性格。同時,懂得正確認識和評價自我,平衡自身和環境的關係,找準個人定位,愛崗敬業,把個人的發展與檢察工作的發展緊密結合,在不斷調整自我的同時現實自我價值。當前,我國仍處於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階段,市場經濟的正面效應與負面效應同時存在。與先富裕起來的一部分人相比,人們容易產生攀比心理和失落心理,在這些不良心理的支配下,往往會做出反常的舉動,甚至不惜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作為手握國家公權,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使命的檢察幹警,更應當進行心靈“修練”。人的思想觀念,政治觀點與其道德品質是密不可分的,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需要在良好的心理素質基礎上。以心理學知識為切入點,以心理素質教育作為基礎,以政治思想教育為提升,對幹警進行政治學習教育,提高幹警政治覺悟,使幹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各種社會現象,自覺抵制貪婪、虛榮、享樂等社會不良風氣的侵蝕,摒棄盲目攀比、追名逐利等不良心理的影響,以內心的充實對抗外界的浮華,保持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本色,在人民群眾中樹立一身正氣的偵查幹警形象,樹立國家法律偵查機關的威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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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慕平.檢察改革的新探索.法律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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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張耀燦,鄭永廷,劉書林,吳潛濤.現代思想政治教育學.人民出版社.2001.

  作者簡介:

  李紫涵,***1986.11――***女,籍貫:四川通江,民族:漢,學校學院專業: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年級:2009級,研究方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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